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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书
一、申诉人个人资料
姓名: 肖宇; 文化程度: 中专; 1983年出生于四川省夹江县新场镇肖坪村1社。 二、申诉内容
本人于2010年10月,在响应政府号召下,参与夹江县新场镇肖坪村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中竞选村主任一职,经村民代表提名,政府审核通过成为正式候选人,按照程序参加了初选并获得大选资格,在2010年10月28日进行大选过程中获得票数最多,但现场只公布选举票数,并未公布当选结果。事后我多次找镇党委书记余德彬,他都以各种莫须有的事情搪塞,迟迟不予公布结果。导致新场镇肖坪村至今无建全的村支两委领导班子。村民生产生活受到严重影响,使全村老百姓对政府失去信任感。
而在选举前的2010年10月25日在肖坪村村委会召开社长会上余德彬书记勒令各社社长必须力保上届村主任刘策俊,因他们之间有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这样完全显失公平,与选举法背道而驰。恳请上级机关还肖坪村一个和谐安定的生产生活环境,予以老百姓民主选举的权利和义务。
申 诉 人:肖 宇 联系电话:13981363095 2012 年 3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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