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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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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管理规定
1、目的 为规范公司对产品进行正确标识与追溯等活动的管理,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责任,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从物料接收至生产、交付和安装所有阶段的零件、部件、半成品和成品机的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 3、职责 3.1、技术工艺部是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订《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管理规定》,规定产品标识和生产过程中各种制品检验状态的标识方法,并统一协调各车间贯彻实施。 3.2、采购部负责要求供应商对外购外协件和原村料按照相应要求进行正确标识。 3.3、制造部职责: 3.3.1、制造部各车间负责车间内部所有自制零部件、半成品、成品、待返修机、清尾机的状态标识。 3.3.2、制造部生管课负责车间内部“5S”现场定置,对定置区域内的物料做好标牌标识管理。 3.4、品质管理部职责: 3.3.1、负责公司内部物料及产品质量状态标识的监督与考核。 3.5.2、负责配合采购对外协单位来料标识的监督与考核。 4、标识和可追溯管理的具体要求: 4.1、外购外协件的标识与追溯: 4.1.1、外购外协件产品入仓后,由仓管员用《物料总标识》进行标识,标识卡上必须明确物料名称、物料代码、供应商名称、来料日期、待检日期及来料数量等内容,在“待检验”栏下划“√”后通知进行检验。 4.1.2、检验后,依据检验结果检验员负责在系统判定后 20分钟内在《物料总标识》上加盖“合格”或“不合格”印章(合格为绿色,不合格为红色)。 4.1.3、判定为“不合格”的物料,由仓管员负责将相应处理结果用专用印章加盖在《物2 / 7
料总标识》上,处理结果分为“回用、厂家挑选、在线挑选、返工、返修、退货”等,不合格物料要求每卡板上面需有一个物料标识。 4.1.4、紧急放行物料仓管员负责《物料总标识》上加盖“紧急放行”印章。 4.1.5、判定为“不合格”的物料,仓管员负责将此类物料放置在指定的“不合格品区域”,统一进行监控。 4.1.6、不合格物料经工艺评审判定为“回用、厂家挑选、在线挑选”的,生产车间领用前仓库管理员负责在“物料领料单”上对相关物料进行“回用、厂家挑选、在线挑选”等的手工标识,便于此类让步放行物料的质量状态的追溯。 4.1.7、为了确保进货物料的“先进先出”,仓库管理员负责对来料用颜色标贴进行标识,并在颜色标贴上注明来料年、月,每月的颜色设置详见附件。 4.2、自制两器的生产过程标识 4.2.1、两器制件配管用《配管加工流程卡》标识,必须在每一个单位存放工具(挂车或箱)上有一张《配管加工流程卡》标识。 4.2.2、两器长U制做用《长U管标识卡》标识,必须在每筐上有一张《长U管标识卡》。 4.2.3、两器连接管用《连接管制作流程卡》标识,必须在每筐上有一张《长U管标识卡》。 4.2.4、两器蒸发器、冷凝器用《两器制作流程卡》标识,必须在每地台板上有一张《两器制作流程卡》。 4.2.5、两器各班组在制作同一生产批号的零部件过程中如果遇到更换生产设备、更换原材料供应厂家等重大更改时必须用《两器制作流程卡》重新再次标识。 4.2.6、检验员对经检验合格的蒸发器、冷凝器成品贴上“”标贴。 4.2.7、对每一台板的蒸发器、冷凝器进行检验确认,整台板及其标识合格后,在《两器制作流程卡》标识上盖上“抽检合格”印章。 4.2.8、两器自检或检出的不合格品,如果能立即返修为合格品,则经返修、检验后按合格品标识办法标识;如因某些原因不能立即返修,则应放置在不合格品区域内,并用《物料标识卡》标识,在《物料标识卡》的状态栏内填“不合格”,然后根据两器工艺的判定在标识的状态栏填“返修”或“报废”。 4.2.9、两器检漏发现有泄漏的,在泄漏部位用红色小箭头“ ”做标记,经返工、返修和检漏合格后,将该标记撕下,贴上“”标贴。 4.3、总装生产过程标识 4.3.1、物料上线装配前由操作工人自检,对不合格件需在缺陷位置贴红色箭头“ ”标签,放入不合格区。不合格区挂一个“不合格”标牌,并按物料类别分开存放,在每3 / 7
一种材料上贴一张《物料标识卡》,数量可用打“正”字的方法计算。 4.3.2、在外机线卤素检漏过程中,如有泄漏的应在产品流程卡上做泄漏标记,直接打入返修台;若检漏合格的,则在流程卡上加盖红色的三角合格印章。 4.3.3、商检线验证状态标识方法 经总装线装配完成的成品进入商检线进行电气安全性能及运行检验,商检线的验证状态分为合格品、不合格返修品两种,其验证状态的标识方法如下: 4.3.3.1、电气安全性能及运行检验检验合格的,检验员负责在流程卡上加盖红色的三角合格印章; 4.3.3.2、电气安全性能及运行检验检验不合格的检验员负责将不合格原因写在产品流程卡上,并将产品流程卡放置在产品上,车间返修工负责将不合格产品打入返修台。 4.3.4、总装线未上线的物料应采用《物料标识卡》进行标识,数量填上实际批次的领料数量。 4.3.5、总装内、外机生产线上的半成品用《内(外)机总装配流程卡》和生产条形码共同标识。每一台半成品机器对应一个流程卡和条形码。 4.3.6、 生产线下线的不合格品返修机、需待料而落地的未清尾机仍然用《内(外)机总装配流程卡》和生产条形码标识,生产班组不能丢失和相互搞混。 4.3.7、生产线转换生产批次时用专用标识牌进行标识,其上由班组写明生产型号、批次号和批次总数量。 4.3.8、已经修好的机器重新需上线时,由返修工用一张规格约为200X150的黄色标识纸对每一台分别标识,其上写明机型型号、批次号,以便下道工序操作。 4.4、最终产品标识 4.4.1、最终成品的标识以黄色标识纸形式标识,标识纸上写明机型型号、批次号和批次总数量,以方便入仓点数和分开堆放。 4.4.2、对已入仓交接给南方物流的成品机按照《货卡》标识。货卡上必须写清机型型号、定单号、并详细记录每次出货记录。 4.4.3、经检验或评审后判定的的“二等品”或“处理品”机,检验需在机身主铭牌旁边贴一张“二等品”或“处理品”标贴,同时在流程卡上夹两张“二等品”或“处理品”标贴,在贴型号铭牌工序,贴在包装箱左、右两端中部。“二等品”或“处理品”机车间需在黄色标识纸上注明,仓库堆放需分开放置,并悬挂“二等品”或“处理品”标牌。 4.4.4、成品在交付时,仓管员必须把条形码及运往存储仓地点予以记录,以便有问题时4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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