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西岗区物价局行政执法责任制
第十一条 工作机构及工作程序
(一)工作机构:局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过错追究工作的领导,日常工作由综合科负责协调;
(二)工作程序:对行政执法过错案件的处理,由办公室提出初步意见,报局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审议,作出最后处理决定。
第十二条 负责办理执法过错追究责任案件的人员应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实事求是地进行调查,不徇私情,不弄虚作假,否则从重追究相应责任。
第十三条 被处理人不服处理决定的,可以接到处理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部门申诉,但申诉期间,原处理决定不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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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 职 分解价 政 法 责
行 政 执 法 职 责 分 解
执法部门:西岗区物价局 执法机构 (科) 价格科 西岗区行政事业职权执法 性收费审核;经营性收费核定;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和监督检查 行政许可 行政检查 行政强制 行政处罚 1、《中华人民共执法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执法内容 执法性质 执法类别 执法依据 执法范围及权限 执法程序 执法责任 和国价格法》(法 西岗区行政区内《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45、律) 行政检查权限: 国行政处罚法》 46条 2、计价格《收费《中华人民共和《大连市价格监《中华人民共和许可证管理办法》 国价格法》第34督检查条例》 3、《辽宁省行政条行政强制权限:事业性收费管理先行登记保存 办法》 行政处罚权限:警国行政处罚法》第59-62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23、44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4条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31、32条 4、国家、省、市告、罚款、没收违有关价格法规、文法所得、责令停业件 整顿 5、大政发[94]49 号文件《关于建立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制度》的通知
行 政 执 法 职 责 分 解
执法部门:西岗区物价局 执法机构 (科) 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岗 城建系统行政职权执法 事业性收费审核 人防系统行政同上 事业性收费审核 人事系统行政同上 事业性收费审核 同上 同上 行政许可 执法内容 执法性质 执法类别 执法依据 执法范围及权执法程序 限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西岗区行政区 格法》(法律) 2、计价格《收费许可证管理办法》 3、《辽宁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办法》 4、国家、省、市有关价同上 格法规、文件 同上 内 同 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45、46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4条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31、32条 法院系统行政同上 事业性收费审核 同上 同上 同上 执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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