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中国证监会2010年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报告
六、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非经常性损益是客观评价上市公司持续盈利能力的一项重要监管指标。从2010年年报披露情况看,非经常性损益对上市公司整体损益影响不大,但对个别上市公司的盈亏仍具有实质性影响。
(一)对上市公司整体损益影响不大
2010年上市公司净利润合计为16,471.80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合计为15,637.22亿元,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合计数为834.58亿元,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5.07%,该比例较2009年度的7.42%下降了2.35个百分点。多数上市公司2010年度非经常性损益对财务业绩的影响不大,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小于50%的公司有1,681家,占全部上市公司的比例为81.52%,其中影响小于10%的公司有1,088家,占比52.76%,非经常性损益在上市公司整体上不属于主要收益来源。
(二)对个别公司的盈亏产生较大影响
2010年有175家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占净利润比例的绝对值在50%以上100%以下,占上市公司整体的8.49%;其中ST类公司为24家,占全部ST类公司的13.95%。206家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占净利润比例的绝对值在100%以上,占上市公司总数的9.98%;其中ST类公司为88家,占ST类公司总数的51.17%。201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194家公司当年净利润由盈转亏,12家公司由亏转盈。
从近三年的情况看,2,062家上市公司中近三年均依靠非经常性损益实现盈利的有27家,占公司总数的1.31%;其中ST类公司为10家。
对于2009年亏损的公司,2010年有168家公司实现盈利,其中有84家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为亏损。
(三)主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从影响金额看,非经常性损益主要集中在“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和“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三个项目。这三个项目合计713.62亿元,占2010年非经常性损益总额的85.51%。
从公司的影响面看,“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出现的频率最高,有1,995
家公司涉及此项目,占上市公司总数的96.80%;其次是“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有1,906家公司涉及,占上市公司总数的92.48%;再次是“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有1,814家公司涉及,占全部上市公司的88.02%。
通过非经常性损益扭亏的公司和ST类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均主要集中在“债务重组收益”、“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及“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三个项目。其中2010年扭亏为盈公司债务重组收益共53.93亿元,ST类公司债务重组收益共 81.12亿元,占该类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总额的比例均超过50%。
(中国证监会会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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