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11.0版操作手册
交金额扣除运保杂费折算为离岸价金额。
12.3.2 操作步骤
打开菜单“系统维护?系统配置?系统参数设置与修改”,进入《系统参数设置与修改》界面,点击选项卡“功能配置I”,第5个设置项。如图展示:
离岸价折算,则选中“将出口报关单中非FOB价折算为FOB价”;不折算,则取消勾选“将出口报关单中非FOB价折算为FOB价”。
12.4 运、保、杂费配置 12.4.1 功能说明
在执行“离岸价折算”的前提下,当运、保、杂费标志为1(费率)时,需要配置此项。分别将运、保、杂费配置为百分比或千分比,如遇特殊情况配置为其他并输入其他值(当输入其他值时,系统将运、保、杂费金额×他值)。含义指的是报关单数据中运、保、杂费金额代表比率,而非实际金额。
12.4.2 操作步骤
打开菜单“系统维护?系统配置?系统参数设置与修改”,进入《系统参数设置与修改》界面,点击选项卡“功能配置I”,第3个设置项。如图展示:
运费X代表X%时,在运费处选百分比;代表X‰时,在运费处选千分比;其他情况时,在运费处选‘其他’并在输入框中填写其他值。保费、杂费同运费。
12.5 18位报关单执行日期配置 12.5.1 功能说明
执行日期前的仍按原报关单录入规则(9位报关单号+0+项号)进行填写,执行日期后的按照18位报关单号+0+项号进行填写。在确认数据时,系统将根据企业配置的执行日期自动处理报关单号为12位或21位。
18位报关单执行日期以国家税务局规定的日期为止,要求与出口退税审核系统中的18位报关单启用日期一致。
12.5.2 操作步骤
打开菜单“系统维护?系统配置?系统参数设置与修改”,进入《系统参数设置与修改》界面,点击选项卡“业务方式”,第5个设置项。如图展示:
直接填写或修改国家税务局发布的执行日期。
12.6 确认关联号规则配置 12.6.1 功能说明
系统在数据确认时自动生成关联号,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通过参数设置来决定生成的关联号规则,如(1)申报年月+4位流水号;(2)申报年月后4位+批次+4位流水号。
12.6.2 操作步骤
打开菜单“系统维护-系统配置-系统参数设置与修改”,进入“系统参数设置与修改”界面,点击选项卡“功能配置II”,第3个设置项,配置申报年月(6)
+流水号(4)或申报年月后四位(4)+批次(2)+流水号(4)。
第13章. 出口报关单数据读入
出口报关单数据读入是将电子口岸下载的出口报关单数据读入到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
13.1 功能说明
下载的报关单数据是加密状态,企业需要通过数据读入将报关单数据解密并读入到系统中。
13.2 操作步骤
打开菜单“基础数据采集?外部数据采集?出口报关单数据读入”。如图展示:
1. 读入前,检查本机是否已有效连接电子口岸卡设备,并且参数设置中的电子口岸卡信息与当前连接的IC卡信息一致。
2. 打开菜单“基础数据采集-外部数据采集-出口报关单数据读入”,选取下载的报关单文件。要求选取的文件是当前电子口岸卡下载的报关单文件,否则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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