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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法》根据导致短征税款原因的不同,将海关征收短征税款的行为分为两种情形。由于纳税义务人违反规定造成短征税款的,在海关法上称为“追征”。例如,海关在后续稽查过程中发现纳税义务人在进口环节没有申报与进口货物有关的特许权使用费,导致短征税款,海关在此情况下可予以追征。非因纳税义务人违反规定造成短征税款的,海关法上称为“补征”。实践之中,非因纳税义务人违反规定造成短征税款的原因很多,有可能是由于海关自身的原因
,例如,海关工作人员工作失误或者疏忽大意等 ;也有可能是由于政策调整或者其他原因。
在无论因何种原因(不考虑是否因海关自身原因造成的)导致短征税款均须予以补征的前提下,《海关法》区分短征税款追征和补征的目的是为了区别在不同情况下适用不同的征收时效。根据《海关法》和《进出口关税条例》的有关规定,海关补征税款时效为一年 ;因纳税义务人违反规定造成少征或漏征的,海关追征税款时效为三年。
3、海关追、补征税款的起始时间如何确定?
根据《进出口关税条例》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海关补征税款和追征税款时效在期限长短上虽有所不同,但在起始时间上两者是一致的,均是自“缴纳税款或者货物放行之日起”计算。其中,“缴纳税款之日起”是针对少征税款情形而言的(海关已开具税单,但未足额征
税) ;“货物放行之日起”是针对漏征税款情形而言的(海关没有征税,不存在“缴纳税款之日”)。
从严格意义上讲,上述关于追补征税款起始时间的规定主要是针对一般贸易项下进出口货物而言的,对海关监管货物(保税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暂时进口货物以及过、转、通货物等)并不完全适用。海关监管货物有其特殊性,货物在通关环节尚未办结全部海关手续,进境后还处于海关监管之下,在监管年限内,上述货物从广义上讲仍属于海关未放行货物。因此,如果同样以“货物放行之日起”作为追征海关监管货物少征或漏征税款期限的起始时间,容易在认识上产生分歧(即是通关环节的放行,还是解除监管的放行),并给执法带来混乱。为此,《进出口关税条例》第五十一条对此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 :海关发现海关监管货物因纳税义务人违反规定造成少征或者漏征税款的,应当自纳税义务人应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追征税款,其中,“应缴纳税款之日”是指纳税义务人违反规定行为的发生日期。例如,纳税义务人违反海关规定,擅自将特定减免税
进口设备移作他用,其将设备移作他用之日就产生了缴纳税款的义务,这就是“应缴纳税款之日”(即追征海关监管货物少征或漏征税款期限的起始时间)。 六、计算题
1.关税、消费税、增值税分别为83160、5290.69、45772.04 2.关税、消费税、增值税分别为228、84.55、333.45 第六章 略
第七章与报关工作相关的海关法律制度 一、单选题:
1、b 2、c 3、d 4、c 5、a6、c 7、c 8、a 二、多项选择题
1、abcd 2、abcd 3、abc 4、cd 5、abc6、abd 三、判断题:
【篇三:报关实务习题答案[1]】
、单项选择题 1.d 2.c 3.b
4.b 5.d 6. 7.c 8.d 9.a 10.b 11.c 12.a 13.b 14.b 二、多项选择题
1. bcd 2. bcd 3. abcd 4. acd 5.ad 6.abd 7. cd 8.abc 三、简答题 (略) [案例1]
请问海关对该批进境货物有权拍卖吗?
有,进口货物超过3个月未向海关申报,海关可以提取依法变卖处理。
[案例2]
请问:1.此批青蟹经营者的走私行为是否构成走私犯罪? 2.走私行为和走私犯罪有何区别? 1.不构成犯罪
2.走私犯罪与走私行为的主观内容和行为特征完全一致,从理论上区分走私犯罪与走私行为并不困难,前者属于刑事违法范畴,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承担刑事责任,接受刑事制裁;后者属于行政违法范畴,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承担行政责任,接受海关行政处罚。从实践来看,走私犯罪与走私行为的界限在于走私的“情节轻重”。走私犯罪较之于走私行为,其情节更重,危害更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
国海关法》的有关规定,走私犯罪和走私行为的界限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以偷逃税额或者走私货物、物品的数量作为划分走私犯罪和走私行为的界限;②以违禁品的种类作为区分走私犯罪与走私行为的界限;③以是逃证还是逃税作为走私犯罪和走私行为的界限;④以走私的方式作为区分走私犯罪和走私行为的界限。 [案例3]
请问:1.本案中10%的处罚幅度是否超出海关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范围?
2.海关权力的自由裁量权还表现在哪些方面?
1.《海关法》第八十六条和《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在法定的幅度内,法律授予海关根据当事人,综合考量确定行政处罚的幅度(5%-30%)。在本案中,处罚幅度为10%,这属于海关的自由裁量权。
2.从海关管理的实践来看,自由裁量权几乎在所有海关管理领域被广泛运用。其表现形式主要有①对行政行为方式的自由裁量;②对行政处罚种类的自由裁量;③对行政处罚幅度的自由裁量;④对行政行为时限的自由裁量;⑤对事实情节认定的自由裁量权。 第二章 报关概述 一、单项选择题 1.d 2.c 3.d 4.b
5.d 6.c 7.a 8.d 9.d 10.c 11.d 12.a 13.c 14.b15.b 16.c
二、多项选择题
1. abc 2. bcd 3. abcd 4. abcd 5.abcd 6. bcd 7. ac 8.abcd9.bd
10.bc11. abc12. abc 13.bd14. abd 15.cd 三、简答题(略) [案例1]
天津海关曾到某外资交通器材公司检查进口生产用料情况,发现该公司从未进口生产所需的铁皮,而海关却握有该公司一个月前进口1000号铁皮的申报单复印件。据该公司称,他们在天津设厂后,委托公司的一名报关员代理向海关办理核销、月报等进出口业务,该报关员因此取得了公司的公章、报关章等。他利用从海关领得的进出口业务清单,以该公司名义进行非法走私进口铁皮的活动,而公司却一直蒙在鼓里。
请分析该报关员的行为及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报关员利用执业之便,非法走私,谋取不正当利益;海关将给予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暂停报关执业等相应的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2]
台商钟先生在福建三明投资兴建了两家服装厂,并在海关办理了报关注册登记手续,取得了报关权。为了节省开支,他拟聘用一名报
关员办理两家公司的进出口报关业务。你认为这样可以吗?为什么? 不可以。报关员只能受雇于一个进出口收发货人或报关企业。 第三章 我国对外贸易管制制度 一、单项选择题、 1.d 2.b 3.d 4.d
5.c 6.d 7.c 8.c 9.a 10.a 11.b 12.c 二、多项选择题
1. abcd 2. abd 3. abcd 4. ab 5.abcd 6. cd 7.abc 8.abd9.abcd 10.abc11. ac12. bcd 三、简答题(略) [案例1]
苏州腾飞电池有限公司,单位代码为667878288,2004年6月6日出口到美国一批电池,采用即期信用证收汇方式,成交金额为8500.00美元,预计7月4日收到外汇,报关日期为6月30日,其出口收汇核销单编号为325459221,核销单报关有效期截至到6月30日。
请分析国家对出口外汇管制的思想是怎样在出口收汇核销单上体现出来的。 略
[案例2]
2006年3月6日,天津某薄膜有限公司(中美合资企业,投资总额l350万美元)进口一批设备,委托天津翱翔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办理进口报检、报关。报检时提供的单据及信息均为新设备,而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人员检验发现引进设备多为二手旧设备。 请分析:
1.天津某薄膜有限公司和天津翱翔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是否都应承担法律责任?为什么?
天津某薄膜有限公司因未向报关企业提供所委托报关事项的真实情况,应承担法律责任;若天津翱翔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对委托人
所提供情况的真实性未进行合理审查或工作疏忽,也应承担法律责任。
2.根据对外贸易管制制度,国家对该批货物实行的是什么管理制度? 自动进口许可管理措施。
第四章 一般进出口货物的报关 一、单项选择题
1.c 2.c 3.b 4.b 5.a 6.b 7.d 8.a 二、多项选择题
1. cd 2. bc3. abc4.abd 5.abc6. acd 7. abd 8.abcd9.acd 三、简答题(略) [案例1]
青岛某外贸进出口公司为青岛新浪电子公司进口3台贵重的精密仪器,海关决定查验,查验结果单货相符,海关准予放行,青岛某外贸进出口公司随即办理了提取货物手续,并将3台仪器交付至青岛新浪电子公司。但青岛新浪电子公司在查收货物时,发现其中1台仪器已部分损坏,经查证损坏确实是海关查验货物时所致。 请分析在此情形下海关是否应负赔偿责任?为什么?
海关不负赔偿责任。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在海关查验时对货物是否损坏未提出异议,事后发现货物有损坏的,海关不负责赔偿责任。 [案例2]
某公司出口一票至沙特阿拉伯的“带帽便服套装”英文名称“hero form with cap”。开箱检验,实际货物为“迷彩带帽套服”,属军用许可证管理商品。报关公司持有出口许可证,但疏于内部管理,相关单证分离,报关时并未提供有效许可证。
请分析:上述案例涉及国家哪方面的管理?海关如何发现其单证不符的?海关对其应做如何处理?
进出口许可证管理。通过查验作业发现的。海关将要求其补证,并对其罚款后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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