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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封市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
划(2016—2020年)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汴政办[2016]105号 【发布部门】开封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6.09.18 【实施日期】2016.09.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封市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汴政办[2016]10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开封市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已经市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18日
开封市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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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20年)
为推进全市地方史志事业科学发展,充分发挥地方史志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 》《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和《河南省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结合开封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工作基础与发展形势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河南省地方史志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经过全市地方史志工作者的共同努力,开封地方史志工作取得突出成就,形成以修志编鉴为主业、各项事业协调发展的新局面,地方史志文化内涵得到拓展,为提升全市文化软实力发挥了独特作用。
(一)工作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基本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地方史志工作机构组织实施、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体制;逐步形成将地方史志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政府工作任务,“认识、领导、机构、编制、经费、设施、规划、工作”到位(简称“一纳入、八到位”)的工作机制。
(二)依法治志格局基本构建。2014年8月,根据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 》《河南省地方志工作规定 》,结合开封实际制定的《开封市地方志工作规定》,明确了我市地方史志工作的地位和作用、任务和要求、领导和体制、组织和保障,对地方史志成果的审查和验收、编纂和出版、管理和使用作出了具体规定。《开封市地方志工作规定》等系列法规、文件的颁布实施对实现依法治志、建立地方史志工作长效机制、保障地方史志事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影响。
(三)志鉴编修成绩显著。第一轮修志成果丰硕,共出版《开封市志》1部7册,县区 2 / 3
志11部,专业志、部门志、基层志700余部,其中近20部(册)获国家级、省级荣
誉。第二轮修志工作接近尾声,《开封市志(1986~2004)》送审稿已完成,全市县区志书已印刷出版10部,完成县区志书规划出版任务。全市乡镇志、村志成果初显。《开封年鉴》已连续出版23卷;县区综合年鉴编纂扎实推进,已有7个县区开展综合年鉴编纂。
(四)地情开发与旧志整理进展有序。《开封大事月报》已编印70期,成为领导决策的重要参考;开发编纂各类地情书50余部(册),两版《开封菊花志》《开封地方文化全书(一)》和《开封地情》杂志等社会反响强烈;整理旧志10余部,清康熙三十四年《开封府志》、明万历二十五年《杞乘》等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赞誉。
(五)基础设施建设扎实推进。开封地情网后台管理系统完成升级换代,网站点击量达60余万次。“开封市地方史志办公室”官方微博和“方志开封”“开封地情”“鉴说开封”“尉氏县志”等微信公众号陆续上线运行。开封地情数据库数据量达6000万字,整体规模处于全省前列。市方志馆建设被列入市“十三五”规划之中,尉氏县方志馆完成初步布展,杞县方志馆正在筹划。
(六)存史育人资政作用日益彰显。作为开封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地方史志工作在记录当代、保存历史、传承文明、发展文化、激发开封人民自豪感和自信心、推动文化交流与合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历史借鉴和智力支持等方面,成绩突出,作用日益显著。2015年9月,开封市首家地方史志文化传播基地在敦复书院挂牌,并定期举办开封史志文化讲堂,成为推动地方史志文化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军营“六进”工程的拓展与延伸。
目前,全市地方史志事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和前所未有的大好局面,但也存在一些制约事业持续发展的问题,主要是:“一纳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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