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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站10kV电容器组Ⅰ930更换工程启动试运行方案
中心站10kV电容器Ⅰ930更换工程
启动试运行方案
批 准:
调度审核:
运行单位审核:
编写单位审核:
编 写:覃永
编写单位:桂林恒泰电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日 期:2013年05月10日
联系电话:15295999550
中心站10kV电容器组Ⅰ930更换工程启动试运行方案
一、 工程概况
110kV中心变电站更换10kV电容器组Ⅰ(共1组)。
中心变更换电容器工程 新设备 型号 数量 1 1 1 1 厂家 西安西电电力电容器有限责任公司 西安西电电力电容器有限责任公司 西安西电电力电容器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长高高压电器有限公司 电容器组 TBB10-4800/400ACW 放电线圈 FDGE-(11/2√3+11/2√3)-1.7-1W 电抗器 KCGL-10-96/0.38-6 隔离开关 GW4D-40.5(DW)
备注:本次施工更换10kV电容器Ⅰ930电容器本体及增加9303刀闸;
其余设备930开关、9301、9302刀闸等一次设备及二次保护装置均为原有设备。
二、启动试运行前准备
1. 运行单位应准备好操作用品,用具,消防器材配备齐全并到位。
2. 所有启动试运行范围内的设备均按有关施工规程、规定要求进行安装调试,且经启
动委员会工程验收组验收合格,并向启动委员会呈交验收结果报告,启动委员会认可已具备试运行条件。
3. 变电站与地调的通信正常,启动设备的远动信息能正确传送到地调。
4. 启动试运行范围内的设备图纸及厂家资料齐全,有关图纸资料报电力调度通信中心。 5. 启动试运行范围内的设备现场运行规程编写审批完成并报生技、安监部备案。 6. 施工单位和运行单位双方协商安排操作、监护及值班人员和班次,各值班长和试运
行负责人的名单报地调备案。
三、启动试运行范围
中心站10kV电容器Ⅰ930电容器本体
四、启动试运行项目
1.中心站10kV电容器Ⅰ930开关对电容器本体充电。
五、启动试运行电网风险分析及措施
(1)风险分析:在投运过程中,若新设备故障将造成中心站10kV电容器I930开关跳闸。 (2)控制措施:变电一所提前做好中心站930电容器故障跳闸的应急处理措施。
六、启动试运行时间安排
计划 2013年05月22日
中心站10kV电容器组Ⅰ930更换工程启动试运行方案
七、启动试运行指挥成员名单和电话
启动试运指挥组长:覃永 联系电话:15295999550
八、启动试运行应具备的条件
1. 中心变电站与地调之间的通信应符合设计要求并能满足调度运行要求,启动设备相
关的远动信息能正常传送到地调。
2. 所有启动范围的继电保护装置调试完毕并已按调度机构下达的定值单整定正确并经
运行值班人员签字验收。
3. 所有现场有关本次启动设备基建工作完工,已验收合格,临时安全措施拆除,与带电
设备之间的隔离措施已做好,所有施工人员已全部撤离现场,现场具备送电条件。 4. 启动调试开始前,参加启动调试有关人员应熟悉厂站设备、启动方案及相关的运行
规程规定。与启动有关的运行维护单位应根据启委会批准的启动方案,提前准备操作票。
5. 启动前现场应与相关调度核对新设备启动试运行方案,以保证启动试运行方案一致。 6. 启动前现场与调度已有新设备投运申请书。
九、启动试运行前系统运行方式要求、调度操作配合
投运前相关运行方式:1、110kV中心变10kV母线正常带电运行;2、10kV电容器Ⅰ930在冷备用状态。
十、 启动前现场准备和设备检查
由地调下令,现场值班人员将设备操作至以下状态,启动试运行前完成。
一次设备状态要求
1. 中心站:检查10kV电容器Ⅰ930开关、9301、9302、9303刀闸、93018、93038接
地刀闸在断开位置;
2. 中心站:检查10kV电容器组Ⅰ930本体、10kV电容器Ⅰ930开关,9301、9302、9303
刀闸及10kV电容器Ⅰ930开关柜内无异物,无接地线;
二次设备状态要求
3. 中心站:检查10kV电容器Ⅰ930开关的控制、保护、储能电源在投入位置、保护及
测量电压空开及相应的跳闸出口压板在投入位置,保护、测控已按编号为2013114正式定值单执行并投入。
中心站10kV电容器组Ⅰ930更换工程启动试运行方案
十一、启动试运行步骤
中心站10kV电容器组Ⅰ930开关对电容器本体充电
1) 将中心站10kV电容器Ⅰ930电容器由冷备用转热备用;
2) 合上中心站10kV电容器Ⅰ930开关,对10kV电容器Ⅰ930电容器充电3次,每次充电5分钟,间隔5分钟,充电时设专人在电容器旁监视,并测量电流、电压是否正常,正确后将测量结果汇报地调;
3) 第三次充电正常后,断开中心站10kV电容器I930开关; 4) 投入中心站10kV电容器I930电容器的AVC自动控制。
至此,本次试运行结束。
试运行结束后保护检查及有关运行方式安排
1. 新设备24小时试运行结束,现场值班员必须汇报地调值班调度员。 2. 带电24小时试运行结束后,移交桂林供电局运行部门管理。
十二、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
1. 所有参加启动试运行的人员必须遵守《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2. 各项操作及试验须提前向调度部门申请,同意后方可实施。 3. 试验和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调度的命令进行工作。
4. 所有操作均应填写操作票,操作票的填写及操作由运行单位负责,操作过程由施工
单位监护,施工单位负安全责任。
5. 试验人员需要在一次设备及相关控制保护设备上装、拆接线时,应在停电状态下、
在工作监护人监护下进行。
6. 每个项目完成后,应得到各方的报告,确认运行系统及试验正常后方能进行下一个
项目的工作。
7. 试运行期间发生的设备故障处理及试验工作,须经启动委员会同意后方可实施;试运
行过程中如果正在运行设备发生事故或出现故障,应暂停试运行并向启动委员会汇报。
8. 试运行期间,非指挥、调度、运行当值及操作监护人员不得随意进入试运行设备区
域,任何人不得乱动设备,以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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