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石柱县妇女儿童发展十年回眸
(六)巩固义务教育成果
在完善教育投入机制的基础上增加义务教育的投入,改善农村办学条件,有效降低农村辍学率,提高义务教育的普及水平,努力推进素质教育,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创造能力和实践能力,培养学生的科学和人文精神。
(七)重视流动人口子女
对城镇流动人口中的孕产妇、儿童逐步实行保健管理,提高流动人口中儿童的保健覆盖率;切实保障流动人口子女的受教育权利,完善他们的就学制度,特别要满足农村适龄儿童向城镇转移后的就学需求。
(八)新建儿童福利机构
重视失去家庭监护、无家可归、无依无靠、无人抚养的儿童弃婴和残废儿童的生存与成长环境。对无人监护或长期流浪在外,食不果腹,居无定所的这些儿童,建议由民政部门举办,国家给予经费新建符合发展纲要的儿童福利机构,保护儿童的公民权利及生存、生活和受教育的权利。
(九)提高农村居住质量
一是继续加大农村卫生厕所改造力度,在弥补前十年“欠账”的同时,按时序或超时序实施下一个十年目标;二是继续加大农村改水工程,让广大农村居民都饮用上安全卫生水;三是进一步加大新农村建设力度,将农村卫生环境、出行道路、生活用能提高到一个更高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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