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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门头沟新城规划(2005年-2020年)的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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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京政函[2007]6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7.01.05 【实施日期】2007.01.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门头沟新城规划(2005年-2020年)的批复
(京政函〔2007〕6号)
门头沟区人民政府:
《门头沟新城规划(2005年-2020年)》(以下简称《门头沟新城规划》)已经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第27次全体会议和市委专题会议审议通过,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同意《门头沟新城规划》。《门头沟新城规划》立足于深化落实国务院批复的《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 》,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推进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为指导思想,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关于区县功能定位的指导意见,符合门头沟区实际情况和发展要求,对于推动门头沟区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保障实现北京城市总体发展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1 / 2
二、门头沟新城是北京西部发展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北京重要的生态屏障和旅游休
闲基地。门头沟区的发展建设,要按照推进首都经济、社会、人口、资源和环境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强化与中心城和其它新城的良性互动,积极推进中心城人口和职能的疏解,促进城镇化健康有序发展。要在《门头沟新城规划》的指导下,实施生态立区战略,构筑首都更加坚实的西部生态屏障,打造区域性综合服务基地,建设现代化的生态宜居新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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