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关于组织开展宁波大学阳明学院2017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七、项目组承诺
承 诺 书 以上所填内容真实可靠,本项目组承诺:该项目立项后,将严格遵守有关规定、遵守本申报书和预算表中规定的条款和内容,保证按计划进度完成项目任务。 项目组全体成员(签字): 年 月 日 八、指导老师意见
指导老师(签字): 年 月 日 九、学校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29
十、专家组审核意见
专家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十一、省实施办公室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30
附件6:
2017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汇总表
申报单位(盖章): 申报时间:2017年 月 日 填表人: 联系电话:
项目申序号 项目类别 项 目 名 称 报人 联系电话 指导教师 职称 备注
附件7:
宁波大学学生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科研创新能力培养、规范学生科研项目管理、提高我校学生科研项目的研究水平,孵化出一批高质量、有影响的学生科研成果,根据国家、省(市)的相关管理规定,结合我校校院两级管理工作实际,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学生科研项目分类
第一条 宁波大学学生科研项目主要指由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科技部门、共青团组织以及宁波大学批准立项的面向全日制在校大学生的各类科研项目。主要包括:
1.国家级学生创新项目,即由教育部确定立项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2.省级学生创新项目,即由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团省委确定立项的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
3.校级学生创新项目,即学校确定立项的宁波大学学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以下简称SRIP项目)。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其中重点项目将重点培育、推荐申报国家级和省级学生创新项目。
二、学生科研项目申报与立项
第二条 为方便广大学生及项目指导老师工作,我校学生科研项目申报实行“一次填报、多重申请”的工作方式,校级、省级、国家级项目采取“递进式”的申报评审程序。
1.SRIP项目。SRIP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报与立项由校团委和各学院共同负责组织实施。各学院可推荐立项项目数由校团委根据相关办法确定。申报立项程序为:
学生申报:根据每年SRIP申报通知文件要求,由申请项目负责人(学生)认真填写《宁波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SRIP)申报书》,上交至各学院分团委,为了让更多同学获得校级资助机会,同一负责人或同一项目不得兼获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等其他校级学生科研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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