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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律就是指构成音阶的各个音,这些音都具有音响上的数理值。音阶中各音(各律)在音高
上的规定法即为定律法。
?2、律的计算法:以频率比来表示音程的大小。
–音阶中各律与主音所构成音程的频率比 –音阶中相邻两律间音程的频率比
二、五度相生律 ?1、概念
–应用第二分音与第三分音的音程纯五度,依次相生而形成的一种律制。即由某一音高起始向
上推移五度,产生次一律,再由此律向上推五度,产生再次一律,如此连续相生,可产生多律,将这些律做八度下移,归于一个八度内。由于五度相生法所产生的,十二律是不等的,所以它不能自由转调,因此这种律制一般只是比较适用于单音音乐。 二、五度相生律 三、纯律 ?1、概念
–它的产生方法是在五度相生律用以构成的第2分音(八度)与第3分音(五度)之外,再加
入第5分音(大三度)作为生律的要素。这个第5分音便是纯律大三度,其频率比为5/4。这个三度音置于五度之间,呈和弦形式。当我们要演奏以大三和弦c—e—g为基础的多声音乐时,使用纯律的c—e—g三音构成的和弦要比用五度相生律这三个音构成的和弦显得较为自然、和谐、纯正,因为e音本来就是与c音的泛音e相一致的。纯律来自自然泛音法则。 三、纯律
四、十二平均律 ?1、平均律
–在一个八度内以频率比相等的各律构成音阶的一种律制,故亦可称做“等比律”。等比律有多
种,例如印度尼西亚甘美兰音乐中斯连德罗音阶的五平均律、泰国中南部传统音乐的七平均律、德彪西在一些钢琴曲中运用过的六平均律和近代使用得最为广泛的十二平均律。 四、十二平均律 ?2、十二平均律
–由八度内12个频率比相等的半音构成的律制。十二平均律是一种相当人工化的律制,除八度
之频率比是简单的比数2/1之外,其余各律间的频率比都非常复杂。故此我们实际上是以12√2的方法来求各律,以避免那些复杂的频率比。如果我们以音分来表示就更加简单了,即一个八度为1200音分,每律间为100音分。十二平均律是为了转调的方便而设定的,其不足的一面是音律不纯。 四、十二平均律
?3、十二平均律算法:
– 设一个音的频率是fn,上一个音频率是fn+1,则fn+1/fn = fn/fn-1 = 12√2 – 12√2 = 1.05946,将这个数连续自乘12次,就得到平均律各律的频率倍数
?4、中央C的频率:220·(12√2)3
四、十二平均律 四、十二平均律 ?5、关于音高感:
–在钢琴上如果按照十二平均律定音高,实际调律时在低音区要下调,高音区要上调,这样听
起来才有正确的音阶听感。
–音高的听感与声音的强弱也有关,这主要在频率小于1000Hz时存在。
–音高差分辨:声压越小,低音区分得越清楚。
–音高建立时间:至少有1.4个周期才能有音高感;纯音的时值小于3ms时也不足以听到有音
高感;不足一个周期就没有一定的频率。 五、中国古代律制
?1、十二律理论(西周时期)
–黄钟、大吕、太簇、夹钟、姑冼、仲吕、蕤宾、林钟、夷则、南吕、无射、应钟。(十二不平
均律)
–最早见于《国语?¤周语》(约公元前5世纪)
–中国古代用“宫商角徵羽”作为音阶中各音的“阶名”,以“变”表示低半音,“清”表示高半音 –“黄钟”的高度在历代各个时期有所不同,约自# c1至a1 之间。
五、中国古代律制 ?2、三分损益法
–以一根空弦的全长为基础,依次乘以2/3或4/3的因数,然后便可得出若干其他音的弦长比数。 –最早见于《管子?¤地员篇》(只算出了五个音),《吕氏春秋》已算全十二个半音。
?宫:1×34 = 81 ?徵:81×4/3 = 108 ?商:108×2/3 = 72 ?羽:72×4/3 = 96 ?角:96×2/3 = 64
–缺点:不能旋宫转调(“黄钟不能还原”)
五、中国古代律制
?3、朱载堉——十二平均律
–明代著名乐律学家、数学家朱载堉在其《律历融通》中把这种生律法的数理原则称作“新法密
律”(1581年序言)。
–通过两次开平方,一次开立方的律学计算,求得了相邻两律间的长度比值,即朱载堉的“密
律”(1.059463),实际上是项数为12的等比数列的公比。
–新法密律的诞生彻底解决了中国乐律史上未能旋宫转调的千古难题,而且要比西方的十二平
均律创立至少早半个世纪以上。 学习和声学应当理清思路
?1、搞清几个核心概念的关系:和弦、和声、四部和声、调式 ?2、读谱能力:熟知每个音在五线谱上的位置
?3、明确C大调音阶中每个音级的地位(稳定与不稳定)
?4、明确C大调音阶中每个音级生出的三和弦都是什么(哪几个音组成,稳定与不稳定,通过音响听辨,感知从不稳定到稳定的倾向性)
?5、在熟记和弦音(包括转位后的形式)、和弦外音的基础上,为旋律配和声 第二节 和弦与和声 ?参考书目
–杨通八《初级和声教程》,高等教育出版社 –杜晓十《和声学》,高等教育出版社
–[俄]斯波索宾 等《和声学教程》,人民音乐出版社 –桑桐《和声学教程》,上海音乐出版社
一、和弦
【复习】
?音程
–和声音程 –旋律音程
?和音:几个不同的音在同一时间的结合。
一、和弦 ?1、定义
–按照一定规律纵向结合起来的音群。(杨通八)
–三个或三个以上的音按照三度音程纵向结合结合在一起。(杜晓十) –三个、四个或五个音高和音名都不相同的音组成的和音。(斯波索宾)
一、和弦 ?2、种类
–(1)三和弦
?大三和弦 ?小三和弦 ?增三和弦 ?减三和弦
–(2)七和弦 –(3)高叠和弦
一、和弦
?3、和弦的原位及其转位
–(1)在实际应用中,和弦可以任意排列。
–(2)和弦的转位一般不会使和弦的性质发生改变。三和弦的三种低音位置,会对和声的稳定
性产生不同的影响。
–(3)三和弦的旋律音位置:哪个音处在最高声部。 –(4)三和弦的排列法:密集排列法、开放排列法。
一、和弦
?4、大调与小调中的三和弦
–和弦的标记
?功能标记法(例如“T”、“S”、“D”) ?音级标记法(罗马数字,例如“Ⅳ”) ?音名标记法(字母,例如“Am”) –转位和弦的标记
一、和弦
?5、和弦外音:和弦以外的音,标记为“+”。
–延留音 –倚音 –先现音 –经过音 –辅助音
二、和声
?1、和声的概念
–多声部音乐的音高组织形态。(杨通八)
–广义地说,是指在多声部音乐中,两个以上不同音高的乐音相互结合发声。狭义地说,特指
主调音乐中不同音高的乐音在纵横两方面的和弦式结合。(杜晓十)
–使几个音组合成和音,并使这样的一些和音形成连续的进行。(斯波索宾)
二、和声
?2、和声的基本属性
?(1)结构功能:对音乐形式构成方面的意义。主要表现在:
–a.音高纵向结合的组织作用;
–b.确立或瓦解调性、调式的作用; –c.发展或终止某一结构的作用。
二、和声 【复习】
?调式:若干个不同的音以一个音为中心,按照一定的音程关系结合在一起所构成的乐音体系。 ?主音:调式的中心音。
?调性:调式主音的音高位置与调式类别的结合,如“C自然大调”。 ?音阶(调式音阶):从主音开始到相邻八度的主音,将构成调式的各个音级按照高低顺序排列起来所形成的音高序列。
?音级的调式功能:在音乐进行中,不同的调式音级对于调性的建立与巩固有着不同的作用,各调式音级所具有的这种作用,称为音级的调式功能。 二、和声
【C大调音阶】
?1 C:do (主音,最稳定) 正音级 ?2 D:re (上主音) ?3 E:mi (中音)
?4 F:fa (下属音) 正音级 ?5 G:sol (属音) 正音级 ?6 A:la (下中音)
?7 B:si (导音,强烈倾向主音) 二、和声
【C大调各级和弦】
?Ⅰ:do-mi-sol (大三和弦,主和弦,T ) ?Ⅱ:re-fa-la (小三和弦) ?Ⅲ:mi-sol-si (小三和弦)
?Ⅳ:fa-la-do (大三和弦,下属和弦,S) ?Ⅴ:sol-si-re (大三和弦,属和弦,D ) ?Ⅵ:la-do-mi (小三和弦) ?Ⅶ:si-re-fa (减三和弦) 二、和声
?2、和声的基本属性
–大小调和声(功能和声):以大、小调式为基础的和声。 –和弦的调性功能(和声功能):各级和弦在调性中所呈现出的稳定与不稳定特性,以及由此产
生的相互作用。和弦的调性功能分为主功能、属功能、下属功能三种类型。 ?导音对主音的旋律性倾向是属功能和弦的主要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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