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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江宁.我国中小企业的界定及其现状[J].经济论坛.2007(19).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中小企业迅猛发展,在活跃市场,增加就业,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怎样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使其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也成了一个众说纷纭的难题。要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就要对我国中小企业有一个全面的认识。 一、中小企业的界定及其意义
(1) 中小企业的界定
科学合理的界定中小企业,其目的是为了把握不同企业的规模结构,了解不同规模企业情况,为制定和扶持政策提供依据。
中小企业有广义和狭义两个概念。广义的中小企业,一般是指除国家确认为大型企业之外的所有企业,包括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狭义的中小企业则不包括微型企业,通常认为微型企业是指雇员人数在8人以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及在工商登记注册的个人或家庭经济组织等。由于经济发展的情况不同,世界各国对于中小企业的具体确认标准和办法也不同,但一般都是选用雇员人数、营业额、资产总额中的一项或几项来划分中下企业。世界各国中小企业界定的标准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类:一类是以单一从业人数作为界定标准,如意大利和法国。二类是既可以用从业人数作为界定标准又可以用资产额或营业额作为界定标准。如日本现今沿用的《总小企业基本法》。三类是同时采用从业人数和营业额作为界定标准,但不同行业选取不同。
综上所述,世界各国关于中小的界定标准,综合起来主要有三个特点:1、从业人数是世界各国界定中小企业普遍选用的标准。需要指出的是,从业人员一般是知领取工资的雇员,而不包括业主经理及其家庭成员。2、很多国家在界定中小企业时,又对中小企业做了进一步规模细分。3、各国中小企业的界定标准都有一定的灵活性,并非固定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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