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铁路电力以口头或电话命令作业标准(普速铁路)
4.5.3天窗点内的作业,驻站(所)联络员、现场防护员应按其相应的标准化作业指导书要求不间断的开展防护作业。具体作业执行有关设备检修(施工)工艺标准,保证作业质量。
4.5.4设备巡视作业执行《电力设备巡视作业标准(普速铁路)》规定。
4.6收工、拆除安全措施、销令(根据作业内容需要执行) 4.6.1工作组负责人(受令人)在接到所有工作组成员作业结束报告后,确认工作组成员、工具、材料等已全部撤离作业现场,指定专人拆除安全措施,并在安全工作命令记录簿上填写完成时间。
4.6.2若为设备检修作业,则应确认设备运行正常后方可离开。完成可能导致相位变化的作业后必须核相。
4.6.3工作组负责人(受令人)向发布命令人销作业命令。 4.7作业结束
4.7.1作业结束后,由工作组负责人(受令人)组织工作组成员对当日作业情况进行小结:分析作业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作业程序执行情况、作业不正常原因、作业机具使用情况等,并制定相应整改措施。
4.7.2各工作组成员对使用的工器具、材料进行清理,将工器具、材料及废旧料统一交工区材料员,由工区材料员统一放置并做好使用及消耗记录。
4.7.3及时完善相关资料台账。
5、安全风险卡控
5.1工作组负责人(受令人)应根据作业内容,携带相应的《电力作业安全风险卡控表》至作业现场,并对表内安全卡控项目逐项检查确认。
5.2铁路营业线作业时,要加强感应电、回流电的防护措施,要防止机车或其它车辆侵入作业区域造成人员及设备伤害。邻近铁路营业线作业时,列车通过前需停止作业,要时刻注意人员、机具、材料不得侵入铁路限界。
5.3邻近道路作业时,要防止车辆、非作业人员侵入作业区域造成人员及设备伤害。
5.4高空作业时,要防止高空坠落及高空落物伤人。地面作业时,亦要防止上部高空坠物伤人。
5.5攀登杆塔时,作业人员要手把牢靠、脚踏稳准,尽量避开设备并与带电设备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5.6严格按安全工作命令记录簿中要求开展作业,不得超范围作业,严禁无作业命令、无工作票擅自进行作业。
5.7严禁补发、补填工作票,严禁工作票不带到作业现场。 5.8严格落实停电、检电、接地封线、悬挂标示牌及装设防护物等安全措施。
5.9防护、监护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对工作组成员严密监控,并及时指出安全隐患加以纠正。
5.10对照作业计划,根据作业内容学习相应作业指导书、图示分工,开展安全预想,完善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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