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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 议 制 度
一、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有关精神,规范单位工作秩序,强化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二、会议分类:
1、站长办公室会议(班子会) 2、安全例会、安全专题会 3、生产经营会 4、职工大会 5、其他临时性会议 三、会议管理 会前准备:
1、会前应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确保会议正常准时召开。 2、召开会议前应了解以下内容:会议名称、会议主题、会议时间地点、会议召集人、会议主持人、参会人员;例行会议在第一次制度内容后原则上不变,如有变化在参会前告知。
3、会议通知:会议召开前按照会议内容,提前通知与会人员,以便作好准备,通知人应作好记录以便备查,会议通知分为口头(直接或电话)、书面通知两种方式。
4、会议资料准备:由召集人或部门拟定整理,如需与会人员准备发言材料或提供相关资料的应在会议通知时告知。
5、其他:会议如需制作标语标识、进行会场布臵、宣传报道(录像、照相、邀请新闻媒体等)、住宿安排的,召集人应提前安排,进行分工逐项落实。
会间管理:
1、会前检查:开会前主持人要对会议的各项准备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2、参会人员遵守通知开会的时间、地点、准时出度。 3、会议签到:会议组织者应准备好会议签到册,与会人员到会时间签到。
4、会议纪律:
(1)、参会人员不得迟到、早退、中途无故退席,如有特殊情况应向主持人请示同意后方可离开。
(2)、尊重发言人讲话,不准在会场打瞌睡、交头接耳、大声喧哗、妨碍会场和影响他人注意力。
(3)、关闭手机,因工作需要可将手机调为振动,有重要电话需接听时,应到会场外接听。
5、会议组织:会议主持人应把握会议进程、控制会议时间、维持会议秩序、提高会议效率。
6、会议记录:参会人员应作好会议记录,要求字迹清晰、内容完整、记录准备详细。
7、会议讨论:会议期间要求讨论的,应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不准许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人起哄、闹事,应把意见和建议与主题分别对待,绝不能把个人意见混为一谈。
8、会议请假规定:病假、公休、公差、事假、工作、产假、探亲、婚假、丧假、值班人员等视为请假。已记入考勤出勤人员,原则上一律不予准假。
会后工作
1、对会上作的会议记录本、签到册,资料(含影像、音像资料)要有专人保管,不得遗失、残缺。
2、会议上的决定或精神需要传达的,由主管人员负责及时传达与贯彻,并将传达结果及时、准确地向领导或会议主持人反馈。
四、处理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按照车站《奖惩实施细则》处理。
客运站职工奖惩实施细则
为了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质量。增加职工责任感,树立良好的雷山汽车站形象,加强车站平安建设,促进企业发展。经职工大会讨论,一致同意制定本站奖惩实施细则如下:
一、奖励方面
1、遵守企业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超额完成车站下达的生产任务的,车站应按适当比例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并可参加年度先进评比。
2、自觉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时纠正制止,检举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消除重大安全隐患或险情。表现突出的,车站应予以奖励,并报上级部门。
3、在各项活动,专项工作中成绩突出,受到社会好评,因好人好事先进事迹受来信表扬的,车站应给予奖励。
二、惩罚方面
(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作下岗处理。 1、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发生事故的。
2、违反车站安全管理规定,违规操作,发生事故被追究责任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禁毒政策的。
4、违反财务制度,收钱不给票,不如实交清票款,有挪用公款行为的。
5、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指挥,或者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作待岗学习3个月处理,待岗学
习期间只发生活费300元。
1、违反站务作业,发现违规车辆出站的。
2、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离岗、旷工,消极怠工,连续三个月末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的,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3、违反车站创建文明窗口规定、服务态度粗暴,旅客来信举报,被新闻单位、媒休曝光的。
4、有违反《社会治安管理法》被拘留的。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全年年终奖金和年终评比。 1、有违反第(一)、(二)其中一项的。 2、有违反国家政策受党政处分的。 (四)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当月奖金。 1、当月末完成生产任务的。
2、当月有违反安全操作和安全管理规定一次的。
3、当月病假7天、事假3天、旷工一天以上的(包括“本数”)。同时扣发缺勤工资。
4、迟到、早退、脱离岗位达3次以上的(包括“本数”)。 5、发生服务质量投诉责任事件,造成不良影响的。 6、不按“十不准”规定报班、调派发车的。
7、不按“六不准”规定放行出站的。末亲自上车检查,清点人数的,2次以上的(包括“本数”)。
8、售票、验票有超员发车的。
9、违反车场管理规定,车场秩序混乱,发生堵车事件的。 10、属于下岗、待岗期间的。 11、无故不参加车站安全学习的。
(五)、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当月效益工资的50%。 1、无故不参加车站会议[安全学习会缺席按第(四)规定处理]、大扫除以及组织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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