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审计署计算机审计实务公告第17号-关于印发中央企业审计数据规划的通知(审计发〔2009〕2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文件
审计发〔2009〕22号
审计署关于印发中央企业审计数据 规划──计算机审计实务公告第17号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审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审计局,署机关各单位、各特派员办事处、各派出审计局:
中央企业审计数据规划──计算机审计实务公告第17号,经署领导同意,现予印发(纸质件另行成册)。
中央企业审计数据规划依据《国家审计数据中心基本规 划──审计署计算机审计实务公告第5号》(审计发〔2007〕44号)的标准要求,按照中央企业审计的相关业务,分类编制了基础资料、测评数据、财务数据、行业业务数据、审计数据等5类数据的规划标准。本规划适用于审计署组织的中央企业审计,可作为地方审计机关组织企业审计数据规划的参考。 本规划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与审计署计算机技术中心联系。
联系人:孙中和 010—68301279
二○○九年二月十日
主题词:科技 计算机 公告 通知
署内分送:署领导(7),办公厅、企业司、计算中心(4),存(4)。 审计署办公厅 2009年2月11日印发 (只发电子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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