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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农村商业银行网点UPS电源系统招标文件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1 项目名称:如皋农商行网点UPS电源系统采购项目 招标采购单位:江苏如皋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采购单位地址:如皋市海阳中路195号 招标采购单位联系人:钱晋 招标采购单位联系电话:0513-87616088 发布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5月23日-2016年5月27日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10000元整,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上述款项将作为中标人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其他未中标人的款项于定标后投标人出具申请后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 开户行: 江苏如皋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帐 号: 3206225101201000009105 户 名: 江苏如皋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 3 6 7 8 9 10 投标文件递交至:如皋市海阳中路195号,江苏如皋农村商业银行三楼 投标文件接收人:钱晋 电话:0513-87616088 投标响应文件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2份 开标时间:(另行决定) 开标地点:如皋市海阳中路195号,江苏如皋农村商业银行四楼会议室 开标主持单位:江苏如皋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限价:6KV为2.5万元,10KV为6万元。 特点条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含50万元)。 2.经营许可范围具有电子产品销售;所投产品制造商授权书。 3.产品规格、说明书等技术资料。 11 - 1 -
(二)供应商须知
一、合格的参加投标供应商
1、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二十二条的规定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具备独立提供本招标文件中所需服务的能力并能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 二、投标报价
1、参加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本项目所有费用,以及增值税、营业税和其他税费,以及其他交付使用方正式使用前的所有费用。
三、投标保证金
1、参加投标供应商应提交人民币 1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组成部分之一。
2、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采购单位免遭因参加谈判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招标采购单位在因参加供应商的行为受到损害时没收参加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3、招标开始时,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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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未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结束后十日内凭供应商退款申请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5、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按规定签订合同后凭供应商退款申请退还,不计利息。
6、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参加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期后至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成交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
(3)其他违反《江苏如皋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制度与流程》有关规定的情况。 四、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
招标时参加供应商应递交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标明招标主持单位,投标项目名称和投标单位名称,并在密封袋上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五、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利
招标采购单位在授与合同时有权对“谈判响应文件”中的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和减少。 六、招标原则:
(一)为了维护如皋农商行物资采购的严肃性,本次招标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关于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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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原则,并在招标人的组织下,由有关方面专家来进行;
(二)参加供应商投标及最终报价的前提:参加供应商的服务以及货物的质量必须实质性满足本招标文件的要求。 (三)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 1、参加招标专家组:
1.1由招标人的采购委员会决定。
1.2本次招标由三个及以上评委组成谈判小组。
1.3 招标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效益”的原则独立开展工作,负责审议投标响应文件。 2、投标响应文件的构成:
(1)参加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
A.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署的投标承诺函; B.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C.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D.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E.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F.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中要求的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投标报价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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