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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中相关政策的积极作用
作者:马宁
来源:《中国市场》2015年第26期
[摘要]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是实现文化强区战略目标的必由之路,是落实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的重要抓手,是增强自治区文化整体实力和竞争力的有效途径。为此,自治区在文化创意产业方面相关政策的出台力度是非常大的,本文旨在于通过对近年来自治区出台的这些政策转换分析,说明在内蒙古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中政府政策所发挥的积极作用。 [关键词]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创意产业;政府政策 [ DOI] 10. 13939/j. cnki. zgsc. 2015. 26. 154
文化创意产业是一种在经济全球化趋势下产生的以创造力为核心的新兴产业,它强调的是主体文化或文化因素依靠个人(团队)通过技术、创意和产业化的方式开发、营销知识产权的行业。实践表明,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对于推动经济社会的发展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对于内蒙古这种地域文化比较突出的地区,文化产业的兴起与发展更具有代表性。2003年,内蒙古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规模已经呈现出由小到大、由弱到强、吸纳就业的水平稳步增强、对地区经济发展和人民文化生活水平提升的贡献率不断上升的总体态势。这一成果的取得,与自治区连续出台的文化产业支持政策的积极作用是分不开的。 1、建设民族文化大区
2003年,内蒙古自治区出台了《民族文化大区建设纲要》,明确了建设文化大区的总体目标。力争到2020年全区文化发展走进全国前列,基本建成继承草原文明和体现时代精神相结合的民族文化大区。为推动民族文化大区建设,内蒙古自治区制定了2006到2010年民族文化大区建设项目,共76个,9大类,包括培育文化品牌、创作艺术精品、培养文化人才、抢救文化遗产、发展文化产业、举办文化活动、建设文化设施、开展文化交流等。
具体做法是:以建设民族文化大区为目标,科学规划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发展;以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为重点,大力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以少数民族文化创新为动力,全力打造草原文化品牌;以“走出去”工程为载体,努力扩大少数民族文化的国际影响。
内蒙古在打造文化大区过程中,下大力培育一批文化品牌,创作生产一批文化精品,开发一批文化人才,抢救保护一批文化遗产,建设一批文化基础设施,树立一批文艺团体,命名一批文化名城名乡,建成一批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学科和研究基地,形成一批文化产业集团。围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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