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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建筑工程预算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汇集
2、送桩按送桩长度乘桩截面积计算,送桩长度按设计桩顶标高至自然地坪另加0.50m计算。 3、硫磺胶泥接桩按接头处桩截面积以平方米计算;电焊接桩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角钢或钢板的重量以吨计算。
二、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管桩:
1、打、压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管桩按设计桩长(不包括桩尖)以延长米计算。 2、送桩长度按设计桩顶标高至自然地坪另加0.50m计算。 三、沉管灌注桩:
1、单桩体积(包括砂桩、砂石桩、混凝土桩)不分沉管方法均按钢管外径截面积(不 包括桩箍)乘设计桩长(不包括预制桩尖)另加加灌长度计算。加灌长度设计有规定时,按设计要求计算,设计无规定时,按0.50m计算。若按设计规定桩顶标高已达到自然地坪时,不计加灌长度(各类灌注桩均同)。
2、夯扩(静压扩头)桩工程量=桩管外径截面积×(夯扩<扩头>部分高度+设计桩长+加灌长度),式中夯扩部分高度按设计规定计算。
3、扩大桩的体积按单桩体积乘以复打次数计算,其复打部分乘系数0.85。
4、沉管灌注桩空打部分工程量按自然地坪至设计桩顶标高的长度减去加灌长度,乘桩截面积计算。 四、钻(冲)孔灌注桩:
1、钻孔桩成孔工程量按成孔长度乘设计桩径截面积以立方米计算。成孔长度为 自然地坪至设计桩底的长度。岩石层增加费工程量按实际入岩数量以立方米计算。
2、卷扬机带冲抓(击)锤冲孔工程量分别按进入各类土层、岩石层的成孔长度 乘设计桩径截面积以立方米计算。
3、灌注水下混凝土工程量按桩长乘设计桩径截面积计算,桩长=设计桩长+设计加 灌长度,设计未规定加灌长度时,加灌长度(不论有无地下室)按不同设计桩长确定:25m以内按0.5m、35m以内按0.8m、35m以上按1.2m计算。
4、泥浆池建造和拆除、泥浆运输工程量按成孔工程量以立方米计算。 五、桩孔回填工程量按加灌长度顶面至自然地坪的长度乘桩孔截面积计算。
六、人工挖孔桩:
1、人工挖孔工程量按护壁外围截面积乘孔深以立方米计算,孔深按自然地坪至 设计桩底标高的长度计算。
2、挖淤泥、流砂、入岩增加费按实际挖、凿数量以立方米计算。
3、灌注桩芯混凝土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实体积以立方米计算,加灌长度按0.25m计算。 护壁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实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七、钻(冲)孔灌注桩、人工挖孔桩设计要求扩底时,其扩底工程量按设计尺寸 计算,并入相应的工程量内。
八、打、拔钢板桩工程量按设计图示钢板桩重量以吨计算,安拆导向夹具按设 计图示钢板桩的水平延长米计算。
九、圆木桩材积按设计桩长(包括接桩)及梢径,按木材材积表计算,其预留长度的材积已考虑在定额内。送桩按大头直径的截面积乘入土深度计算。
十、深层水泥搅拌桩工程量按桩径截面积乘桩长计算。桩长按设计桩顶至桩底长 度另加0.50m计算;若设计桩顶标高至自然地坪小于0.5m或已达自然地坪时,另加长度应小于0.5m或不计。空搅部分的长度按设计桩顶至自然地坪的长度减去另加长度计算。
十一、高压旋喷桩工程量,钻孔按自然地坪至设计桩底的长度计算,喷浆按设计加固桩截面面积乘以设计桩长计算。
十二、锚杆桩: 1、锚杆钻孔、灌浆按设计图示以延长米计算。 2、锚杆制作、安装按设计图示以吨计算。 十三、树根桩按设计长度乘桩截面积以立方米计算。
十四、压密注浆钻孔按设计图示深度以米计算,注浆按下列规定以立方米计算: 1、设计图纸明确加固土体体积的,按设计图纸注明的体积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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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设计图纸以布点形式图示土体加固范围的,则按两孔间距的一半作为扩散半 径,以布点边线各加扩散半径,形成计算平面计算注浆体积。
3、如设计图纸注浆点在钻孔灌注混凝土桩之间,按两注浆孔距作为每孔的扩散直径, 以此圆柱体体积计算注浆体积。
十五、地下连续墙:
1、导墙开挖按设计长度乘开挖宽度及深度以立方米计算。浇捣按设计图示以立 方米计算。 2、成槽工程量按设计长度乘墙厚及成槽深度(自然地坪至连续墙底加0.5m)以立 方米计算。泥浆池建拆、泥浆外运工程量按成槽工程量计算。
3、连续墙混凝土浇注工程量按设计长度乘墙厚及墙深加0.50m以立方米计算。 4、清底置换、接头管安拔按分段施工时的槽壁单元以段计算。 十六、重锤夯实按设计图示夯击范围面积以平方计算。
第三章 砌筑工程
说 明
一、建筑物砌筑工程基础与上部结构的划分:砖石基础与墙身以设计室内地坪为界;剧院、会堂等室内地坪有坡度时,以地坪最低标高处为界;基础与墙身采用不同材料,位于设计室内地坪±300mm以内时以不同材料为界,超过±300mm时仍按设计室内地坪为界。舞台地龙墙套用砖基础定额。
二、本章垫层定额适用于基础垫层和地面垫层。混凝土垫层套用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相应定额。块石基础与垫层的划分,如图纸不明确时,砌筑者为基础,铺排者为垫层。
三、砖墙不分清水、混水和艺术形式,不分内外墙,均执行同一定额。定额中砖的用量是按标准和常用规格计算的,规格与定额不同时,砖及砂浆用量应作调整,其余不变。墙厚一砖以上的,除大仑砖外均套用一砖墙相应定额。
四、砖墙定额中已包括先立门窗框的调直用工以及腰线、窗台线、挑沿等一般出线用工。
五、本定额所列砌筑砂浆如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应作换算。标准砖、多孔砖、土青砖、大仑砖等砖墙,墙厚大于1/2砖的,如设计采用M2.5砂浆砌筑,除砌筑砂浆强度等级换算外,每10m\\+\\{3\\}砌体另行增加水泥用量11kg。
六、砖砌洗涤池、污水池、垃圾箱、水槽基座、花坛及石墙定额中未包括的砖砌门窗口立边、窗台虎头砖及钢筋砖过梁等砌体,套用零星砌体定额。
七、夹心保温墙(包括两侧)套用墙相应定额,人工乘系数1.15,保温填充料另套用保温隔热工程相应定额。
八、混凝土小型砌块墙、加气混凝土砌块墙、硅酸盐砌块墙定额已包括镶砌标准砖,混凝土小型砌块墙还包括了填灌细石混凝土。
九、除圆弧形构筑物以外,各类砖(石)砌体定额均按直形编制,如为圆弧形者,按相应定额人工乘系数1.10,砖(石)及砂浆乘系数1.03。
十、构筑物砌筑包括砖砌烟囱、烟道、水塔、贮水池、贮仓、沉井等。
十一、砌体钢筋加固和墙基、墙身的防潮、防水及构筑物砌筑未包括的土方、基础、垫层、抹灰、铁件、金属构件的制作、安装、运输、油漆等按有关章节的相应定额及规定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条形基础垫层工程量按设计断面积乘长度计算。长度:外墙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按内墙基底净长计算,柱网结构的条基垫层不分内外墙均按基底净长计算。柱基垫层工程量按设计垫层面积乘厚度计算。
二、地面垫层工程量按地面面积乘厚度计算,地面面积按楼地面工程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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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条形砖基础、块石基础工程量按断面积乘长度计算。长度:外墙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砖基础按内墙墙身净长线计算,不扣除重叠部分的体积;其余基础按基础底净长计算;其应增加的搭接体积,按图示尺寸计算。
四、计算条形砖(石)基础与垫层长度时,附墙垛凸出部分按折加长度合并计算,不扣除搭接重叠部分的长度,垛的加深部分也不增加。附墙垛折加长度L按以下公式计算: L= ab d 式中: a、b为附墙垛凸出部分断面的长、宽, d为砖(石)墙厚。
五、计算条形砖基础工程量时,二边大放脚体积并入计算,大放脚体积=砖基础长度×大放脚断面积,大放脚断面积按下列公式计算: 等高式:S=n(n+1)ab 间隔式:S=Σ(a×b)+Σ[[SX(]a 2 [SX)]×b)] 式中: n为放脚层数, a、b为每层放脚的高、宽(凸出部份)。
注:标准砖基础: a=0.126m(每层二皮砖) b=0.0625m
六、独立砖柱基础工程量按柱身体积加上四边大放脚体积计算,砖柱基础工程量并入砖柱计算。 四边大放脚体积V按以下公式计算: V=n(n+1)ab[[SX(]2 3[SX)] (2n+1)b+A+B] 式中:A、B为砖柱断面积的长、宽,其余同上。
七、砖墙厚度,不论设计有无注明,均按下表计算:(单位:mm)
项目 砖规格\\=(长×宽×厚) 墙厚(砖数) 1 4 1 2 3 4 1 1 1 4 1 1 2 2 标准砖 240×115×53 53 115 178 240 365 490 多孔砖 240×115×90 115 240 365 490 土青砖 220×105×42 42 105 157 220 335 450 大仑砖 250×75×50 50 75 250 310 340 空心砖(非承重) 240×240×115 115 240 混凝土小型砌块 390×190×190 190 八、墙身高度:
1、外墙:平屋面算至屋面板顶面,有女儿墙,算至女儿墙压顶底;坡屋面无沿口天棚者,算至屋面板底,室内外有天棚者,算至天棚面加高10cm。
2、内墙:无天棚者,平屋面算至屋面板顶,双面有天棚不砌到顶者,按天棚面加高10cm,如位于屋架或梁下面,算至屋架或梁底,有钢筋混凝土楼板隔层时,算至楼板顶。 3、框架墙:不分内、外墙均按净高计算。
九、墙身长度:外墙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按内墙净长计算,附墙垛按折加长度合并计算;框架墙不分内、外墙均按净长计算。
十、砖柱:柱基和柱身的工程量合并计算,套砖柱定额。
十一、空花墙按空花部分外形体积计算,不扣除空花部分体积。
十二、地沟的砖基础和沟壁,工程量合并计算,套地沟定额。
十三、空斗墙的门窗和过人洞口、墙角、梁支座等的实砌部分和地面以上、圈梁或板底以下三皮实砌砖,均已包括在定额内,其工程量应并入空斗墙内计算;砖垛工程量应另行计算,套实砌墙相应定额;设计要求窗间墙、窗下墙实砌部分的工程量另计,套用零星砌体定额。 十四、附墙烟囱、通风道、垃圾道,按外形体积计算工程量并入所附的砖墙内,不扣除每个面积在 0.1 m\\+\\{2\\}以内的孔道体积,孔内的抹灰工料亦不增加;应扣除每个面积大于0.1m\\+\\{2\\}的孔道体积,孔内抹灰按零星抹灰计算。附墙烟囱如带有瓦管、除灰门,垃圾道带有垃圾门、垃圾斗、通风百页窗、铁篦子、钢筋混凝土顶盖板等,均应另列项目计算。
十五、石墙、空心砖墙、砌块墙按图示尺寸计算,砌块墙的门窗洞口等镶砌标准砖部分应合并计算。 十六、夹心保温墙砌体工程量按图示尺寸计算。 十七、砖烟囱、烟道:
1、砖基础与砖筒身以设计室外地坪为分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筒身。
2、砖烟囱筒身、烟囱内衬、烟道及烟道内衬均以实体积计算
3、砖烟囱筒身原浆勾缝和烟囱帽抹灰,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如设计规定加浆勾缝者,按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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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工程相应定额计算,不扣除原浆勾缝的工料。
4、如设计采用楔形砖时,其加工数量按设计规定的数量另列项目计算,套砖加工定额。
5、烟囱内衬深入筒身的防沉带(连接横砖)、在内衬上抹水泥排水坡的工料及填充隔热材料所需人工均已包括在内衬定额内,不另计算,设计不同时不作调整。填充隔热材料按烟囱筒身(或烟道)与内衬之间的体积另行计算,应扣除每个面积在0.3m\\+\\{2\\}以上的孔洞所占的体积,不扣除防沉带所占的体积。 6、烟囱、烟道内表面涂抹隔绝层,按内壁面积计算,应扣除每个面积在0.3m\\+\\{2\\}以上的孔洞面积。 7、烟道与炉体的划分以第一道闸门为界,在炉体内的烟道应并入炉体工程量内,炉体执行安装工程炉窑砌筑相应定额。 十八、砖水塔:
1、砖基础与砖塔身以砖基础大放脚顶面为分界;砖塔身不分厚度、直径均以实体积计算。砖出沿等并入筒壁体积内,砖拱(砖石 旋、含平拱)的支模费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
2、砖塔身中已包括外表面原浆勾缝,如设计要求加浆勾缝时,按抹灰工程相应定额计算,不扣除原浆勾缝的工料。
3、砖水槽不分内、外壁以实体积计算。 十九、砖(石)贮水池:
1、砖(石)池底、池壁均以实体积计算。
2、砖(石)池的砖(石)独立柱,套用本章相应定额。如砖(石)独立柱带有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结构者,其体积分别并入池底及池盖中,不另列项目计算。
二十、砖砌圆形仓筒壁高度自基础板顶面算至顶板底面,以实体积计算。
二十一、砖砌沉井按图示尺寸以实体积计算。人工挖土、回填砂石、铁刃脚安装、沉井封底等配套项目按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相应定额执行。 二十二、计算砌体工程量时,应扣门窗洞口、过人洞、每个面积在0.3m\\+\\{2\\}以上的孔洞和钢筋混凝土梁、板、柱等平行嵌入时所占的体积;但防潮层及承台桩头、屋架、檩条、梁等伸入砌体的头子、钢筋混凝土过梁板(厚7cm内)、混凝土垫块、沿油木、木砖等所占体积不扣; 突出墙身的窗台、1/2砖以内的门窗套、二出沿以内的挑沿等的体积亦不增加。突出墙身的统腰线、1/2砖以上的门窗套、二出沿以上的挑沿等的体积应并入所依附的砖墙内计算。
第四章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现浇混凝土构件、预制和预应力混凝土构件、钢筋制作与安装、混凝土预制构件运输与安装。
二、本章内各节有关说明、工程量计算规则,除另有具体规定外均互相适用,也适用本章外未规定注明的相关定额。
三、现浇混凝土构件
1、现浇混凝土构件的模板依据不同构件,分别以组合钢模、复合木模单独列项,模板的具体组成规格、比例、支撑方式及复合模板的材质等,均综合考虑;定额未注明模板类型的,均按木模考虑。 2、现浇混凝土浇捣按现拌混凝土和预拌泵送混凝土两部分列项,现拌泵送混凝土按预拌泵送混凝土定额执行,混凝土单价按现场搅拌泵送混凝土组价。预拌混凝土如非泵送时,套用泵送定额,其人工及振捣器乘以下表相应系数:
序号 项目名称 调整系数 序号 项目名称 调整系数 人工 振捣器 人工 振捣器
一 建筑物 7 雨篷、阳台 1.05
1 基础与垫层 1.5 1.25 8 栏板及其他 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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