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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海棠职业学院教学督导
文 件 汇 编
二0一五年元月
目录
一、 西安海棠职业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条例 二、 西安海棠职业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制度 三、 西安海棠职业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实施细则 四、 西安海棠职业学院教学督导检查制度 五、 西安海棠职业学院教学督导听课评课制度 六、 西安海棠职业学院领导干部听课制度 七、 西安海棠职业学院教学质量信息反馈制度 八、 西安海棠职业学院教学督导室工作职责 九、 西安海棠职业学院教学督导员工作职责
十、 西安海棠职业学院教学督导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 十一、西安海棠职业学院二级学院督导员岗位职责 十二、西安海棠职业学院教学督导办公室干事岗位职责
西安海棠职业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条例
为贯彻教育部关于提高教学质量等有关文件精神,充分发挥专家在教学质量监控过程中的作用,使我院的教学过程管理制度化,确保教学质量,提高我院的办学水平,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特制订本工作条例。
第一条 教学督导的组织机构
成立常设性的院教学督导办公室及二级学院教学督导小组两级督导组织。院教学督导办公室组成人员:主任一名,副主任两名;秘书一名,负责管理督导办公室的日常事务;督导员若干名,由学院聘任,除在职的专家外,可聘请本院具有副高职称资格以上的退休教师担任。二级学院教学督导小组由主管院长担任组长,聘任本部门内优秀教师为督导员。教学督导员一般应由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副教授以上职称,从事高等教育工作三年以上,具有丰富教学和教学管理经验,熟悉教学规律;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实事求是,坚持原则,享有较高的群众威望的同志担任。
第二条 院督导办公室的职责
(一)院级教学督导办公室是在主管院长领导下,协助教务处对教学秩序、教学水平、教学质量进行检查、监督、
指导和评估,对学院整体的人才培养方案、课程建设、二级学院及教研室职责的落实情况提出意见及建议。二级学院督导小组在主管院长领导下,对所属教研室的建设、教师的教学水平、教学质量,以及教学任务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二)院督导办公室成员要经常深入教学第一线,通过听课、座谈、讨论会、检查教学文件、抽查学生作业、考察实验操作等形式,了解教师备课、上课、教研活动、实验、实习、考试等各教学环节的实施情况,掌握学生的学习状态及学习效果,为教务处的教学过程管理提供意见,指导并督促我院的教育教学工作。
(三)对督导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并及时向学院领导、教务处及有关部门反映,提出改进教学工作和教学管理工作的建议。
(四)指导中青年教师,使之早日掌握教学技能和教学规律;发现教学改革的典型,总结教育教学成果,及时宣传推广先进的教学经验。
(五)组织督导委员会成员学习研究现代高等教育思想、办学理念、教学管理、教学理论、教学方法和教学评估。开展高等学校教学督导工作的交流,提高督导工作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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