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细则(试行)2010.1
1、依据学院公共卫生工作网络的分布,实行自下而上的逐级报告制度,及时发现潜在的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相关部门和个人发现突发事件,应立即向学院主管部门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出现集体性食物中毒、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爆发时,院后勤服务中心应以最快的方式在2小时之内通过网报、电话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时学院向省教育厅报告。
2、后勤服务中心做好公共卫生信息的收集。与当地疾病预防与控制机构保持联系,收集本地及周围地区的公共卫生事件的情报,密切关注其动态变化,以便做好预防工作。
3、正常情况下,无传染病或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时,应根据要求进行电话“零报告”。突发事件期间,学院相关部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并开通疫情监控联系电话。
4、根据突发事件的发生、发展、处置进程等,每一起突发事件都必须作首次报告、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首次报告要快,进程报告要新,结案报告要全。
1)责任报告单位: (1)院长办公室, (2)院内各单位; 责任报告人:
(1)负责全院信息报告的人员, (2)全院各部门指定的信息报告员。 2)初次报告
必须报告的信息包括:事件名称、发生地点、发生时间、报告时间、涉及人群或潜在的威胁和影响、报告单位、报告人、联系人及通讯方式;尽可能报告的信息包括:事件初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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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质、范围、严重程度、可能原因、已采取的措施、病例发生和死亡分布及可能发展趋势等。
3)进程报告
报告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件的原因或可能因素、已经或准备采取的整改措施。
4)结案报告
在事件处理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上报。包括事件的基本情况、事件产生的原因、应急处置的过程(包括各阶段采取的主要措施及其功效)、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责任追究情况,并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等。
四、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一)传染病事件的处置 1、一般传染病事件
当学生中出现散发的、常见的如肝炎、肺结核等传染病时,应采取下列措施。
1)相关系部由负责学生工作的老师与院后勤服务中心保持联系;院后勤服务中心按照国家有关传染病管理办法进行登记、并向市(区)疾病控制中心报告,同时及时将患者转往专科医院进行隔离治疗;对未明确诊断的患者由院后勤服务中心进行隔离观察,同时各系(部)及公寓办配合后勤服务中心对病人所在班级教室、宿舍进行消毒。配合院后勤服务中心对病人密切接触的人群进行筛查,查找原发病者和排除新的感染者。
2)后勤服务中心要加强对发热病人的跟踪管理。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教室、宿舍、图书馆、食堂等公共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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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肠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对卫生间、粪便、食堂及饮用水应加强消毒工作。
3)后勤服务中心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活动,开设防病健康讲座,印发宣传资料,发放健康教育处方,张贴宣传标语和宣传画,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
2、传染病暴发流行或出现甲类传染病疫情事件 当出现传染病疫情暴发时,在市(区)疾病控制中心的指导下,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工作。
1)知情者立即向所在系(部)和后勤服务中心报告或直接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各系(部)、后勤服务中心接报后立即向领导小组和市(区)疾病控制中心报告。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临现场指挥,并成立现场指挥小组。保卫处负责封锁事发现场,隔离疑似病人,和后勤服务中心一起配合市(区)疾病控制中心对现场进行调查处理、采样、技术分析、检验以及应急处理技术指导等工作。并对校园实施封闭式管理,住院学生不得离开学院,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2)各部门、各单位全面掌握师生员工的流动情况,师生员工外出必须向所在单位请假;外出学生和去疫区的人员返校后,必须进行医学观察。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发现异常者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中医学观察,暂停上学或上班。
3)避免人群聚集。不组织师生员工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调整大型学术活动和会议的时间;不安排教师外出参加教研和学术活动;学生的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等活动应暂缓进行;暂停成人教育和业余培训等教学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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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相关单位、餐饮服务公司配合后勤服务中心对教室、实验室、食堂、图书馆、体育馆、卫生间等场所使用期间定时进行消毒,通风换气。
5)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准确地公布疫情及防治的信息。对师生员工进行正确的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情绪,维护校园稳定。
(二)食物中毒事件的处置
当发生师生员工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应采取下列措施:
1、知情师生员工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后勤服务中心和学院领导,直至学院领导小组,视情况报告市(区)相关部门。
2、餐饮公司负责人责令相关部门立即停止食品加工、出售活动。
3、后勤服务中心立即组织现场急救,并将严重患者送往医院,并协助医疗机构救治病人。
4、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待确认后交予卫生部门处理。餐饮服务公司、保卫处积极配合卫生、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并按其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学生处、团委、各系(部)及时召开学生干部、辅导员会议,通报情况,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保证师生员工思想稳定,协助处理善后事宜,维持学院正常的教学秩序。
6、后勤服务中心配合市(区)卫生部门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
(三)预防接种严重反应或事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事件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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