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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损失部分是由于受损害方的作为或不作为造成的,或部分损失应由受损害方承担的,赔偿的数额中应扣除该部分损失。
18.7 甲方发出的终止
下述任一事件发生时,甲方有权立即发出终止意向通知:
(a)
乙方未能根据本合同约定提交建设履约保函或运营维护保函并保持
其有效的; (b)
乙方出现本合同第7.12.2条及第7.12.3条约定的放弃建设或视为放
弃建设情形的;或者因乙方出现18.2约定的导致提前终止情形的; (c) (d)
乙方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停业、清算或破产;
贷款人开始行使其担保协议项下的担保权利并可能造成项目无法正
常使用; (e)
除报经甲方同意的计划内维修外,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擅自
停止对项目全部或部分设施的管理养护(如属紧急情况的除外,但应在发生的同时口头告知甲方,并应在发生后1天内书面报告甲方); (f) (g)
在项目使用期内,乙方季度考核分数连续三次或累计五次低于50分;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出租、质押、转让项目产权或擅自进行股权
转让的等。
18.8 乙方发出的终止
下述任一事件发生时,乙方有权立即发出终止意向通知:
(a)
市财政部门无正当理由在逾期六(6)个月(自应付日起算)后仍未
支付服务费。
18.9 法律变更或政府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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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本合同生效后,因法律变更及政府行为导致乙方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项下主要义务,而这种变化和影响又不以甲方的意志为转移,甲乙双方应尽力就继续履行本合同进行协商,若不能达成一致,则一方可向另一方发出终止意向通知。
18.10 协商一致终止
在合作期内,由各方协商一致可提前终止本合同,此种情形下的终止及对应终止补偿金的计算问题等,由各方届时协商一致。
18.11 终止意向通知和终止通知 (a)
终止意向通知
按照第18.7或18.8或18.9条发出的任何终止意向通知均应同时向贷款人发出一份复印件。在终止意向通知发出之后,双方应在三十(30)天内协商避免本合同终止的措施。
如果乙方和甲方就将要采取的措施达成一致意见,或者乙方或甲方(视情况而定)在相应的协商期或双方可能同意的更长的时间内纠正了违约事件,终止意向通知即自动失效。
(b)
终止通知
在协商期届满之时,如果
(c) (d)
双方未达成一致;或
导致发出终止意向通知的违约事件未得到纠正。
则发出终止意向通知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和贷款人就此发出终止通知,本合同在终止通知送达对方之日终止。
18.12 甲方的权利 (a)
对设施的管理养护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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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在项目合作期内,如果乙方发生18.7所述事件,甲方发出终止意向通知之后,甲方或其指定机构有权,但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替代乙方接管项目设施的管理养护,以使项目设施继续使用或完成任何必要的修理以保证项目设施继续使用。乙方保证与甲方或其指定机构合作,并应让贷款人在融资文件中作出具有同样内容的承诺。
(ii) 任何情况下,甲方选择管理养护项目设施不应被视为所有权的转让或承担乙方作为项目设施所有权人的义务。 (iii)
在甲方或其指定机构管理项目设施期间,乙方无义务支付在甲方
及其指定机构接管项目设施以后发生的管理养护费用。市财政部门无义务向乙方支付任何服务费,直至乙方按照本合同接替或承担项目设施的管理养护。 (iv)
甲方应有权在任何时候退出项目设施的管理养护,在此情况下乙
方应全面负责项目设施管理养护,直到任何一方发出终止通知。 (b)
终止本合同的权利:
如果在18.7所述事件发生之后,甲方已发出终止意向通知,并且乙方违约事件在协商期期满之日前未得以补救,则甲方应有权在上述日期之后的任何时间发出终止通知终止本合同。
18.13 终止的后果
本合同终止后,双方在本合同项下不再有进一步的义务,但到期应付的款项除外;本合同的终止不影响本合同中争议解决条款和任何在本合同终止后仍然有效的其他条款的效力。
18.14 终止后的补偿
若本合同提前终止,则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甲方将按照如下标准向乙方支付补偿金(提前终止时,甲方对于乙方的补偿须以乙方还清其届时之所有负债为前提):
表1提前终止补偿情形及补偿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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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本合同提前终止之情形 终止补偿金 建设期终止时,为A1-B 1 18.7甲方发出的终止 使用期终止时,为A2-B 建设期终止时,为A1+B 2 18.8乙方发出的终止 使用期终止时,为A3+B 建设期终止时,为A1+35%B 3 18.9法律变更或政府行为 使用期终止时,为A3+35%B 4 第十六节不可抗力 (A4-C-D)/2 A1为乙方尚未收回的投资(以经评审的为准);
A2为项目全部建设成本评审价乙方尚未收回的建设部分服务费比例;
A3为乙方尚未收回的建设部分服务费的在运营终止年的现值(按中标折现率),
说明:A3=,
其中m为合同终止时项目运营年数;
A4为经评审的乙方账面资产净值;
B取值为人民币________万元;(按项目建设投资的2%计算)
如属乙方违约,甲方发出的终止情形的,则甲方有权自本项目提前终止日起算三年内(如剩余合作期短于三年的,则本处指余下的合作期)分期分批次向乙方支付补偿金,具体分批次的支付比例及时间进度安排由甲方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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