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上海市水利工程验收管理实施细则》配套表
项目法人: 代建制单位(如有时):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主要设备制造(供应)单位: 运行管理单位: 验收时间: 验收地点: ××××××工程项目完工验收鉴定书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及位置,工程立项、设计审批,设计标准、规模及主要特征指标,工程投资及投资来源,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工期,重大技术问题及处理,验收组织等) 二、各合同工程的完成及验收情况 三、合同工程验收遗留问题处理情况 四、结论 经检查合同范围内工程项目和工作完成情况及质量;施工现场清理情况;验收资料清理情况;验收资料整理情况;施工期工程运行情况。审查有关验收报告;确定合同内项目遗留尾工和处理意见合同工程实际完工日期; 听取了参建单位责任履行情况和质量评价意见的汇报和相关单位的意见;验收工作组认为:涉及的工程合同范围内工程项目和工作已完成,验收资料齐全(建设单位工程建设管理报告、施工单位施工总结、监理单位工程评估报告、设计单位评价报告、检测工作报告),工程建设符合国家、行业、地方强制性标准和合同约定,对遗留问题已提出处理意见,已按设计要求和工期完成合同工程量,符合验收条件,按工程质量标准评定为合格,同意验收。 年 月 日 五、验收遗留问题及处理意见 六、附件 1、工程项目完工验收工作组成员签字表(格式参考“单位工程验收工作组成员签字表”) 2、提供给验收工作组资料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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