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分包分供管理办法
1)计划管理:区域内各公司负责上报需求计划,局工程部门汇总各单位需求; 2)采购任务管理:局工程部门选择采购方式,建立采购任务,报分管领导审批; 3)招标管理:区域招标小组实施采购招标,股份公司区域联采由各局评标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局区域集采由局及公司相关专业人员组成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进行评标,区域联采监督小组或局纪监部门进行过程监督; 4)定标:区域招标小组拟定中标单位报局工程部门审批,工程部门发放中标通知书告知中标单位;
5)签订协议或合同:局与中标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区域内单位参照框架协议自主签订执行协议或合同;
6)合同执行:区域内各单位按照执行合同的要求履行合同权利与义务。
4.3.4 公司(分公司)集中采购
(1)公司(分公司)集中采购是指由局属各公司(分公司)总部采购业务部门牵头,整合项目需求量,进行集中采购,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的集中采购模式。该模式的主要特点是集中招标,统一洽谈,统一定价,统一管理,统一支付。
(2)工作程序
1)计划管理:使用单位/项目部上报需求计划,公司(分公司)采购业务部门汇总需求;
2)采购任务管理:公司(分公司)采购业务部门选择采购方式,建立采购任务,报公司(分公司)分管领导审批;
3)招标管理:公司(分公司)招标小组实施采购招标,相关专业人员组成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进行评标,纪监部门进行过程监督;
4)定标:公司(分公司)招标小组拟定中标单位报公司(分公司)业务管理部门审批,并以中标通知书形式告知中标单位; 5)签订协议或合同:公司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
6)合同执行:使用单位/项目部按照合同的要求履行合同权利与义务。
4.4
采购管理的要求
4.4.1 分包分供采购管理坚持逐级授权、分级管理的原则,可根据各单位实际,进行
充分授权或有限授权,建立明晰的分包分供采购授权体系;
4.4.2 采购招标工作必须在供应商进场前完成,严禁供应商先进场再招标的行为; 4.4.3 参与招标活动的供应商必须是经过云筑网本级资源库资格审查合格或已在《合
格供应商名册》中,且不得少于3家;邀请招标时参与投标供应商数量须不少于中标数量×2+1的标准; 4.4.4 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或议标)、询价比价采购均需填写《供应商推荐表》,
按照管理权限分别由项目经理、分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或公司部门负责人(含)以上人员实名推荐并亲笔签名; 4.4.5 评标活动应有不少于5人的评标小组成员同时参加,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
督;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应根据实际
情况,增加评标小组内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成员比例;
4.4.6 招标时可视情形向投标人收取不超过招标估算价格2%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
函),分包采购在签订合同时应向中标人收取不低于合同价格3%的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合同约定预留质量保证金的,履约保证金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转为质量保证金; 4.4.7 局A级供应商免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并可视具体情况给予履约保证
金(或履约保函)减免优惠。 4.5
采购合同管理的要求
4.5.1 采购合同评审及签订
采购合同的评审及签订按照局、公司合同管理办法、分包分供合同评审及签订业务流程执行。
4.5.2 协议执行合同的执行要求
各单位引用局战略框架协议或股份公司区域联采框架协议与供应商签订采购执行合同时,采购价格及其它条款不得高于框架协议的约定。
4.5.3 合同执行
各单位在履行采购合同时,要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执行,及时办理结算并按期支付,保障战略供应商的持续供应和合作关系延续。
4.6
云筑集采平台应用
4.6.1 云筑集采平台是基于互联网+和大数据应用的开放型云筑集采平台,由中建电商
开发运营,局通过持续推进云筑网采购平台的应用实现采购业务的集约化、标准化、信息化; 4.6.2 局、公司、分公司和项目部以本办法规定的采购方式开展采购活动时,均须在
云筑集采平台上组织实施。
4.6.3 云筑集采平台主要功能
(1)任务管理:制定采购任务,发起线上任务审批;
(2)交易管理:应用平台业务流程实施线上采购交易,支持在线答疑、投标、开标、询价、澄清、评标等;
(3)合同管理:在线编辑采购合同,发起合同评审,进行合同归档,进行在线交易对账等;
(4)供应商管理:供应商在线初审、在线评价及分级管理,共享交易平台内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资源等;
(5)报表管理:根据管理需要查询各类报表、价格、交易数据及数据分析; (6)审批管理:查询审批进度、审批事项、待办业务提醒等;
(7)系统管理:对组织、人员、角色、审批流程等进行设置和调整;定制采购业务流程,编辑和配置采购报表;对错误操作数据进行修改、删除等; (8)供应商平台:包括招标公告、中标信息查询、在线注册、投标等。
4.6.4 云筑集采平台管理规定
(1)云筑集采平台中组织机构的设立、删除、撤销等工作由局工程部负责统一管理,各单位组织机构若有变动应及时上报局工程部进行调整;
(2)局统一配置云筑集采平台采购业务流程及相关人员操作权限,局、公司、分公司和项目部相关人员按照业务流和操作权限在云筑集采平台上实施应用; (3)云筑集采平台用户名、初始密码等由各单位系统管理员按照命名规则统一设定,若发生新增、调动、离职等变更,系统管理员应及时对人员信息进行更新并报局工程部门备案;
(4)云筑集采平台应用相关人员应妥善管理好自己的账号,及时修改自己的初始密码,避免被盗用,不得冒用他人账号登陆,更不允许将账号交由外部人员使用;
(5)云筑集采平台上的所有信息属于企业的商业秘密,严禁擅自对外披露。
5 5.1
分包企业管理 准入及注册
5.1.1 准入申请与资格预审:申请准入注册的分包企业向局/公司报送相关资料,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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