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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定?2010?10号
关于印发《定海区共青团信息工作考核办法》的
通 知
各乡镇(街道)、中学、区属单位团(工)委:
为进一步加强信息工作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工作考核激励机制,保证团的信息工作更好地服务全区共青团工作的深化和开展,从而进一步提升全区共青团工作整体水平,按照团省委和团市委相关要求,我们本着“明确职责、量化考核”的原则,对《定海区共青团信息工作考核办法》作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定海区共青团信息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对照执行。
共青团舟山市定海区委员会
2010年3月3日
抄 报:团市委、区委、区政府 抄 送:区委办、区府办、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各乡镇(街道)、
中学、区属单位党组织
(共印65份)
定海区共青团信息工作考核办法
(2010年3月3日修订)
为了进一步推进全区共青团信息工作,更好地为全区共青团工作的深化和发展服务,按照团省委和团市委的相关要求,特对《定海区共青团信息工作考核办法》作了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一、 考核对象
各乡镇(街道)、中学、区属单位团(工)委。 二、考核内容
各单位团组织信息上报及录用情况。 (计分标准详见附表1) 三、考核指标
采取分档考核的办法,分别确定考核单位全年信息工作最低达标分值。
(一)第一档考核单位: 乡镇(街道)团(工)委 全年达标分需100分以上。 (二)第二档考核单位:
区教育局团工委、区公安分局团工委、区直机关团工委。 全年达标分需60分以上。
(三)第三档考核单位:
区卫生局团工委、区建设局团工委、区交通局团工委、区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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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执法局团工委、区供销社团工委、白泉高中团委、金塘中学团委、岑港中心学校团委、农村合作银行团委、钻石楼大酒店团总支和定海网络义工团委。
全年达标分需30分以上。 四、考核程序及评比办法
(一)当年信息统计时间为去年12月1日至当年11月30日(其中2010年信息统计时间为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1月30日,2010年12月信息计入2011年信息,即2011年信息统计自2010年12月1日至2011年11月30日止,以此类推)。
(二)各单位团组织每年在团属刊物网站以外的其他报刊媒体上刊登的团工作信息,由各单位团组织统一进行收集,于每年12月5日前一次性填写《其他信息录用情况一览表》(附表2)上报,经团区委审核后,以一次性计分的形式计入当年信息得分总分中。配合团区委完成各类调研调查问卷的得分情况由团区委即时累计到每季度中。
(三)团区委每季度通报一次各单位上报信息情况及录用信息计分情况(未录用不计分;重复录用,以最高分计),每年12月通报各单位全年度信息得分情况及名次排列,通报发至各考核单位及同级党组织分管领导。
(四)在各考核单位达到规定考核目标的基础上,根据年度考核排名评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若干名,并给予适当奖励。
(五)团区委将把信息工作作为对全区各级团组织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达不到要求的考核单位不能被评为年度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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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以上(含市级)团系统先进集体,负责信息工作的同志不能被评为市级以上(含市级)团系统先进个人。
五、本考核办法自修订之日起施行,未尽事宜由团区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表1:各类信息计分标准及附加分项目一览表附表2:其他信息录用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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