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社会团体筹备成立、成立、变更、注销登记需提交材料
一、申请筹备成立社会团体应提交下列材料:
1、筹备申请书(以筹备组名义写书面申请,由拟任负责人签署意见)
2、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筹备的文件(要求是带文号的红头文件,需注明:该组织是否已经具备成立省级社团的资格,是否同意做其业务主管单位)
3、资信证明(要求具备3万元以上的注册资金,由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后出具)
4、办公场所使用证明(由产权单位出具)
5、发起人(秘书长)和拟任负责人(会长)的基本情况(由其所属单位人事部门出具,说明有无政治问题,是否受过刑事处罚,并加盖公章)、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6、章程草案(要求严格按照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拟定,不得随意超出文本范围)
7、拟任负责人(包括: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名单。(需注明拟任负责人的出生年月、拟任职务、工作单位、职务、电话号码。涉及党政机关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兼任社团领导职务的,在申请成立登记时需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8、会员(包括单位会员或个人会员)名单。(要求单位会员30个以上或个人会员50个以上,两种会员混合组成的不少于50 个,党政机关不得担任单位会员)
9、筹备成立社会团体申请表(15号)
10、民间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二、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应提交下列材料: 1、成立登记申请书(由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 2、章程草案并附软盘(Word格式)
3、社团负责人(包括: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名单(需注明负责人的出生年月、工作单位、职务、电话号码。涉及党政机关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兼任社团领导职务的,需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做出的批准文件)
4、社会团体常务理事名单、理事名单。(需注明工作单位及职务) 5、社会团体会员名单
6、业务主管单位出具的该社团已建立社团日常办事机构及党组织情况的证明。(社团日常办事机构名称一般称办公室或秘书处,要求有3名以上的专职工作人员,并至少有3名党员,在此基础上建立党组织) 7、成立登记有关表格6项: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表(01号)、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04号)、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12号)、社会团体办事机构备案表(09号)、社会团体银行帐户备案表、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05号)
8、民间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社会团体变更登记需提交的材料: 换届前需提交:
1、变更登记申请书(说明事项、理由、具体情况,法定代表人签字)
2、社会团体章程草案
3、拟任负责人名单(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4、换届大会议程。 换届后提交:
1、社团变更登记申请书(说明事项、理由、具体情况,法定代表人签字)。
(需履行变更手续的变更事项包括: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法定代表人、社团名称、业务主管单位、办公地址、业务范围、章程修改等。) 2、社团章程草案(已经会员大会通过的)
3、社团负责人(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名单(需载明出生年月、工作单位及职务、电话)
4、社会团体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会议纪要(载明社团变更登记事项及履行的民主程序,法定代表人签字) 5、社团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变更登记的意见 6、社会团体变更登记表(03号)(一事填一表)
7、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04号)、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12号)
8、有关部门同意党政机关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兼任社团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法定代表人的兼职批文(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 9、社团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
10、审计报告书(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换届和变更法定代表人必备)
11、变更地址的还需提交新地址场所使用证明(由产权单位出具)。 四、社团注销登记需提交的材料:
1、注销登记申请书(社团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2、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意见(需说明资产清算情况及剩余资产处理意见)
3、社会团体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会议纪要(社团盖章、法人签字) 4、社会团体注销登记表(02号)
5、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及所有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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