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安徽省循环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
本规划。
一、安徽省基本情况
(一)国民经济快速增长,运行质量明显提高
“十一五”期间,全省经济总量迈上新台阶。2010年,预计全省生产总值突破12000亿元,增长14%左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788元,增长12.1%,农民人均纯收入5285元,增长17.3%。
自主创新力度加大,工业主导地位进一步确立,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装备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达到30%和29%,冶金、水泥、化工等原材料行业发展水平明显提升;各类市场主体快速成长。2010年预计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实现增加值5400亿元以上,增长23%。同时,全年非公有制经济比重达57%以上。
承接产业转移规模继续扩大,皖江示范区建设进展顺利,参与长三角区域合作取得新进展。开发区载体作用日益突出,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产业集群加速形成。在加快推进皖江城市带、合肥经济圈建设的同时,加大对皖北的支持力度,增强了区域的协调性发展。
(二)民生得到进一步改善,社会事业全面进步
2010年,各级财政累计投入345亿元,顺利完成33项民生工程,惠及6000多万城乡居民。新增城镇就业54.8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7%。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实现了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和失业保险市级统筹,在26个县(市、区)开展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义务教育发展均衡,高等教育“双百工程”目标如期实现。省、市、县三级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覆盖率89%,新型农
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96%。文化艺术精品不断涌现,广播电视“村村通”、乡镇综合文化站、农家书屋等文化惠民工程扎实推进。
(三)污染减排初见成效,环境状况稳中趋好
“十一五”期间,我省大力推进污染减排,切实加强环境监管,全面推动污染防治。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持续削减,地表水环境质量局部改善,总体趋好,空气环境质量保持稳定,生态环境状况良好。
2010年,预计我省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41.5万吨,比2005年削减6.5%,二氧化硫排放量为53.84万吨,比2005年削减率5.7%,基本实现了国家下达我省的“十一五”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
2010年,我省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4%,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8个百分点,界首田营循环经济工业区成为全国首批7个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全省超额完成2010年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预计年节能784万吨标准煤、节水8亿吨、节电223亿千瓦时。
全省所有市、县都建成一座以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总数共达108座,污水处理能力468万吨/日。淮河干流安徽段总体水质好转,巢湖湖区营养状态为轻度富营养,长江干流安徽段水质保持优,新安江流域和主要水库水质保持优,全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3.4%。
二、我省“十一五”循环经济发展回顾
(一)循环经济发展的经验与举措 1、重视规划,明确方案
我省以循环经济试点示范为抓手,积极推进循环经济“十一五”
规划各项任务,根据形势变化,开展了相关战略和规划的研究。发改委会同农委制定颁布了《安徽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规划》,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省政府颁布实施了《安徽省应对气候变化方案》;《安徽省节能环保产业规划》也即将颁布。发展循环经济的一些研究成果和建议,被有关部门吸收到中部崛起规划、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等规划中,为争取国家更大的政策支持创造了条件。
2、示范推广,效益显著
以10个国家循环经济试点为重点,建立健全了省级和市级循环经济试点示范体系。对全省111个循环经济试点和六大类生态省示范基地建设开展了中期评估。试点企业和园区扎实开展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成效。铜陵有色集团、马钢集团、海螺集团等试点单位的节能减排指标已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铜陵有色集团加快循环经济试验园建设,有效集聚了资源、延伸了产业链条,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马钢集团结合结构调整,实施资源循环利用和废气余热回收,每年可回收高炉煤气40亿立方米,折合成标煤达100多万吨,仅此一项创造节能经济效益上亿元,有效减少了污染物排放、降低了企业生产成本;海螺集团不仅所有生产线都配套建设了低温余热发电设施,还与日本川崎重工合资成立安徽海螺川崎工程有限公司,生产低温余热发电设备,形成了节能环保产业基地;淮南矿业集团作为国家瓦斯综合利用示范基地,改造18台共92吨燃煤锅炉为燃瓦斯气锅炉,瓦斯替代5万多吨煤炭,创造价值2000多万元;铜陵、淮北两市将循环经济试点作为资源型城市转型的重要载体,推进了一批重大
项目建设;阜阳、宿州、宣城等地农业循环经济发展迅速,成为农村经济新的增长点和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切入点。
3、财政投入,重点支持
政府加大投入,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省发改委成立了循环经济处,大部分市发改委成立了循环经济科,许多市、县(区)还成立了循环经济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为加大循环经济发展力度,阜阳市财政每年拨出1000万元,铜陵市、颍上县每年拨出500万元作为引导经费。省财政2010年设立循环经济省级引导资金,制订了《安徽省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暂行管理办法》。
我省连续3年将循环经济重大工程列入“861”行动计划,由省政府直接调度其中重大项目。成立了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项目谋划小组,谋划并推进一批循环经济和节能减排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目前入库已达800个,总投资1000多亿元。加强企业和项目单位与国家的衔接,2008年以来先后有169个资源节约、循环经济和环境保护项目获得10.5亿元中央新增投资和预算内资金支持。一批大型循环经济产业基地建设规划和项目通过了审批和核准。淮南矿业循环经济煤化工基地、淮北市煤化工循环经济基地、安徽煤化盐化一体化项目、上海华谊集团无为煤基多联产精细化工项目等,投资都在百亿元以上。
4、城市转型,激活经济
我省以循环经济为指导,立足实际,因地制宜搞好铜陵、淮南、淮北、马鞍山等资源型城市转型。铜陵市和铜陵有色集团发展铜精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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