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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市城乡建委领导班子带队督查文
明创建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合建公[2017]14号 【发布部门】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7.04.18 【实施日期】2017.04.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市城乡建委领导班子带队督查文明创建工作的通知
(合建公〔2017〕14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市城乡建设系统文明创建工作推进力度,深入一线,逐项排查,解决存在的问题,经研究,由委领导班子成员带队组成8个督查小组(见附件1),自即日起至年底,广泛深入开展文明创建督查工作。督查一律采取随机暗访方式,按照各督查小组负责督查内容,分别对照相应督查表(见附件2-附件5)进行暗访检查。负责市政设施和建筑工地督查的小组,要在做好市管市政设施或建筑工地重点督查的同时,加强对区(开发区)市政设施或建筑工地文明创建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各督查组要认真填写对应的附表,每半月将督查情况和督查表一并反馈给委市政公用管理处。 1 / 2
特此通知。
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4月18日
附件1:市城乡建委领导班子带队督查文明创建工作分工表 组 别 第一组 第二组 第三组 第四组 第五组 参加领导 姚凯 马道云 史先贵 刘斌 丁学福 陈启波 张 超 王 斌 组 长 孙业飞 曾新云 宋冀明 王 磊 吴 斌 督查内容 瑶海区、新站区建筑工地 庐阳区、高新区建筑工地 蜀山区、政务区建筑工地 包河区、滨湖新区建筑工地 全市市政道桥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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