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备查材料及标准说明
(2)学校基层报表。 (3)校舍基本情况简明表。 (4)学校平面图和土地证、房产证。
(5)体、音、美、卫、劳、图书、实验室、信息技术等设施设备登记清册及其使用的记录材料(材料可放在相应的功能室)。
(6)现有上网的学校须提供公安部门审批登记表。
校舍基本情况简明表
学校名称 (盖章) 年 月 日
建筑质量校舍结层间建筑面积校舍名称 竣工安全备注 编号 构 数 数 (M2) 日期 情况
(二)标准说明
1、本评估标准中所列的各项计量指标,计算时均以督评年度教育统计报表的数据为准。
2、统计的对象是县级政府管辖的所有各级各类公、民学校(小学统计到完小及以上的学校)。
3、城区学校是指位于街道办事处辖内和县城城关区域内的学校。 4、中等职业学校设有初中部的办学条件基础数据计入中等职业学校。
5、完全中学的办学条件基础数据计入高级中学。
6、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办学条件基础数据计入初级中学。 (三)计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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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舍建筑总面积(平方米)
1、生均校舍面积(平方米)= ---------------------------
在校学生总数 校舍总面积是指教学用房、行政用房和生活用房建筑面积之和,不含校内教工成套住宅面积、相对独立的附属机构和在建工程的建筑面积。在校生总数应为教育统计报表的数,加上无编列学号未计入年报数的借读学生和农民工子女、小学附设学前班的幼儿人数。
在校学生总数(人)
2、学校平均班额(人/班) = -----------------------
学校班级总数 (班) 小学附设学前班的幼儿人数和班级数不列入计算。
3、学校电脑总数(台) = 计算机教室电脑台数+多媒体教室电脑台数 +电子阅览室电脑台数+电子备课室电脑台数+教师办公和教学专用电脑台数
四、教师队伍建设(A4) (一)备查材料
1、县(市、区)备查材料:
(1)县(市、区)编办核定的关于本学年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的文件。
(2)省政府教育督导室编制的师资水平基础数据统计表。 (3)县(市、区)政府有关教师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具体的实施意见。政府关于培养补充新教师的有关文件或会议纪要。
(4)政府关于推进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文件,主要是教职工全员聘任制和中小学校长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和做法。
(5)政府关于落实教师培训经费,建立教师继续教育成本补偿和投入机制的各项规定,政府加强培训质量监管的各项措施与规定。
(6)合理配臵教师资源和城乡教育交流制度的政策措施。 (7)政府关于提高教师社会地位,落实教师福利待遇的各项规定和措施,扶持边远贫困地区教师的各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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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教师进修校领导班子与教师花名册。
(9)教师进修学校开展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规划、措施和实施过程性的记录材料。
(10)有关队伍建设的文件材料(包括教师职业道德建设、队伍规范管理、提高队伍业务素质等)。
2、学校备查材料:
(1)省政府教育督导室编制的师资水平基础数据统计表,学校教师花名册(注明省、市、县级骨干教师)。
(2)验收时上个月的工资表。 (3)学校课程表。
(4)关于开展师德建设活动和师德考核的材料。 (5)教师培训、研修计划及实施情况材料。 (注:有关教师队伍建设的文件材料均提供近三年。) (二)标准说明
1、基础数据统计表中所列的各种数据以本学年度或上学年度(如因本学年度数据没统计出来时,则以上学年度数据)为准。
2、城乡骨干教师分布基本均衡,是指城区骨干教师占城区专任教师比率与农村骨干教师占农村专任教师比率相差不超过3个百分点。
3、专用名词解释
(1)教职工数:学校在编的(享受财政统一发放工资的)固定教职工总数,包括教师、职员、教学辅助人员和工勤人员,不包括临时工和代课教师。
(2)职员:指从事学校管理工作的人员。
(3)专任教师:指学校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专业人员,包括临时帮助做其他工作的教学人员。同时担任教学工作和管理工作的人员按主要担负的工作认定(一周任课5节以上的行政管理人员,认定为专任教师,含合同制教师)。
(三)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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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任教师中大专(或本科)毕业以上人数
1、专任教师学历比率 = ---------------------------------×100%
小学、初中(高中、职校)专任教师实有数 专任教师中具有教师资格人数
2、专任教师具有教师资格比率 = -------------------------×100%
专任教师实有数
骨干教师培训数(含在训)
3、小学、初中、高中骨干教师培训率 = -------------------------×100%
专任教师实有数
取得任职资格人数
4、校长任职资格培训率 = --------------------×100%
校长总数
城区骨干教师数
5、城区骨干教师比率 = --------------------×100%
城区专任教师总数
农村骨干教师数
6、农村骨干教师比率 = --------------------×100%
农村专任教师总数
五、教育管理(A5) (一)县(市、区)备查材料
1、县政府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颁发的关于教育工作的行政规章。
2、县政府关于教育的工作报告、总结(在A1B1中装袋)及其相关部门的配套文件,会议记要。办理人大、政协有关教育工作的提案、议案相关答复件。
3、县级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出台的诸如未成年人保护、禁止使用童工等的文件,召开专题会议、开展专项检查、实施处罚等记录性材料。
4、县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加强学校德育工作文件。 5、县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重视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文件。 6、县政府关于成立课改领导小组和关于课改的文件。 7、县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有关考试评价、招生制度改革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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