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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协和医学院攻读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
第一条:培养目标
一、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身体健康,愿为我国现代化建设和临床医学事业而献身;
(二)按规定完成全部学位课程,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
(三)具有较强临床分析和思维能力,能够独立处理本学科(二级学科)领域内的常见病、多发病,掌握各项常规检查、治疗技术,能指导下级医师业务,达到卫生部颁发的《卫生部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大纲》中所规定第一阶段培训要求的临床技能水平;
(四)具备查阅本专业文献的能力,能结合临床实际,学习并掌握从事临床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完成1篇学位论文(结合临床的研究论文或病例分析加综述)并通过答辩;
(五)掌握1门外国语,具有较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的能力; (六)在校期间,能够发表符合学校有关规定的学术论文。 二、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身体健康,愿为我国现代化建设和临床医学事业而献身;
(二)按规定完成全部学位课程,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
(三)具有较严密的逻辑思维和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熟练地掌握本学科(主要指三级学科,下同)的临床技能,能独立处理本学科常见病及某些疑难病症,能对下级医师进行业务指导,达到卫生部颁发的《卫生部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大纲》中规定第二阶段培训要求的临床技能水平;
(四)具有独立从事临床科研工作的能力,能紧密结合临床实践,系统查阅相关文献,选定科研课题,实施科学研究,完成1篇具有一定临床应用价值或应
用前景的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
(五)能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具有一定的听、说和写作能力; (六)在校期间,能够发表符合学校规定的学术论文。 第二条:学习年限及培养方式
一、经由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录取的临床医学研究生的培养采取“分段连续培养、阶段考核筛选、择优进入第二阶段、直接攻读博士学位”方式,学习年限为5年,分两个阶段培养。第一阶段3年,第二阶段2年。完成第一阶段培养内容,进行阶段考核,考核成绩优秀者可升入第二阶段,攻读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考核成绩合格者,但未能升入第二阶段培养,完成第一阶段培养内容并达到培养要求,可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中止学习,按肄业处理。
二、已获得硕士学位,经由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录取的临床医学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3年,根据各人基础,在补足第一阶段培养方案内容后,按本专业第二阶段培养方案进行培养。
研究生应在规定年限内完成学业,临床专业学位研究生一般不允许提前毕业。如因客
观原因,不能按时完成学习计划,须提前一学期由研究生提出申请,导师同意,经培养单位教育管理部门向研究生院递交延期报告,经批准后方可延期,不得擅自延期或先延期后报批。延期时间一般为一个学期,如需要再次延期必须重新申请,延长期间经费自理。
第三条:培养办法及要求
第一阶段: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三年 一、课程学习
研究生课程分学位课和非学位课,临床硕士生要求完成19学分,其中学位课16.5学分,非学位课2.5学分。研究生课程考试最迟应在中期考核前完成。
(一)学位课 16.5学分 1、公共必修课 10学分
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实践研究(1学分) ② 自然辩证法(2学分),
③ 硕士生公共英语(5学分) ④ 临床研究方法(2学分) 2、学位必修课 2.5学分
各二级学科应根据本专业特点及需要,从研究生院所列基础理论课程中确定能够反映本门学科最重要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课程8-10学分。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选择其中至少2.5学分课程。
3、学位专业课 4学分 ① 专业课2学分
专业课的考核可以采用以下方式之一: (1)由本专业统一授课,采取课程考试方式
(2)由本专业指定参考书,供研究生自学。按二级学科命题考试。 (3)本专业的经典理论著作或文献阅读,写出读书报告2篇(每篇1学分),由导师小组统一评分。(读书报告用研究生院统一试卷纸,每篇读书报告字数不得少于800字,读书报告如果被公开刊物接收并发表,每篇可按2学分计)
② 文献综述 1学分
文献综述需公开报告,由导师小组统一评分,文献综述如果被核心期刊接收并发表,可不做公开报告。
③ 专业英语 1学分
专业英语:由导师、导师小组指导,以研究生自学为主,由所院组织统一考试。
(二)非学位课 2.5学分 1、公共选修课 0.5学分 2、学位选修课 2学分
根据硕士生本人的基础和拓宽知识面和专业的需要选修。从研究生院开设的基础理论课程中与导师协商选修。
研究生课程成绩以60分为合格,≥60分可计学分。学位课各门课程需≥70分才可申请转博。
备注:直博生除学习以上课程外,还需学习博士生英语(4学分),博士学位必修课(3学分),博士学位选修课(2学分),直博生公共选修课总学分不得
少于1学分。
二、临床能力训练 (一)培养方式及学年安排
本阶段为二级学科基础训练,导师指导及导师组集体培养相结合,以临床技能训练为主,临床训练时间不得少于2.5年。在二级学科范围内轮转主要专业(内、外科轮转不得少于3个三级学科)及有关学科的病房、急、门诊及辅助科室,进行全面系统的临床基础训练,掌握本专业基本诊断、治疗技术,本学科常见病、多发病的病因、发病机理、临床表现、诊断和鉴别诊断、处理方法、门急诊处理、重危病人抢救、接待病人、病历书写、临床教学等技能。培养严格的科学作风和高尚的医德。
在完成一个科室的轮转后,研究生必须写出具体的临床轮转小结,科室组织考核评分。导师应及时检查和了解研究生的临床轮转情况。
研究生入学前有本学科三甲医院三年以上临床实践经验者,可适当缩短某些科室轮转时间,由本人提出申请,有关科室根据培养方案要求,进行考核,如考核合格,经考核小组同意,予以调整。
三、阶段考核
(一)考核时间:阶段考核在研究生入学后第五学期11月前完成。 (二)考核目的:确保研究生的培养质量,考查硕士生在校期间的思想动态和学习情况,通过考核进行分流,优秀生可转入博士阶段学习、合格生继续硕士生培养、不合格生终止培养。
(三)考核小组成员:由导师、本学科及相关学科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3-5人组成,可有科室党支部成员和研究生管理干部参加。
(四)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品德、理论知识水平、临床能力三方面 1、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包括思想品德与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与科学作风、遵纪守法与劳动纪律、团结协作与人际关系、集体观念与文明礼貌等。
2、理论知识考核:考查公共必修课、学位必修课、学位专业课、学位选修课是否修满学分,计算出公共必修课、学位必修课和学位专业课的平均成绩。
3、临床能力考核(见第四条) (五)考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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