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学习十八文献《关于城中村改造中存在问题的思考》
进城市化建设,要求农村剩余劳动力尽快向城市转移。如果农民仅仅实现地域转移,而没有实现户籍、组织和管理体制、思想观念以及生活方式等的更新转移,就不算真正意义上的城市化;如果城中村不进行彻底的改造,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就难以适应经济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其次,改造城中村是建设现代化城市、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的迫切需要。现代城市必须要求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高度发达、城市功能齐全、环境优美。搞好城市规划,目的是要营造经济发展、法治文明、生态平衡的良好环境。但是,城中村杂乱无章的建筑,脏乱差的生活环境,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城市的形象,拉低了城市的品位,成为城市现代化进程的一大障碍。目前襄阳市正处于城市化快速发展的阶段,城中村问题必将成为政府面对的主要热点难点问题之一。因此,要建设现代化城市,提高城市的品位和竞争力,就必须改造好城中村。
(二)城中村改造有利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城中村的农民虽然变成了城市居民,但其小农的意识形态、生活方式很难一下子转变过来。失去土地后,他们一般会把生存和发展的希望寄托于房屋之上,以期从房屋出租中谋求生活保障。这是造成“城中村”建筑密集无序、外来人口聚居和城市治安问题高发的根本原因。更为严重的是,城中村缺乏配套基础设施,居民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就业困难,不能适应城市发展的要求。因此,改造提升城中村的基础设施,加强社区建设,更新居民的思想观念和提升文明素质,已成为维护社会治安和加强城市精神文明建设的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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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城中村改造有利于提高人民群众的居住质量。由于历史原因,绝大多数城中村的住宅配套设施不全、环境卫生较差,主要表现是住宅成套率低、道路坑洼不平、排水不畅、缺乏固定的垃圾存放场所,群众生活非常不便,虽然生活在城市,但与城市居民的生活环境和质量不可同日而语。相关部门经常收到人民群众通过各种途径反映的意见和建议,要求尽快出台有关政策,进行城中村改造。因此,加快城中村改造是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客观要求,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四)城中村改造有利于拉动经济增长。城中村改造对于有效带动城市基础设施和房地产业的发展,扩大投资需求,尤其是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建设,对于扩大内需,增加对住宅、耐用消费品和服务业的需求,拉动相关产业发展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与此同时,由于城中村改造能够集约、节约利用土地,盘活土地使用效益,拓宽经济发展空间,带来城市环境的优化升级,推动城市经济的健康发展。 (五)城中村改造有利于推动社会进步。城中村的居民虽然生活在城市,但受长期以来固有观念的影响,一直保持着农村、农民的传统生活习俗和方式,始终没有在真正意义上融入现代城市生活之中。实施城中村改造,势必有利于打破传统农村的固有格局,促进城中村居民生活方式的根本性转变。
四、当前城中村改造存在的问题
城中村是城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现象,也给城市的发展提供了宝贵的空间,但是,城中村改造中面临的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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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改造工作的顺利推进,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违法建设成风,加大了拆迁改造的难度。特别是近几年,随着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不断完善及城市房地产开发项目、物流园区、工业园区建设快速推进,土地房屋也随之大大升值,村集体组织和村民受利益的驱动,纷纷加建、抢建房屋。拆迁范围内一些村民一旦得到拆迁的信息,一夜之间两层甚至多层房屋拔地而起,水井、苗木等各类地面附属物也随之密集出现,城中村内的个人和小产权开发等违法建设现象十分普遍。管理部门执法不严、疏于管理、“以罚代法”,致使违法建设愈演愈烈,呈蔓延态势,这大大加重了城中村改造的难度。
(二)部分被征收房屋拆迁人对拆迁的期望过高。一是对补偿标准要求过高,不能正确客观地看待和把握有资质的房产评估机构对征收房屋的评估价值,往往以周边发达地区拆迁补偿价格为标准和参照,看待和高估自己的房屋价值,当拆迁补偿低于自己的期望时,就认为房产机构评估价低、拆迁补偿费少,就对拆迁工作不配合、不支持;二是对拆迁改造的种种期盼远高于优惠的让利于民的政策规定,当被征收房屋拆迁人的期盼同制订的优惠政策发生碰撞时,他们就立即认为自己的切身利益受到损害,然后采取各种办法阻碍拆迁工作的开展;三是在坚持政策和原则的前提下,有些被征收房屋拆迁人因其居住面积小,家庭收入低,获取的房屋拆迁补偿少,家庭承受能力低而在支付购买安置房能力不足的情况下,也认为损害了他们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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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而不讲道理、拒绝拆迁;四是那些始终认为多闹多得、不闹少得的被征收房屋拆迁人,对房屋拆迁补偿漫天要价,甚至不合情理地要求解决与房屋拆迁无关的其他问题,更甚者纠集被征收房屋拆迁人集体上访、越级上访。
(三)被征收房屋拆迁人对入住安置小区不感兴趣。一是他们的出租房屋为其获得了高额租金,这是城市拆迁改造中被征收房屋拆迁人极不愿意拆迁的关键所在。生活只能因拆迁变得越来越好,不能因拆迁改造而变差,当其眼前的利益受到损失而得不到期望的补偿时,他们就拒不配合、阻挠施工、集体上访;二是他们认为入住小区邻里关系就淡漠了,让他们把农具、做小生意的工具带进单元房别扭、不方便,住着不自在,甚至拿单元房居住与社会传统的行为模式、人际关系是不相适应的道理说教工作干部而不配合拆迁。
(四)拆迁过渡时间较长。由于先拆后建,致使被征收房屋拆迁人居住条件较为艰苦,不利于生产、生活。加之整村拆迁时,被征收房屋拆迁人过渡困难很大,一方面是难以找到合适的出租房源,另一方面是集中临时过渡不利其越冬。同时过渡期内,被征收房屋拆迁人无法正常经商、外出务工,导致其收入下降。这些都是影响拆迁改造的一个因素,更是容易引起上访的一个原因。
(五)安置小区建设缓慢,社会保障政策落实不力。一是安置小区规划及用地审批的协调落实,对区级部门和单位来讲难度较大,在拆迁时,我们给询问或质问的被征收房屋拆迁人一时难以回答安置和搬入的时间,容易让被征收房屋拆迁人产生疑惑而影响拆迁。在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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