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计划管理考核实施细(2014修订本)
11. 办理相关的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手续,与环境、安全的主管部门保持联系和沟通,传达有关要求;未进行此项工作的扣科长当月月薪的1%。
12. 针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公司存在的问题,向公司提出改进的建议;未进行此项工作的扣科长当月月薪的1%。 13. 完成公司安排督办的事项或和配合相关部门需完成的事项;未进行此项工作的扣科长当月月薪的1%。
(1、3、4、5、8、9、10考核资料由各事业部于当月22日前报分管副总并报考核办备案)
十六、对总师办的考核(由分管副总负责考核)
1、收到技术部晒图通知后,根据技术科编制计划结点完成并发放,加急的1~3天内完成并下发。如不能按时完成,每起扣负责人当月月薪的2%。技术处和生产部于当月22号前报妥管副总并要报考核办备案。(由不良情况表反应)
2、图文档、技术资料的管理,由技术部完成并提交的设计文件、工艺文件一周内完成归档工作(以技术处提供时间为准,最迟以产品制造完成为限,批量的以首台产品为准)。如不及时归档,每起扣负责人当月月薪的1%。
3、组织锅炉设计文件的报审工作,原则上需在产品投产前完成,但鉴定设计的实际情况,不迟于受压件焊接。设计处提供图纸后一个月之内完成,如不能及时完成,拖延产品正常制作,每起扣负责人当月月薪的2%。由各生产部于当月22日前报分管副总并报考核办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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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技术方案确定,对于公司新设计的产品,在于各相关方充分沟通并设计条件确认的情况下,技术部提请总师办商定的设计方案,确定不超过2周。如延时,扣负责人当月月薪的2%。
5、根据所执行的产品标准,及时收集、更新和分发并回收失效的标准、规范。不及时收集、更新和分发的,扣负责人当月月薪的2%。
6、负责技术人员的培训计划及培训,无计划及培训的,扣负责人当月月薪的2%。
7、由总师办负责组织相关部门相关人员进行每月不少于一次的工艺检查。不组织、不检查的扣负责人当月月薪的5%。
8、对技术部进行技术管理及相关部门考核。不考核,扣负责人当月月薪的5%。
十七、其他部门的考核。(由各分管副总负责考核)
公司办、人力资源部、审核办、基建科、保卫科、信息办、档案室、后勤科由各分管副总根据各相关部门岗位职责编制考核办法并进行考核。每月22日前报考核办汇总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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