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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堤高度小于最小保温高度,基底冻层全部挖除,堤身与基坑回填一样,宜选用保温和隔水性能较好的细颗粒土。
3.6.5 监理工程师应巡查路堤和保温护道的填筑过程,见证分层压实质量测试过程或进行平行测试。护道和保温护道宜与路堤本身同时分层填筑。富冰、饱冰、含土冰层地基的护道与路堤填料相同时,两者应同时分层填筑;与路堤填料不同时填筑时,宜先施工路堤,再分层填筑护道。
3.6.6 对于路基基底为富冰冻土、饱冰冻土或含土冰层,路堤高度大于季节最大融化深度,在路堤两侧应设置保温护道。保温护道的设置范围和压实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3.6.7 路基基底为富冰冻土、饱冰冻土或含土冰层,路堤高度小于最小保温高度时,应在两侧设置粘性土隔水护脚,并应与路堤本体连接在一起填筑压实。
3.6.8 冻土地基上的路堤填筑应按设计最大融沉量考虑路基施工加宽值,并适当考虑路堤沉落量和地基融沉量,调整预留沉降量,与桥台或两端线路纵坡顺接,顺坡后的坡度不应大于线路限制坡度加2‰。
3.6.9 施工和生活中产生的废水、废油、废液应统筹规划,排放至指定位置。施工机械应按照规划的道路行走,不得破坏地基的冻土状态。
3.6.10监理工程师应检查冻土路堤护道和保温护道的顶面高程、厚度、宽度、边坡率、顶面排水坡度等否符合设计要求,其允许偏差应符合验标规定。
3.6.11 监理工程师应检查冻土路堤的顶面高程、中心至边缘的距离、宽度、横向坡度、平整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其允许偏差应符合验标规定。
3.7 膨胀土地基上路堤
3.7.1 膨胀土地基上路堤填筑,监理工程师必须检查填料的种类、质量;分层填筑厚度和碾压质量;土工合成材料的品种、规格、质量和铺设质量。
3.7.2 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现场排水状况进行检查,施工单位施工前应结合永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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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水设施作好地面水、地下水的排放,排水沟应随挖随砌,铺砌必须及时完成。施工过程中,施工、生活用水不得流入路基范围内。路基加固工程的基坑应严格夯实回填封闭。路基坡脚10m范围内不得弃土。
3.7.3 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地质资料的复核和地基处理验收。地质条件与设计不符时,应通知设计单位进行确认。
3.7.4监理工程师应对膨胀土地基上路堤填筑的施工方案进行审查,方案应以摊铺碾压工艺性试验为基础,重点明确填筑的区段划分、路堤沉落量和地基沉落量的处理要求、以及验收的标准和试验方法等。
3.7.5 膨胀土地基上路堤填筑应避免在雨季施工,填筑时,应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方案,集中力量,分段完成。
3.7.6 土工材料应检查材料试验报告,并按规定见证或平行检验性能试验。 3.7.7 填筑中,监理工程师应巡检施工过程,并按施工方案和摊铺碾压工艺试验参数控制施工过程,并留有巡检记录。
3.7.8 监理工程师应检查路堤的顶面高程、中心至边缘的距离、宽度、横向坡度、平整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其允许偏差应符合验标规定。
3.8 黄土路堤填筑
3.8.1 黄土路堤上填筑,监理工程师必须检查填料的种类、质量;分层填筑厚度和碾压质量。
3.8.2 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黄土路堤填筑方案应考虑路堤沉落量,以便调整预留量。
3.8.3 黄土路堤填筑宜在旱季施工,当不得不在雨季施工时,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在施工前结合永久排水设施作好地面水的排放工作,排水设施不得渗漏,工作面应保持4%的横向排水坡,路堤坡脚不得受水浸泡、冲刷,并集中力量快速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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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4 监理工程师应巡视填料的质量,填料的含水量应严格控制在规定范围内,并宜接近最优含水量。路堤两侧的天然护道应填平坑洼,且宜加设横向排水。松散自然地面应整平夯实。
3.8.5 监理工程师应对按验标频率控制路堤填筑的压实质量。黄土路堤的压实后,其干容重不小于15kN/m3。
3.8.6 采用黏粒含量大于30%的Q21、Q1黄土作填料时,应按设计要求的宽度填筑在基床以下路堤堤心部位,并按试验段确定的厚度和压实工艺与两侧其他填料同时分层摊铺压实。
3.8.7 监理工程师应检查路堤的顶面高程、中心至边缘的距离、宽度、横向坡度、平整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其允许偏差应符合验标规定。
3.9 改良土路堤填筑
3.9.1 改良土路堤填筑,监理工程师必须检查填料和各类外掺料的种类、规格、质量;掺合料的配合比例、均匀性、质量;改良土的分层摊铺厚度和压实质量。
3.9.2 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摊铺碾压工艺性试验参数。填筑前,施工单位应按设计要求现场取样对材料和混合料做室内无侧限抗压强度和土工试验,并按室内试验配合比进行现场试验段施工确定铺碾压工艺性试验参数。
3.9.3 监理工程师应对所有外掺料的品种、规格、质量按照规范规定的检验方法和频率进行施工报验审查、见证检验或平行检验。在施工中巡查验证所有材料质量的均匀性,并留有记录。
3.9.4监理工程师应对混合料的配比、混合质量等进行现场巡查,检查施工记录,见证拌和过程。混合料石灰、水及掺料的剂量试验配合比允许偏差为+1%~-0.5%填料的含水量应严格控制在等于或略大于最优含水量状态,并留有记录。
3.9.5 填筑中,监理工程师应巡检、见证摊铺厚度和碾压质量。路拌深度应达到层底,不得留有“素土”层。分层地基系数应符合设计要求,且掺水泥、石灰、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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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灰的改良土的无侧限抗压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分层填筑压实质量合格后,监理工程师应巡检改良土路基的养生是否按设计要求进行,并留有记录。
3.9.6监理工程师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对改良土路堤下承层进行验收,下承层表面应平整、坚实,排水坡度不小于2%。
3.9.7 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改良土路堤的顶面高程、中心至边缘的距离、宽度、横向坡度、平整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其允许偏差应符合验标规定。
3.10 加筋土路堤填筑
3.10.1 加筋土路堤填筑,监理工程师必须检查填料的种类、质量;土工合成材料的品种、规格、质量和铺设质量;填料分层摊铺厚度和压实质量。
3.10.2 监理工程师应对填料和土工合成材料的品种、规格、质量按照规范规定的检验方法进行进场验收,并见证检验或平行检验。
3.10.3 填筑中,监理工程师应巡检施工过程,并按施工方案和摊铺碾压工艺试验参数,控制摊铺厚度和填料的质量均匀性,见证地基系数测试过程,地基系数应符合设计要求,并留有巡检记录。
3.10.4 监理工程师应检查土工合成材料的铺设范围、搭接长度、竖向间距、回折长度及上下层接缝错开距离等,其允许偏差应符合验标规定。
3.10.5 监理工程师应检查路堤的顶面高程、中心至边缘的距离、宽度、横向坡度、平整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其允许偏差应符合验标规定。
3.11 过渡段填筑
3.11.1 监理对过渡段的施工质量控制,必须检查填方段路堤基底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填筑材料的质量和分层填筑的质量。
3.11.2 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过渡段施工专项施工方案,并在施工中对方案的操作性进行核查,当实施方案发生变化时,施工单位应重新报批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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