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国有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策略初探
从业人员素质,适应业务发展需要是目前的当务之急。具体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一是要将知识层次高、精通业务、善于钻研且具有开拓意识的员工安排到中间业务岗位上;二是要从观念上彻底消除中间业务是银行“副业”的思想,引进一批具有较高理论知识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专门人才充实到中间业务开发队伍中来;三是要加强中间业务营销人员的业务和技能培训,紧跟形势;四是要建立相应的考核激励机制,并辅之以较高的物质待遇,充分调动营销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六)加强收费管理
在中间业务收费标准的调整制度上,应坚持收入与支出匹配、风险与收益对等、向国际惯例靠拢等原则,坚持以成本费用为基础,加上法定税金和合理利润,并考虑市场状况和客户承受能力。加强收费管理,努力提高收费减免管理规范化和程序化水平,避免银行之间的恶性价格竞争,促进中间业务健康发展。
(七)加大对科学技术的投入
一方面,要在优化网络、提高应用层次上取得突破性进展,进一步提高我国商业银行的电子化程度,加快计算机技术应用推广步伐,实现区域间、系统间的联网,建立全国性的银行之间的信息共享,建立起上下畅通的信息网络。
另一方面,要在加强中间业务计算机软件的研究开发上下功夫,立足于高起点和长远化目标,将中间业务的产品设计、科技开发与业务操作有机结合起来。中间业务,尤其是中高级的中间业务,需要一系列技术的支持,附加值越高,对技术的要求就越高。而中间业务系统,应采用平台化的设计思路。在系统设计时,要充分利用先进的计算机、通讯、语音、网络等技术手段,为客户提供丰富、快捷、方便的金融服务,避免每增加一项中间业务都要新开发一套系统。
第三,利用现有信息系统资源,开发综合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为了提高创新产品在中间业务领域应用的效率,我国商业银行应依据自身现有的信息统资源和信息系统优势,建立及时、灵活、高效、准确的市场信息传递处理统,这是开展大范围市场竞争所必需的基础性研究。通过与相关职能部门间沟通,形成纵横贯通的中间业务信息流通网络体系,形成有力的竞争手段。
因此,我国商业银行在金融创新中应以技术开发金融创新为突破口,在此基础上来谋求中间业务的可持续发展。相对而言,当前股份制商业银行科技发展较快,金融创新能力强于国有商业银行。国有商业银行以技术型金融创新滞后,主要原因在于投入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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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投入不足,使得其在科技开发与金融创新上的分散化,没有形成规模效益和持续发展,影响了整体效能的发挥。因此,必须集中优势资源和力量,协同作战,多开展类似金卡工程这样共享性强的科技开发,使技术型金融创新达到一定规模。同时,技术型金融创新是以吸纳性创新为主,及时引进国内外主要商业银行的最新创新成果,保持高起点,才能使其更具有竞争力,但是技术型金融创新投入较大,只有加大投入力度,才一能确保其的整体效益的实现,达到规模经济,同时促进整个中间业务水平的提高。
(八)正确评价与有效防范中间业务风险
虽然中间业务相对资产业务而言风险较小,但中间业务的风险具有滞后性,其潜在风险大。因此,从一开始就要将风险防范放到重要位置来抓,不能因为强调业务发展而忽视风险防范。同时,商业银行应该健全中间业务内控机制,提高风险防范能力,通过建立严密科学的岗位分工和明确的工作职责,将各项业务的操作、监督及风险管理层严格分开,实现风险数量化和连续性的有效监控。
四、国内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创新点
加入WTO后,外资银行对国内商业银行的冲击首当其冲的是中间业务的冲击,中间业务的竞争是商业银行更高层次的竞争。国内商业银行必须正视中间业务相对落后的事实,树立创新意识,在继续巩固和推广现有的中间业务项目的同时,更加重视个人中间业务产品的开发、与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相结合新型网上中间业务产品,以及与证券相结合的复合型中间业务品种。全力发展中间业务是我国商业银行在激烈的同业竞争中求生存、求发展的重要途径,也是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最主要内容。
(一)个人理财业务创新
国内外商业银行经营的理论和实践证明:中间业务是商业银行的三大支柱业务之一,而个人理财业务作为中间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其批量大、风险低、业务范围广、经营收益稳定等优势,在商业银行业务发展中占据重要位置。
商业银行可与保险、证券、基金联手,推出信贷个人理财业务。这些业务不能光停留在个人保险费转账、代发工资、代收水电费及电信费,而是要研究和探讨广大居民个人的投资理财心理及投资理财动机、行为、结构及影响因素,从客户需求出发,合理组合投资方式,使客户个人资产保值、增值,提高理财产品的高附加值,为客户提供包括证券、保险、银行、房产和个人投资理财等综合性、全方位的金融服务新业务。以下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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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商业银行开展的主要的个人理财业务产品,作为个人理财业务发展较慢的我国商业银行,应具有很强的借鉴意义。
1.投资咨询顾问服务
理财顾问会根据专家分析意见给顾客提供建议,这包括一系列金融、投资产品,具体包括股本、定息、外汇及投资基金等。
2.全权委托投资
客户可选择委托理财顾问作为全权代理,负责管理其全部或部分投资组合。有关投资将根据顾客的风险承受力、预期回报和时间要求进行管理。投资策略和资产分布由专家委员会决定,之后会根据市场行情进行监察及调整,以从不断变化的市场动态和投资环境中取得相对优势。
3.投资基金
通过理财顾问,银行可提供一系列有良好业绩的投资基金,以帮助客户进入一个最有经济效益的全球股本及债券市场,同时通过多元化的投资使客户的投资风险分散。
4.信托及信托基金
为达到把资产的法定拥有权最优化,理财顾问可以设计出融合复杂的财政及法律奥妙的独特信托结构,甚至还可以为顾客设立慈善信托基金等,两者均可纳入顾客的产业计划及财富管理框架。
5.信贷服务
通过对顾客的投资组合保证,理财顾问可向顾客提供广泛的信贷服务,以优化顾客的资源,为顾客的投资实力提供“杠杆效应”。
6.外汇及金融衍生工具产品
理财顾问可提供综合的外汇投资顾问及交易服务,比如货币期权期货及衍生产品。(二)代理业务创新
代理业务的创新主要有两个重点内容一是对代收代付业务的整合代收代付业务是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开办代理业务中品种最多,业务规模较大的一项业务,但是由于缺少整合,很多代收代付业务缺乏规模效益,种类多,笔数多,单笔金额小,而相应的有关凭证成本,人工费用支付却不可少。二是开办代理保理业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之间的赊销账较多,这为银行开办这一业务提供了机遇,但是风险也较大,万一收不回应收账款,银行就要垫付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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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租赁业务创新
租赁业务的风险比较容易控制,收益也较稳定,然而却是我国商业银行最薄弱的中间业务类型。目前我国已有的专业租赁业务公司和兼营租赁机构400多家,但由于融资租赁业务的资金投入量大,产生回报的周期较长,所以商业银行同社会一般租赁公司相比具有绝对优势:一是资金优势。商业银行较一般租赁公司的资金具有无可比拟的雄厚资金,而租赁公司的资金来源于银行贷款,贷款数额有限加上中国资本市场发展的相对信息滞后,使得一般租赁公司很难与商业银行竞争。二是信息优势。商业银行掌握着整个银行系统客户资源的资信状况以及过去的借款记录,从而可以根据客户企业的具体情况有的放矢的开展租赁业务,既容易抓住客户,又便于进行风险管理,因此商业银行完全可以大力开展租赁业务,不仅是融资业务,还可以视具体情况开展回购业务,经营租赁,杠杆租赁等。
(四)贷款证券化业务创新
可用于证券化的贷款,一是以住房抵押贷款为代表的个人消费信贷;二是银行一般性的商业贷款如信用卡贷款;三是针对我国银行体系的特征,不良贷款也被列为贷款证券化的重要内容。开办贷款证券化可将风险大的资产转化为风险较小的资产,提高银行资产的流动性,开辟新的资金来源,弥补资金缺口,更为重要的是,借助于贷款证券化可以使一部分不良资产得到盘活,降低金融风险。
(五)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业务创新
近年来,我国资本市场一直高速发展,直接融资比重不断提高,加入WTO后,我国金融业必将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资本市场扩张速度会继续加快,商业银行进入资本市场将失去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向。目前,银行可重点为券商或股民提供证券资金转账,清算服务,作为基金托管人,代表基金受益人保管基金,办理证券账户管理,基金账户管理以及派发红利等,积极争取代办企业债券和商业票据的发行交易业务;为企业提供财务顾问,上市包装,投融资顾问和企业并购重组策划等高附加值服务。从一个相对较长的时期看,我国商业银行应主动适应金融创新发展的需要,尽早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推出知识密集型的各类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及其相应代理业务。
(六)担保业务创新
担保业务是指商业银行接受客户委托,运用自身信誉向客户出售信用,或为客户承担风险所引起的有关经济行为,在这些经济行为中商业银行将视其所承担的风险而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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