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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号/修订状态: A/0 生效期:2015.5.20
永康市达圣工贸有限公司
金属、利器的管理控制程序
一、
目的
为了保证本厂生产的产品不含有金属利器,不会对顾客构成潜在的危害,避免顾客购买及使用本厂生产的产品不受到意外伤害;同时,也为了保护本厂的职员在生产过程中不致出现意外事故,特制定本规则。 二、
要求
1、生产时,不可使用大头针,铁丝钉,书钉,图钉,回形针,裸露的刀片等金属利器;
2、机器设备的安装及更换只可由维修技工及组长以上的管理干部操作,其他人均不可擅自操作,每个车间只允许维修技工和车间主任各持一把螺丝刀;
3、车间所有金属工具如:玻璃刀、封箱机等利器,要用准确数量及收发记录。 三、
利器丢失处理原则
当遇到员工的剪刀等利器找不到,开始应该询问所有的有关员工,检查所有员工的利器,看是否有人错拿,错用,如果还是没有找到,则立即终止该员工所做的工序,组长要详细记录利器,如剪刀,不见的时间、员工的姓名以及所生产工序的数量及工序名,同时要上报车间主任或上一级主管,车间主任或上一级主管要检查所有这个时间段生产的生产和关成品,看是否夹带到产品或半成品当中,并保存所有文件记录待日后追踪。 四、
管理要求
1、车间主任每天要巡查下属工人是否有按要求做好,并监督下发管理员是否有执行相关要求; 2、组长及有关管理员每天要检查好机器及工作台内外是否清洁干净检查工人每天下班是否有按要求做好清洁,所有工作使用金属工具是否有按要求做好防护措施;
3、质检部QC每天要抽查5台机器是否清洁及是否有金属利器,发现问题要责任其主管监管好该工人重新清洁好,并做好报告。
五、 附记录表格《利器收发记录》
编制:何先武 审核: 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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