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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书写规范与打印要求
2.1 文字和字数
除外语专业外,一般用汉语简化字打印;研究型论文5000—7000字;综述型论文不少于10000字;外文类不少于20000字符;毕业(设计)作品类3000-5000字。
2.2 书写及装订
本科生毕业论文一律要求在计算机上输入、编排,使用A4标准纸单面打印,左侧装订。论文裁切后规格为16开纸(184mm*260mm).
2.3 字体和字号
·论文题目 2号黑体居中 ·各章题序及标题 3黑体居中 ·各节一级题序及标题 4号黑体左对齐 ·各节二级题序及标题 小4号黑体左对齐 ·各节三级题序及标题 小4号宋体加粗左对齐 ·款、项 小4号黑体 ·正文 小4号宋体 ·摘要、结论、参考文献标题(中英文) 3号黑体居中
·摘要、参考文献内容 小4号宋体(英文Times New Roman体小4号) ·结论内容 小 4号宋体左对齐 ·目录标题 3号黑体居中 ·目录内容中章的标题 小4号黑体左对齐 ·目录中其他内容 小4号宋体 ·引言 小4号黑体居中 ·论文页码 页面低端居中、阿拉伯数字连续编码 ·页眉与页脚 5号宋体居中
·论文中所出现的阿拉伯数字和字母 Times New Roman体5号 ·附录、致谢 3号黑体居中 ·独创性声明 3号黑体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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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致谢、独创性声明内容 小4号宋体
2.4 封面
封面排版见论文模板。
2.5 页面设置
2.5.1 页眉
页眉内容一律为“牡丹江师范学院学士学位论文(设计)”,字体为小5号宋体,页眉采用下边款直线,宽度为1/2磅。 2.5.2 页边距
页边距:上、下、左、右均为3cm,页眉2.3cm,页脚2cm。 2.5.3 行间距
正文行间距为1.5倍行距,段前、段后均为0行。 2.5.4 页码的书写要求
论文页码从正文开始至参考文献结束,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排,页码位于页面底端居中。封面、摘要、目录、致谢和独创性声明不编入论文页码。
2.6 摘要
2.6.1 中文摘要
中文摘要包括:摘要、摘要正文和关键词。摘要正文下空一行顶格打印“关键词”三字,每一个关键词之间用“;”分开,最后一个关键词不打标点符号。 2.6.2 外文摘要
外文(多用英文)摘要应另起一页,其内容及关键词应与中文摘要一致,并要符合外语语法习惯,语句通畅,文字流畅。
外文一律为 Times New Roman体,字号与正文摘要相对应。
2.7 目录
目录的三级标题,建议按(1……,1.1……,1.1.1……)的格式编写;目录中各章节题序的阿拉伯数字用Times New Roman体。
2.8 正文
2.8.1 章节和各章标题
正文分章节撰写,每章结束后应另起一页。各章标题要突出重点,简明扼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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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数一般在15字以内,不得使用标点符号。标题中尽量不采用英文缩写词,必须采用时,应使用本行业的通用缩写词。 2.8.2 层次
层次以少为宜,根据需要进行选择。正文层次的编排和代号要求统一,层次如下:章(第1章)、节(如“1.1”)、条(如 “1.1.1”)、款(如“1、”)、项(如“(1)”),层次用到哪一层视需要而定,若节后无条可直接到“款”、“项”。
2.9 引用文献
引用文献标示方式应全文统一,并采用所在学科领域内通用的方式,用上标的形式置于所引用内容最末句的右上角,用小四号字体。所引文献编号用阿拉伯数字置于方括号中,如:“……成果[1]”。当提及的参考文献为中文直接说明时,其序号应该用小4号字正文排齐,如“由文献[8,10-14]可知”。
不得将引用文献标示置于各级标题处。
2.10 名词术语
科技名词术语及设备、元件的名称,应采用国家标准或部颁标准中规定的术语或名称。标准中未规定的术语要采用行业通用术语或名称。全文名词术语必须统一。一些特殊名词或新名词应在适当位置加以说明或注解。
采用英语缩写词时,除本行业广泛应用的通用缩写词外,文中第一次出现的缩写词应该用括号注明英文原词。
2.11 物理量名称、符号与计量单位
2.11.1 物理量的名称和符号
物理量的名称和符号应符合GB3100~3102-86的规定。论文中某一量的名称和符号应统一。
物理量的符号必须采用斜体。表示物理量的符号作下标时也用斜体。
2.11.2 物理量计量单位
物理量计量单位及符号应按国务院1984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及GB3100~3102执行,不得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及符号。计量单位可采用汉字或符号,但应前后统一。计量单位符号,除用人名命名的单位第一个字母用大写之外,一律用小写字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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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理量单位(如件、台、人、元、次等)可以采用汉字与单位符号混写的方式,如“万t·km”,“t/(人·a)”等。
文稿叙述中不定数字之后允许用中文计量单位符号,如“几千克至1000kg”。 表达时刻时应采用中文计量单位,如“上午8点3刻”,不能写成“8h45min”,应写成“8:45”。
计量单位符号一律用正体。
2.12 外文字母的正、斜体用法
按照GB3100~3102-86及GB7159-87的规定使用,即物理量符号、物理常量、变量符号用斜体,计量单位等符号均用正体。
2.13 数字
按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等七单位1987年发布的《关于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试行规定》,除习惯用中文数字表示的以外,一般均采用阿拉伯数字(参照附录4),年份一律写全数,如2010年,不能写成10年。
2.14 公式
公式原则上应居中书写。若公式前有文字(如“解”、“假定”等),文字空两格写,公式仍居中写。公式末不加标点。公式较长时,最好在“=”前转行,如难实现,可在“+、-、×、÷”运算符号处转行,运算符号应在转行后的行首,公式的编号用“()”括起来放在公式右边行末。
公式序号按章编排,如第1章第一个公式序号为“(1-1)”,附录2中的第一个公式为【2-1】等。
文中引用公式时,一般用“见式(1-1)”或“由公式(1-1)”。
公式中用斜线表示“除”的关系时应采用括号,以免含糊不清,如a/(bcosx)。通常“乘”的关系在前,如acosx/b而不能写成(a/b)cosx。
2.15 插表
表格不加左、右边线,即采用三线表,在一张页面上。
每个表格均应有表题(由表序和表名组成)。表序一般按章编排,如第1章第一个插表的序号为“表1-1”等。表序与表名之间空一格,表名中不允许使用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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