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农民增收问题的调查和思考
次,全年出动执法人员930人次,检查各种农药、兽药、种子等农资经营和生产饲养户1026次,检查农资产品325批次,963.5吨。取缔无证经营农药5处、无证经营农作物种子9处。查处种子案件3起,兽药案子1起,饲料2起。制订《平湖市2003年-2010年生态畜牧业发展规划》,在各乡镇划定的畜牧业“禁养区”和“非禁养区”。目前已有5个牧业园区着手建设。明大牧业园区首期开发110亩,投资1400万元,建成集饲料生产、生猪养殖、屠宰加工包装销售一体牧业示范园区。
第四,灵活运用各种形式手段,在市场上开拓农产品质量营销。在农产品销售过程中平湖市采用多种方式,较为普遍的是以订单的形式,通过公司+基地、基地连合作社的方式,充分发挥各自能力,提高农产品生产的规模化和组织化程度。如以新仓镇为例,重点实施了三大营销策略:一是品牌营销。确立名牌战略,树立品牌优势,实施“寒香”农产品品牌营销。品牌营销本身就是一种集质量、服务、技术为一体的产品营销。新仓镇应用现有的“寒香”农产品牌,依托品牌效应,走进市场、走出国门,取得很好的经济效益。二是合同营销。合同营销是一种先商流后物流的农产品流通过程,是一种契约生产和销售。根据与厂方签定的合同要求,按规定的质量、数量、规格进行生产,然后集中力量组织收购,对符合要求的农产品送加工厂加工出口。三是信誉营销。实施信誉营销 发挥信誉优势,最终将基地的农产品在销售领域成为免检产品。在诚信为本的农产品销售领域以质量、品牌取胜。
第五,稳步增加投入,在资金上保障无公害生产顺利推进。平湖市财政切实加大无公害农产品的支持力度,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制修定、检测检验体系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监督检测、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和标准化生产综合示范区、市场信息、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技攻关、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防疫等方面,每年投入600万元以上。其中对列入国家和省级无公害生产示范基地的项目,由市财政给予配套支持。对确认为省级以上无公害农产品基地的,奖励实施单位2万元。经批准立项,并通过市级验收公布的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给予项目建设配套补助。当年通过绿色食品认证的,给予5万元奖励;通过省级以上绿色农产品认证给予2万元奖励。每年安排60万元以上专项资金建设三级检测网络、补助检测费用和技术培训等。 三、基地进一步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第一,农户的农产品质量意识仍需加强。调查发现,无公害基地建设对农产品的生产环境和化学投入品的使用具有严格的要求,基地带动的农户数量一般较多,但农户的质量意识与基地建设的质量要求仍有一定差距。基地为参与农户提供环境、作物种子、培养技术、限定药物、产品检测等功能,基地内部的部分农户虽然从事无公害农产品生产,但对其理解程度不深,农户至始至终是个参与的角色,在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上还是缺乏主动意识。基地以外的农户在生产农产品过程中,质量安全意识不强。 第二,无公害农产品在市场上的优质优价优势不明显。平湖市的现有安全农产品多为未加工或粗加工,附加值少,价格难以提高,优质优价未能很好体现。单凭无公害这面旗帜在市场上难以取得明显优势,如新仓镇的蔬菜基地中安排种植了1000亩无公害毛豆,但最终决定毛豆的市场行情的是其外观与口味,无公害农产品在市场上的地位还没有真正确立。
第三,省级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偏少,绿色农产品基地还没有上轨道。平湖市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规模虽然较大,但大多数为平湖市市级基地,通过浙江省无公害农产品产地(基地)认定的面积、产品认证数量却相对较少。 第四,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环境问题尚未彻底解决,推进清洁化生产和控制工业 “三废”、城市和农村生活垃圾、农业生态污染等方面的问题还没有彻底解决。
第五,无公害农产品加工发展迟慢。现有农产品加工企业数量少、规模小、辐射面不
广,带动力不强。农产品加工比率明显低于全省水平,在现有30农业龙头企业中,没有超亿元的农产品加工型农业龙头企业。影响了无公害农产品的提升发展。 四、持续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对策
通过本次调查,我们感到进一步提升发展平湖无公害农产品的任务还相当艰巨,要进一步提升现有基地水平,加大投入,充分发挥示基地范带动作用,围绕着力建设绿色生态农业示范市和国家级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县(市)的创建,调研组从宏观角度上提出的一点对策思路。
(一)建设与完善配套体系,这包括技术标准、检验检测、认证、执法等相关体系的建设与完善。
进一步抓好标准制定和完善工作,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内先进标准,做到国内领先国际接轨。抓好平湖市的优势农产品“西瓜、苗猪、蔬菜、蘑菇、蟹”等标准的完善修订,着重开展无公害畜禽、水果、水产品的标准制定。对已建成的无公害农产品检测中心和各大市场、生产基地、龙头企业设置的检测网点要进一步加强技术到位和设备更新,规范农产品安全检测的运行机制。以市农产品综合检测中心取得计量认证、法定资格为契机,制定产品取样检测、检测数据管理、超标产品处理、安全信息通报等制度。认真落实《浙江省食用农产品安全管理办法》,健全农业行政执法队伍。建立和完善农业信息网络系统,办好《农村经济信息网》、电台《农家顾问》、报刊《绿色田野》、电视台《金色田野》等栏目,及时发布绿色无公害农产品的管理模式,指导全市绿色农业建设。制定和完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建立一套适合平湖市的农业环境预警、预报和防治决策体系,为发展绿色农产品生产服务。 (二)加大对农户无公害生产意识的宣传。
在现阶段培育一个注重农产品安全的人文环境也是十分重要的一块内容,通过宣传,引导农民提高农产品安全生产意识,达到扩展、丰富和修改制度的目的,使各阶层广大农民充分认识到发展安全农业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利用新闻媒体,激励农民主动参与无公害农业基地建设,逐步使发展标准化农业成为农民的自觉行动。根据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的基本要求,便于管理和实施,分别组建以政府领导、农技站技术骨干和涉及行政村村委为主的领导小组和实施小组,真正把无公害蔬菜的生产落到实处。并按照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的要求,确定培训计划。通过会议、广播、现场辅导等形式对基地内的农户进行无公害生产意思和种植技术辅导培训,提高农产品安全生产水平。 (三)实施市场准入制度。
市场准入制度旨在从农产品源头控制安全因素。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在根本上保证了农产品的质量,其主要包括三项内容:一是实施农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凡不具备保证产品质量必备条件的企业不得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从产前确定厂商固定资本所能够达到的质量安全水平,由于固定资产在短期难以发生改变,质量相对会有较长期的安全标示。);二是对出厂产品实施强制检验,不合格的农产品不得出厂销售(加强了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伪劣检测);三是对检验合格的农产品加贴市场准入标志,即QS标志,向社会做出“质量安全”承诺,从产后使生产者的产品留下了“指纹”,使农产品来源具有可追溯性,以约束和激励企业的内部质量行为。为适应平湖市经济进一步开放的形势,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必须进一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实施,采取审查生产条件、强制检验、加贴标识等措施,对此类违法活动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
做好农民增收的“加减乘除” 力争实现农民收入较快增长
发布时间:2004-11-24
● 本刊编辑部
今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把农村经济工作的基本目标确定为促进农民增收。怎样让“高含金量”的1号文件有效落实,怎样才能切实帮助农民增加收入?这需要我们各级政府做好农民增收的“加减乘除”,力争实现农民收入较快增长。
加法就是增加投入。广大农村的基础设施薄弱,教育条件和水平还很落后,农民的素质也亟需提高,这些是制约农村发展的“硬件”。硬件不硬,农村长期、稳定地发展就很难实现。有了资金投入,相应的配套政策也必须跟上,从制度上确保这些资金都能用在“刀刃”上。还要增加农民的增收渠道,充分利用农村的各种资源,拓宽农村内部的就业空间,大力发展农村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
减法就是要减轻农民负担。目前在基层一些地方,伤农现象仍时有发生,在农民身上打主意的情况也屡见不鲜。国家优惠政策出台不少,但是农民兜里的钱却依然存不住,总被一些杂七杂八却又看似说得过去的收费掏了出来。这种现象必须彻底根治,国家的各项农业优惠政策,地方要不折不扣地执行。
乘法就是通过科技进步、结构调整等,大幅度提高农业的劳动生产率,用市场之手激活农村各种资源,使农业走上大市场,实现效益倍增。科技就是生产力。没有科技强有力的支撑,农业很难实现跨越式发展,农民要“土里刨金”也无从谈起。要在农村建立长效的农业科技培训体系,帮助农民掌握科技这个强有力的武器。产业雷同、特色不够是不少农村的“通病”,要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在农业结构调整方面迈开大步。 除法通俗地说,就是要让农村不再是农村,让农民不再是农民。如今,“减少农民富裕农民”已经是一个广泛共识。我国经济总量已有大幅跃升,但农村人口众多,人均GDP水平还比较低。要解决这个问题,大力推进城镇化进程是必由之路。小城镇建设应同壮大县域经济、发展乡镇企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移民搬迁结合起来,引导更多的农民进入小城镇,逐步形成产业发展、人口聚集、市场扩大的良性互动机制,增强小城镇吸纳农村人口、带动农村发展的能力。
农民增收是关系现代化建设的大事。实践告诉我们,农民收入长期上不去,不仅影响农民生活水平提高,而且影响粮食生产和农产品供给;不仅制约农村经济发展,而且制约整个国民经济增长;不仅关系农村社会进步,而且关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不仅是重大的经济问题,而且是重大的政治问题。现在各项政策已经明确,关键是抓好落实。在这方面农民增收的“加减乘除”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切实可行的思路。
发展订单农业是推进农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市场化程度,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
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要举措,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迫切要求。几年来,我国订单农业已取得了长足发展。各地立足当地资源优势,围绕优质特色农产品,积极探索,不断创新,涉及的产品不断增多,连结机制不断趋向完善,形成了当地的主导产业和各类农产品生产基地。订单农业的发展,有效的解决了农户与企业之间的供求矛盾,扩大了农产品销路,带动了农业产业发展,有力的促进了农业产业化经营。 由于订单农业相配套的法律、法规不健全,协议双方观念上的差别以及农产品的特殊性,订单农业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还存在着许多不完善的地方。要进一步推进订单农业的发展,必须具体分析订单农业面临的制约因素,有针对性地采取有效的对策和措施。从目前来看,应着重从农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合同制度、建立风险基金、优化发展环境等五个方面着手。 一、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问题
1、订单农业的履约率不高。订单的履约率是衡量订单农业是否成功的重要指标。目前订单履约率不高,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是市场价格与订价出现偏差时违约。当市场价高于订价时,由于农民市场意识薄弱,短期行为严重,在利益的驱动下,会把产品销往市场造成毁约;当市场价低于订价时,企业将承担着巨大的价格风险,这种风险极有可能转化为企业的巨额亏损,这样企业就会降低价格或者提高收购标准,导致毁约。二是产品达不到要求而违约。受自然因素和农户素质的影响,提供的产品达不到合同所规定的标准,而导致的毁约。 2、订单的合同不规范。订单合同文本不规范,签订的条款不全、不详细,对涉及到标准、规格等质量的较含糊,发生纠纷后,农民难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由于部分农民的法律和文化水平较低,在“订单农业”中,所谓签合同,往往是签字而已,对合同的具体条款是否规范、合法都不予以认真研读。有些订单过于简单化,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将难以按照“订单”的要求来解决有关问题。
3、订单农业的政策支持不够。农业部专门下发了《关于发展和规范订单农业的意见》,各地针对订单农业也陆陆续续出台了一些政策,但有的政策可操作性不强,有的政策支持力度偏低,有的政策没有落实到位。因订单农业受到自然因素和市场因素的双重制约,存在着较高的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急需政府通过设立风险基金和提供优惠政策等各种手段来转移分散风险,这涉及到的方方面面都需要政府在政策和资金上给予一定的扶持。 (二)原因分析
1、订单农业方式本身的不足。订单农业,它通过合同形式明确农民与收购方的权利和义务,实现农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是一种现货远期合约。其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合约是签约双方私下协商的产物,由于买卖双方的讨价还价能力和双方在市场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因此它的价格决定不能反映真实的市场供求,容易导致经济纠纷,毁约率提高。二是远期合约的履约仅以签约双方的信誉为担保,现货市场的复杂性和不透明性,导致了合约的不稳定性。三是签约双方在签约时所达成的价格协定不能彻底转移价格风险,只是使价格风险在签约双方之间相互转移,价格风险依然停留在流通领域之中。价格一经确定,就无法再变,缺乏弹性,使价格失去了本身所应有的随时反映供求状况变动的能力,降低了价格的灵活性。 2、农产品订单的特殊性。无论从交易商品还是交易双方来看,农产品订单都有其特殊性:一是农产品本身受到自然因素的影响,农产品生产周期长,其产品质量跟自然因素紧密相连,而产品品质问题更是订单履行的关键所在。二是农业订单与工业订单相比较,具有生产经营方式分散、市场化程度不高、农户的市场意识和法律意识薄弱,信誉水平和质量观念低下,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了短期利益极易违约。三是农产品与工业品有着显著的区别是具有“生命性”,农产品受到保鲜贮藏时间短的限制,又受其自然生长的影响,比如有的农产品采摘时按照合同规定的标准,但等到几天后,其形状又增大了许多,导致不符合标准,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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