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云南省医疗保险智能审核监控系统审核系统_使用手册
5、保存:保存手动输入的信息,其它操作都会自动保存。 6、取消:对扣除记录进行取消操作,对于人工抽审记录恢复到正常记录;对于自动审核违反规则记录恢复到自动审核的状态。 7、复制理由:复制当前扣除原因。
8、重置:将当前填写信息还原到上次保存结果前状态。
9.在费用明细区,有些规则明细违规提示信息后会有一个小加号,点击小加号可以查看违规相关信息,如:重复用药、药品超量等。
4.3.1.7.查看药品说明书
审核系统中集成了药品说明书,可供医保中心在审核时对药品说明书进行查看、参考。
查看方法:在单据初审、复审、终审、单据综合查询菜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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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单据后,在单据的“费用明细区”。找到需要查看的药品,双击该药品的“医院端名称”可打开其药品说明书进行查看(耗材及诊疗项目无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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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8.明细统计
对使用选择的单据中的报销项目进行汇总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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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9.审核区
1、审核结果: 初审结果有两种状态正常和违规。
对于正常和待查记录,进行人工扣除时会自动将该记录标记为“违规”记录(只要对单据中任何一条明细进行过扣款操作,单据审核结果将自动变为“违规”,扣款操作参考4.3.1.6),审核状态修改为“初审中”。初审核结果为“违规”时,必须至少具备有扣除或有“责任单位”条件。
2、责任单位:责任单位分别为参保人、医生和医院。如果终审完成,则会对相应单位(人)记扣一分。 3、初审意见:对审核进行解释说明。
4、保存:对当前记录进行初审审核保存,初审结果为违规时主记录初审结果自动变成“违规”;主记录审核状态自动变成“初审中”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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