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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03-QMS-037 文件名称:免检原物料管理办法 版本/修改:A/0 页 码:第 1 页 共 2 页 1. 目的: 1.1 针对品质稳定之材料供应商给予进料免检之优惠,相对降低公司之品质成本。 1.2 订定因特殊原因无法实施进料检验而给予免检之规定。 2. 范围: 经审核通过列于免检原物料清单内之材料。 3.名词定义:无 4. 权责:由采购部和品保部主办。 5. 参考文件:ISO9001(2008版)第7.4节。 6. 作业内容: 6.1原物料之免检资格条件( 符合以下任一条件 ): 6.1.1 材料经年度交货验收品质考核评定为甲等者。 6.1.2 经采购部/品保部讨论,管理者代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列入免验清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者。 6.1.3 为化学物料且附有厂商出货检验报告或合格证并进行原材料定期确认检验合格者。参考文件:《原材料定期确认检验规定》 6.1.4 为化学物料且经生产试用合格者。 6.1.5 为化学物料且经定期抽样送外化验合格者(化验单位须为国家机构或已取得国际认可之专业机构如ISO证书)。 6.2免检原物料之进料验收: 依正常之进料之点收程序,由仓库人员核对是否符合免验清单内容查核材料名称、型号、数量及目视可见之缺点,核对其代理商及产地后,可直接入库。针对化学物料之验收,仓管人员点收须核对化学品包装上标识之成份或厂商之出货检验报告是否吻合,以及有效截止日是否已过期。品检人员需对免检的关键原材料相关进料情况登记于《进料检验记录表》。 6.3免检原物料之确认: 6.3.1提出时机: 6.3.1.1 定期:每年第一季由品保部将去年年度交货品质考核列为甲等之厂商及物料名称,填入[免检原物料清单](附件一)提出审核。
文件编号:03-QMS-037 文件名称:免检原物料管理办法 版本/修改:A/0 页 码:第 2 页 共 2 页 6.3.1.2 不定期:由需求单位依据实际状况填表提出。 6.4免检资格之取消: 6.5免检之提出与资格取消之审核:由品保召集有关人讨论,其执行细则参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6.6 [免检原物料清单]之建立与更新: 6.6.1 权责单位: 采购部和品保部。 6.6.2 发 行: 管理部发行。 6.6.3 更新时机: 有变更立即更新。 6.6.4 发行文件: 由采购部和品保部建立/ 维护[免检原物料清单]。 6.4.1发生重大品质问题者。 6.4.2使用中发生品质问题,经纠正未予配合者。 7、 附件: 7.1 附件一:原物料免检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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