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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安徽省=====中学 2017年8月
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1、管理目标
为使学校校车统一合理管理及有效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学校轿车、客车等的使用、购置、保养、修理、油料、事故处理、保险、年检及有关费用报销等事项,均适用本制度。
3、权责单位
(1)学校办公室部门负责本制度制定、修改、废止的起草工作。 (2)该制度提请校行政会、教代会讨论通过后,由校长核准执行。 二、校车管理制度 1、校车购置
(1)购置各类校车以坚固耐用、省油、价格合理为原则。 (2)校车超过规定的使用年限,必须申请报废,不等再投入使用。 2、校车使用
(1)每辆车由专职司机负责驾驶,非学校司机不得驾驶学校车辆,更不得转借他人或当作训练用车。
(2)驾驶员应在校车使用前进行故障排查,如遇问题,应立即上报主管部。
3、保养
(1)各类校车由各专职司机负责清洗保洁工作。 (2)校车各项零件设备的保养,由该校车驾驶员负责。
4、油料
(1)驾驶员应凭加油卡在政府采购点定点加油。 (2)驾驶员应应节约用油,避免浪费。 5、事故处理
(1)学校各类校车因公务行驶违反交通规则时,如属个人过失,其罚款由当事人自行负担。
(2)车祸后有关的保险理赔作业,应由当事人配合学校主管部门负责处理。
7、保险、年检
本学校各类校车的投保作业统一和年度检验由校车公司负责。 三、驾驶员的安全行车制度。
(1)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2)不疲劳驾车。
(3)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驾车。 (4)驾驶员工作期间不得饮酒。 (5)经常学习交通法规。
(6)保持车况良好,经常检查车辆运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载送教职工和学生的车辆,行驶车速不准超过每小时50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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