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惠州市防震减灾“十二五”规划
切合实际,不一定求全,但要有针对性、实效性。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将宣传教育与当地文化有机结合,构建贴近大众,贴近生活的宣传载体。
(五)建立地震安全创新服务平台
重视发挥防震减灾科技支撑作用,逐步建立起具有本地特色的防震减灾创新服务体系,并应用于政府决策、国土规划、工程设计、新农村建设、科普宣传等领域。加强我市防震减灾信息化能力建设,提高防震减灾信息管理水平,建设防震减灾信息化网络平台,建立灾害信息动态更新机制,注重通过互联网宣传防震减灾知识。科学规划并有效利用信息资源,加强灾害信息获取手段和能力,提高信息自动化处理与分析水平,健全完善灾情信息采集、传输、处理和存储等方面的标准和规范。建立集信息采集、整理、服务为一体的防震减灾信息服务系统,加强防震减灾信息共享能力,提高防震减灾信息服务水平。充分利用卫星通信、广播电视、互联网、导航定位和移动信息终端等手段,提高信息上报、远程会商、公众服务和应急保障能力,推进“数字减灾”建设。密切关注并借鉴国内外地震监测预报、抗震设防和应急救援的先进管理经验以及地震科技成果应用。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做好一站式网上行政审批服务系统的应用工作。
四、保障体系
要实现“十二五”时期防震减灾工作的主要任务,必须在更高标准上实现有重点的全面防御,实行预测、预防和救助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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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位的管理,形成全社会共同抗御地震灾害的良好局面。主要是采取如下几项保障措施:
(一)执法和管理保障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广东省防震减灾条例?、?地震监测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关于推广使用惠州市小区划成果的通知?(惠府?2002?2号)和?惠州市防震减灾“十一五”规划?(惠府办?2006?74号)等文件。建立健全与国家防震减灾法相配套的地方法规体系。进一步健全地震行政执法机构和队伍,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强化法制监督,使防震减灾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加强各类经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和资金安全。建立相应的分类管理制度和效益评价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组织和领导保障
防震减灾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牵涉面广,工作量大,需要各级政府、各部门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全市各级政府和相关单位必须树立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常态化的沟通协调机制,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形成防震减灾工作的合力。坚持并完善防震抗震救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情况,加强督促检查,及时解决防震减灾工作的突出问题,构建各级政府负责、部门协调、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
(三)机制和队伍保障
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明确防震减灾社会管理职责,强化防震减灾社会管理职能,健全和完善防震减灾管理体系,健全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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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人员编制,并纳入到地方财政预算之中,使这项工作有专人负责,在招聘从事防震减灾工作人员时,严格专业准入把关,建立良好的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流动、评价机制。要增加教育培训经费投入,使全市地震部门工作人员在专业知识结构等方面趋向合理,全面提升防震减灾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以适应防震减灾工作的需要,为防震减灾事业发展提供保障。
(四)实施和监督保障
优化整合各类防震减灾资源,统筹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市场等多种手段,确保规划实施。在各类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的规划、设计、选址等过程中,要充分考虑防震减灾因素。市地震办公室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接受市人大、市政府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五)社会保障
要建立防震减灾社会动员机制,最大限度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和抵御地震灾害。根据防震减灾工作需要和市综合应急救援支队要求,建立地震灾害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组织社会力量进一步扩大地震灾害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依法加强对农村住宅和城市社区民居的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培训相关技术,提高各类住房的抗震设防水平。组织开展地震知识宣传普及活动和地震应急演练,提高全社会的防震减灾意识和公民的自救互救技能。做好地震应急救援的综合协调,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安排救灾资金和物资等。
市发改、住建、国土、房产、财政、公安、消防、民政、公用事业、交通、科技、教育、卫生、农业、水务、经信、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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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供电等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防震减灾工作,在制定本行业“十二五”专项规划时,要根据本部门、本行业在防震减灾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要求,与本规划进行衔接。各县区要结合各自实际,制订防震减灾“十二五”规划,并与本规划相衔接。
附件:惠州市防震减灾“十二五”规划重点建设项目任务表(2011~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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