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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2019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申请
-考核”制实施和管理办法
为提高博士生选拔质量,加强对考生科研创新能力和专业学术潜质的考察,突出学科、研究团队和导师在博士生招生中的自主权,确保博士生招生工作科学合理、严格规范、公平公正,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以下简称计算机学院)将在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中试行“申请—考核”制。依据国家教育部、浙江大学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计算机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和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有利于提高浙江大学博士生招生质量和招生声誉,有利于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
二、组织与领导
成立计算机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计算机学院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各研究所负责研究生教育的负责人、学科教授代表和职能科室负责人组成,对整个招生过程进行组织、监督和指导,负责受理考生申诉和相关问题的调查处理工作。
组 长:吴飞 副组长:彭列平
成 员:陈刚、周昆、何钦铭、林兰芬、孙守迁、任奎、胡昱东、周红
同时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由学院各研究所负责研究生教育的所长(副所长)及学院部分德育导师组成。
申诉联系电话:0571-87953866(huyudong@zju.edu.cn)
三、报考条件
“申请-考核”制是指学院通过审查考生申请材料和综合考核其培养潜力和学术创新能力来选拔博士生的招考形式。申请者需满足以下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浙江大学的相关规定。 (3)至少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4)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在国外获得的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原件);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5)外语水平原则上需符合以下任一项(成绩有效期五年,计算截止日为入学当年的9月1日):
①国家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80 分及以上;
②托福(TOEFL)成绩达到80 分及以上; ③雅思(IELTS)成绩达到 6.0 分及以上;
④入学前的三年内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硕士或博士学位且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
⑤没有上述英语水平证明的考生、各类国家专项计划考生或报考小语种的考生仍需参加浙江大学博士生入学考试外国语统考且符合学校的初试要求;
(6)学术研究能力原则上需符合以下任一项(成果应以申请者本人为第一作者,或以申请者硕士导师第一作者、申请者本人第二作者,有效期五年,计算截止日为入学当年的9月1日):
①发表(含录用)一篇SCI期刊论文或两篇EI期刊论文; ②申请并获得(含公开)一项发明专利;
③没有上述成果证明的考生需参加学院组织的专业基础课考试且符合学校的初试要求。
(7)申请时为在读硕士研究生者(应届硕士毕业生),需已修完硕士专业课程且成绩全部合格;在读博士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名时就需向研究生招生处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8)申请报名前与报考导师联系,确定导师有招生意向。 四、申请考核程序 1、申请
凡申请浙江大学计算机学院各专业博士生的同学,请根据学校普通招考工作的时间安排,登录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时申请人应填写所报考的学科、导师以及选考的外国语和专业基础课科目。
网上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向浙江大学研招办咨询:yjsy-zsb2@zju.edu.cn
2、提交材料
凡申请浙江大学计算机学院各专业博士生的同学,报名成功后在规定日期前提交以下材料:
(1)考生身份证复印件;
(2)个人简历,简明扼要地说明个人学习和科研经历; (3)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原件(须授课单位盖章); (4)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递交学生证)复印件(在国外获得的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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