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工作指引(正式发文) - 图文
附件2: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评价任务分工表(市直部分)
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工程施工)评价标准(A1)任务分工表 序号 子序号 项目 1 1-1 2-1 2-2 2-3 2 2-4 2-5 2-6 3-1 3-2 3-3 3-4 3-5 3-6 3 3-7 3-8 3-9 3-10 3-11 3-12 3-13 广 东 工 程 获 奖 国 家 级 信 用 经 营 评价内容 评价(核查)部门任务分工 市建筑业协会 初始 登记 企业在本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登记信息 企业在江门市成立独立法人机构,或设立分支机构(独立法人和分支机构不能同时加分,不包括办事处) 办公场所 总承包资质企业独立办公场所面积≥200㎡ 专业承包资质企业独立办公场所面积≥150㎡ 市场科、市建筑业协会 (委托建筑业协会核查,录入系统) 总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建筑业企业注册地迁入江门市的 企业人员购买本单位江门社保(养老保险) 国家、广东省或江门市各级工商部门认定的上一年度守合同重信用单位 企业上年度在江门市辖区内依法缴纳所得税、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累计总额 加分分值 = 年度纳税总额50(纳税金额单位为万元,数值精确到0.1) 中国建筑业协会:鲁班奖 中国土木工程学会:詹天佑奖 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优质工程奖 中国市政工程协会:市政金杯奖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 中国建筑业协会: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 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全国十佳文物保护工程奖 中国建筑业协会建筑安全分会: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 华夏建筑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一/二/三等奖 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建筑钢结构委员会:中国建筑工程钢结构金奖 中国建筑业协会智能化分会:智能化建筑精品工程 广东省建筑业协会:金匠奖 广东省建筑业协会:工程优质奖 市场科、市建筑业协会(委托建筑业协会核查,录入系统) 5
序号 子序号 项目 3-14 3-15 3-16 3-17 3-18 3-19 3-20 3-21 3-22 3-23 3-24 3-25 3-26 4-1 4 4-2 4-3 4-4 5-1 5-2 5-3 5 5-4 5-5 5-6 5-7 其 它 通 报 表 扬 项 目 管 理 国家级 广东省级 国家级 广东省级 工 程 获 奖 广 东 省 级 省 级 评价内容 广东省市政行业协会:市政金奖 广东省建筑安全协会: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 广东省建筑业协会装饰分会:建筑工程装饰奖 广东省市政行业协会:市政优良工程 广东建筑业协会:优质结构奖 广东省建筑业协会智能建筑分会:智能建筑优质工程奖 广东省建筑业协会:广东省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 广东省建筑安全协会: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 江门市建筑业协会:“五邑杯”奖 江 门 市 级 江门市建筑业协会:工程优质奖 江门市建筑业协会:“双优工地”奖 江门市建筑业协会:优质工程结构奖 江门市建筑业协会:江门市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 国务院:与本市房建市政建设有关的通报表扬 住建部:与本市房建市政建设有关市场行为、质量安全方面的通报表扬 广东省人民政府:与本市房建市政建设有关市场行为、质量安全方面的通报表扬 广东省住建厅:与本市房建市政建设有关市场行为、质量安全方面的通报表扬 各级建筑业协会:在本市工程项目上研发的工法(联合体成员加50%),同一工法可累计加分 已按《江门市公有资金投资工程及公共工程管理人员在岗信息管理办法》规定纳入考勤管理的项目,企业在一个季度内均考勤达标可申请加分 国家级 省级 新政策试点(BIM、积极参与新政策试点工作,并取得良好效果 装配式建筑) 积极协助本市行业主管部门参与抢险救灾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市范围内举行现场观摩、推广的工地 评价(核查)部门任务分工 3 市场科、市建筑业协会(委托建筑业协会核查,录入系统) 市场科、市建筑业协会(委托建筑业协会核查,录入系统) 市场科、市建筑业协会(委托建筑业协会核查,录入系统) 市场科、市建筑业协会(委托建筑业协会核查,录入系统)
6
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工程施工)评价标准(A2)任务分工表 序号 子序号 项目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1-10 1-11 1-12 1 1-13 1-14 1-15 1-16 1-17 1-18 1-19 1-20 1-21 1-22 1-23 1-24 通 报 批 评 国家级 受到国务院通报批评 受到住建部通报批评 市场科、市建筑业协会(委托建筑业协会收集有关文件,录入系统。其中各市(区)人民政府通报批评、各市(区)住建局通报批评由通报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录入) 评价内容 评价(核查)单位任务分工 广东省受到广东省人民政府通报批评 级 受到广东省住建厅通报批评 受到江门市人民政府通报批评 江门市江门市住建局、各市(区)人民政府通报批评 级 各市(区)住建局通报批评 提供的计分材料被发现为不真实的 企业实际已在本市从事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相关建设活动,一个月内仍未在系统登记信息的 市场科、市建筑业协会(委托建筑业协会核查,录入系统) 市质监、安监站提供名单,委托建筑业协会核查,录入系统 各类专项检查中,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施工员、专职安全员缺席的;或现场从业人员与施工许可证上建工科、质监站、安监站 登记备案人员不符,且未办理变更手续的 检查发现在考勤信息初次录入或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虚假行为的 变更录入及日常考勤过程中 情节严重或重复违规的 市场科、市建筑业协会(委托建筑业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施工现场二代身份证考勤缺席 协会核查,录入系统) 不执行《江门市公有资金投资工程及公共工程现场管理人员在岗信息管理办法》,不落实管理人员在岗考勤不 工作的企业 良 市 未取得资质证书或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 建工科 场 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 行 涂改、伪造、出借、转让《建筑业企业资质》的 为 以受让、借用、涂改、盗用、伪造资质证书、图章、图签、签名等欺骗手段或弄虚作假的方式参与招投标市场科。其他科室协助提供进行工程活动或进行工程建设相关活动的 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在投标过程中,企业在成功报名后,未完成撤消报名且不提交正式投标文件的 投标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投诉的 投标人中标后放弃中标资格的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更改项目经理或新任项目经理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投诉事项与事实严重不符的 建设相关活动的企业名单 市场科。业主和其他部门协助提供 相关证明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市场科 招标人提供名单,市场科进行扣分 投诉受理机构评价并扣分 7
序号 子序号 项目 1-25 1-26 1-27 1-28 1-29 1-30 1-31 1-32 1-33 1-34 1-35 1-36 1-37 1-38 1-39 1-40 1-41 1-42 1-43 1-44 1-45 1-46 1-47 1-48 1-49 不 良 市 场 行 为 评价内容 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 未实行用工实名管理制度、劳动者工资支付专户管理制度或建筑业工伤保险制度的 对分包单位不进行监督管理的 评价(核查)单位任务分工 招标人、造价站评价,提交市场科进行扣分 建工科、质监站、安监站 建工科、质监站、安监站 拖欠分包单位工程款及材料供应单位材料款,引发集体上访或聚众闹事的(因建设单位或业主拖欠工程款除外) 建工科、质监站、安监站 因拖欠或克扣劳动者工资被人社部门通报的 因拖欠或克扣劳动者工资或因劳资纠纷发生重大群体事件且负有责任的 经税务部门核实,存在偷税行为的 经住建、工商等行政主管部门核实,存在不履行合同等失信行为的 拒不协助、配合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的 经纪检、监察、检察部门查实企业近3年有行贿受贿犯罪行为的 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在投标过程中,拟派驻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已担任在建项目的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的 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 超出合同工期10%(含)以内的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工期的相关管超出合同工期50%(含)以内的 理规定,无正当理由超出合同工超出合同工期100%(含)以内的 期的 超出合同工期100%以上的 工程计量和工程款的使用、支付、调整、结算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工程计量不按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执行的 工程款的使用、支付、调整、结算不按相关规定执行的 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处臵,或违法倾倒的 不按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主管机构办理施工合同备案 企业签订合同后未按合同要求设臵办公场所的 招标人提供名单,市场科进行扣分 市场科 建设单位评价。代建项目由代建单位扣分,非代建项目由建设单位提供名单,市场科扣分 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评价。代建项目由代建单位扣分,非代建项目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提供名单,市场科扣分 城管科 造价站 市场科、市建筑业协会(委托建筑业协会核查,录入系统) 税务部门提供名单,市场科扣分 招标人、造价站评价,提交市场科进行扣分 监督部门评价,扣分 市场科 1 应当明确专人收集和积累工程文件,做到工程文件的收集、整理、归档与建设工程进度保持同步,不按规住建档案馆 定收集、整理、报送(移交)建设工程纸质档案、声像档案、电子档案及其电子目录数据的 法律、法规、规章禁止实施的其他行为 相应的监督机构 8
共分享92篇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