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消防安全工作台账 消防台账
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一、消防控制室必须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每班不应小于2人,分工明确。
二、值班人员应持证上岗,掌握系统的工作原理和熟悉火灾操作规程,熟悉设备的按键功能,能熟练操作系统,自动报警系统编码表所对应的具体位置。
三、值班人员应当保证在岗在位,掌握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实时监控火灾报警及故障情况,处置报警信号,填写值班记录。 四、严格实时交接班,交班时应通报消防设施运行情况,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的自检、消音、复位功能及主备电源切换,记录故障及报警处置等交接情况。
五、及时报告设备故障情况,协助做好设备的维修保养和故障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
六、保持消防控制室正常工作秩序,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和操作消防设施,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消防设施的检查工作。
七、认真做好消防控制室日常管理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确保档案资料真实完整。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单位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二、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防火检查人员应当当场整改并督促落实。
1、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
2、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3、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4、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5、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6、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7、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8、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三、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由检查人员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报告,填写火灾隐患报告书,提出整改方案。
四、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应当确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五、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安全。 六、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
危机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
七、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
八、对公安消防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火灾隐患报告书
:
年 月 日, (姓名)检查 (部 位)时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需要 (部门)协调解决火灾隐患,确保安全。
报告人(签字):
主管人(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共分享92篇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