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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代建招标文件
18.3投标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投标文件一律不退。
19、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在签订建设项目管理委托代建合同时,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数额为项目代建委托合同价的15%(其中工期进度履约保证金50%,工程质量履约保证金30%,关键人员到位情况履约保证金20%),其中某项达不到投标文件承诺时,招标人即有权没收该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竣工验收合格并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完成工程结算审核后,无息退还。
20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建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交纳,代建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含在代建投标报价中。
(1)、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国家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向中标人收取。
(2)、收取方式按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执行。
(3)、中标服务费的交纳方式:在签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直接交纳中标服务费。可用转账支票、汇票、电汇、现金等付款方式一次向招标代理机构缴清中标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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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工程综合说明及项目代建服务
内容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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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综合说明及项目代建服务内容和要求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南邻城中路(规划)、东临潘岳中路(规划)、北临霁欣仁和坊小区、西邻金城阳光小区和*******市******。 2、工程规模及内容:
土地使用证、项目总用地面积、项目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廉租房、公租房项目总用地面积28800.00㎡(约43.2亩),其中一区建筑面积为26645㎡,二区建筑面积为40773㎡。 二、建设依据
咸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咸发改[2013]619号、咸发改[2013]620号。 三、建设资金
除争取中省专项补助资金外,剩余资金由*******市自筹解决。 四、有关单位
1、 招 标 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招标代理机构:**********
3、合同鉴证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五、目前条件
本工程前期工作基本完成,具体完成情况由投标人在现场踏勘时了解。
六、项目代建服务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项目阶段性代建服务,即从施工图设计开始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具备使用条件完成资产交付,并在******市住房和城乡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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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局完成工程财务决算审核后止。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项目代建人应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七、项目代建控制目标
1、施工质量控制目标: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工程质量达到GB5300-2001《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
2、投资控制目标:在满足使用人整体使用需求的前提下,竣工决算额控制在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内。
3、建设周期控制目标:项目建设周期为30个月(自合同签定之日至项目通过竣工验收之日)。 八、项目代建内容和要求
本项目代建总体要求:对项目的投资、质量和建设周期采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进行控制,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关系,向招标人提交可行的项目前期和后期的管理工作计划以及完整的建设管理服务档案资料,组织工程的交工、竣工验收及综合验收,并使工程顺利投入使用;在办理完相关产权证书后移交给招标人。
8.1项目前期管理内容和要求 (至施工许可证申领完成,正式开工): ⑴、办理规划、环保、抗震、人防、消防、园林绿化、市政等相关手续;
⑵、组织完成日照分析、景观等工作;
⑶、组织完成施工图设计及审批,做好设计管理工作,内容详见8.1.1; ⑷、组织完成“三通一平”;
⑸、组织完成设计、监理、施工和设备材料供应单位的招标管理工作,内容详见8.1.2;
⑹、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用地许可证、建筑许可证及施工许可证的申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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