当前位置:首页 > (宣传部)玉门市新型城镇化建设思考1
37.2%,绿地率达到35.2%,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3.45平方米,2015年底,荣获“国家园林城市”荣誉称号。二是环境保护污染防治扎实有效。推进生态环境功能分区,科学规划经济发展、优化产业布局,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突出抓好污水、垃圾、烟尘、工业粉尘、机动车尾气、地面扬尘、饮食油烟等污染的防治,污染减排监测监察系数达1.6。三是生态保护建设深入开展。不断加强对城乡各类重点建设项目的监管和环评,强化自然保护区的日常监督管理,积极引导建设生态农业、节水农业,开发有机食品、绿色食品和无公害蔬菜基地,农村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处置水平显著提高,农村引用水源质量明显改善,地表水质均达到Ⅱ类标准,水质达标率100%。
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玉门市新型城镇化建设取得了一些成绩,城乡面貌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诸如: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投入不够。由于地方投融资问题还未纳入国家统一规划和制度安排,虽然我市不断加大城镇化建设投入,但信贷支持政策、银行监管政策等与城镇化建设的资金需求、建设周期、投资风险控制等方面存在差异,融资规模小,见效不明显,影响新型城镇化进程不能纵深推进;审批机制改革经验不足。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要求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市改革经验不足、协同机制不畅、人才支撑不够等问题比较突出;社会保障体系薄弱。原计划经济下的户籍制度阻碍农民市民化进程,农业转移人口难以在城镇落户。输出地与输入地之间的制度衔接不畅,转移人口新农合”、“新农保”等各种社会保险异地报销困难;农业现代化滞后。城镇人口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环境卫生治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投入不足,农村与城镇的发展差距大。
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思路措施
严格贯彻中央及全省新型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提升质量为关键,紧紧围绕全省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及工作评价指标,加快落实各项试点工作任务,充分发挥改革试点的先遣队作用,大胆探索、先行先试,为全省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是玉门新形成城镇化建设取得关键性进展的共识所在。
一要突出重点,加大新型城镇化试点建设力度。推进新型城镇化试点建设与全市产业发展规划、产业基地布局、城镇基础设施、人居生活环境改善相结合,整合建设、规划、国土等相关部门职能,形成合力,统一进行规划审批、土地供应。把资金、项目实实在在地向新型城镇化试点建设倾斜。研究建立切实可行的管理模式,强化乡镇负责、部门监管的工作机制,整合各方力量和资源,搞好服务,将新型城镇化建设管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二要创新机制,完善新型城镇化政策保障机制。研究制定在义务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方面的配套政策,逐步探索取消依附在户籍上的福利差别,建立农民退出土地的激励政策,强化就业指导,切实解决好农民的后顾之忧。健全完善产业政策和土地流转政策,引导农民向非农产业转移,实现农民变市民、村庄变社区。三要强化管理,加快构建新型城镇化项目审批决策机制。适时成立规委会,总揽城乡统筹总体规划的编制和各类法定规划、专项规划的审查、修改、协调职能,形成行政决策和技术决策的复合决策制度。在规划的执行过程中,探索建立以不同层次的规划协调会议、联席会议、专家评审会议等为主体的规划审批协调机制,完善批前批后公示公开制度,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从而形成操作简便、执行有效的“多规合一”管控体系。四要深化改革,探索建立新型城镇化建设体系。加强对产权、土地、户籍、
金融、行政管理、不动产登记管理等制度的改革,建立农村产权价值评估机制、产权流转规划和流转市场,鼓励和支持农民采取出租、入股、质押、置换等各种方式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逐步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划分,探索推行居住证制度,并配套完善流动人口就业、培训、就医、定居、子女入学等制度和政策,促进人口有序流动。推进金融资源的整合,培育市域金融主体,壮大金融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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