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昌陆集团人力资源管理总则
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
昌陆集团人力资源管理总则
第一章 总则
目的
颁布企业用工政策,引领职能发展方向;搭建本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服务平台,提供集团化服务保障;明确组织架构与职责,识别管理内容,规范管理流程;制定管理标准,提供考核依据,不断改善管理秩序。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本企业的章程、组织机构及企业文化。
适用范围
昌陆集团所属子集团、事业部、子公司及成员企业(以下称用人单位)所有员工。
第二章 用工政策与管理原则
昌陆集团人力资源管理以服从集团公司战略目标、促进员
工和集团公司共同发展为工作方针,遵循“以人为本、公正公开、适才适用、依法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 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
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和谐用工。
第六条 人力资源管理以人力资源战略规划为管理目标,以定岗定
编、明确岗位任职资格与岗位职能为基础,选育人才、合理配置、精简机构、完善流程、高效运行。
第七条 建立员工与企业共同发展、共同获益的激励机制与分配制
度。
第八条 努力为员工提供员工满意的工作平台、培养和学习平台、
提升与发展的岗位平台;社会福利保障平台。
第九条 昌陆集团所属用人单位设置相应的职能部门(人力资源部)
与岗位,秉承集团的战略思想,落实完善集团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和管理原则,推动各用人单位的业务发展,提高效率。
第十条 以阶段性人力资源战略规划为人力资源管理目标,促进集
团阶段性战略目标的实现。
第十一条 遵循动态优化配置原则,通过考核、调配、晋升、降职、
轮换、解聘等人力资源管理手段对人力资源进行动态的优化配置。
第十二条 选拔和任用干部,必须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
为先原则;不惟学历重能力,不惟资历重实绩原则;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充分体现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十三条 通过后备干部建设以保障人才梯队建设的持续性、有效性、
严谨性,实现员工与企业共同发展的宗旨;坚持“内部培养为主,外部引进为辅”及“专业型与综合型”同步进行的原则。
第三章 人力资源管理架构
集团人力资源管理体系按照集团组织运行结构由总部、各子集团和成员企业及所属事业部、分公司三级管理共同组成。
第十四条 集团人力资源管理将由全面管理型(业务操作型)向监管
型(政策指导型)转变,管理重心下移,帮助二级管理单位建立健全各项管理职能,提高管理水平;部分职能向服务平台型(社保、商保管理服务平台;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平台;企业培训、教育服务平台;执业资格及社会再教育服务平台;人力资源信息管理服务平台)转变,强化服务能力,拓展服务平台。
第十五条 二级管理单位作为人力资源管理的主体,要逐步建立、健
全各项管理职能,提高管理水平,具备高效的独立运行能力。
第十六条 三级管理单位要建立健全基础管理职能,与二级管理单位
对接顺畅,做好一线的服务。
第四章 管理职责
第十七条 集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职责
1.负责集团人力资源管理基本政策的颁布;
2.负责建立集团各项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与工作标准,建立相关管理流程,并有效运行;
3.负责对所属单位人力资源建设和管理工作提供指导和服务。监控集团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和管理原则在各用人单位的落实;
4.负责集团人力资源建设和管理工作中的协调和监督; 5.着力打造五个服务平台(社保、商保管理服务平台;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平台;企业培训、教育服务平台;社会从业资格及社会再教育服务平台;人力资源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强化服务能力。为业务部门提供各项支持和服务,成为业务部门的合作伙伴;
6.负责社会保险、劳动统计、职称证件等工作的统一办理
7.负责根据集团总体发展战略规划的需要,制定相应的人 力资源战略规划,并将人力资源战略规划分解到年度计划加以有效实施。保障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 8.负责集团人力资源信息化建设与管理。 9.负责集团总部定岗定编工作的组织实施; 10.负责集团高层培训的落实。
共分享92篇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