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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建筑工程预算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汇集
四、弧形石材装饰线条安装,套相应石装饰线条定额,石线条用量不变,单价换算,人工、机械乘系数1.10,其他材料乘系数1.05。
五、石材磨边、磨斜边、磨半圆边及台面开孔子目均考虑现场磨制。
六、平面招牌是指直接安装在墙上的平板式招牌;箱式招牌是指直接安装在墙上或挑出墙面的箱体招牌。 七、平面招牌定额分钢结构及木结构,又分一般与复杂,复杂指平面招牌基层有凸凹或造型等复杂情况。 八、招牌的灯饰均不包括在定额内。招牌面层套用天棚或墙面相应子目。
九、美术字不分字体,定额均以成品安装为准。美术字安装基层分混凝土面、砖墙面及其他面,混凝土面、砖墙面包括粉刷或贴块料后的基层,其他面指铝合金扣板面、幕墙玻璃面、铝塑板面等。 十、本章定额中铁件已包括刷防锈漆一遍,若刷防火漆、镀锌等另列项目计算。 十一、本定额拆除子目适用于建筑物非整体拆除。 十二、垃圾外运按人工装车、4吨以内自卸汽车考虑。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货架、收银台以正立面的高(包括脚的高度在内)乘以宽以平方米计算。
二、柜台、吧台、服务台等以延长米计算,石材台面以平方米计算。
三、衣柜、书柜按图示尺寸的正立面面积计算。电视柜、矮柜、写字台等以延长米计算,博古架、壁柜、家具门等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四、大理石洗漱台按设计图示尺寸的台面外接矩形面积计算,不扣除孔洞面积及挖弯、削角面积,挡板、挂板面积并入台面面积内计算。
五、镜面玻璃按设计图示尺寸的边框外围面积计算,成品镜箱安装以个计算。 六、压条、装饰条按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
七、吊挂雨蓬按设计图示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八、平面招牌基层按正立面面积计算,复杂形的凹凸造型部分不增减。
九、钢结构招牌基层按设计图示钢材的重量以吨计算。 十一、招牌、灯箱面层按展开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十、招牌、灯箱面层按展开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十一、美术字安装按字的最大外围矩形面积以个计算。
十二、饰面拆除,按装饰工程相应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栏板、窗台板、门窗套、等拆除工程工程量按延长米计算。
第十六章 脚手架工程
说 明
一、本定额适用于房屋工程、构筑物及附属工程的脚手架,钢结构建筑物脚手架另行补充。
二、本定额脚手架不分搭设材料及搭设方法,均执行同一定额。 三、综合脚手架。
1、综合脚手架定额适用于房屋工程及地下室脚手架。不适用于房屋加层脚手架、构筑物及附属工程脚手架,以上应套用单项脚手架相应定额。高层钢结构建筑物脚手架另行补充。
2、本定额已综合内、外墙砌筑脚手架,外墙抹灰脚手架,檐高20m内的斜道和上料平台。
3、地下室综合脚手架中已综合了基础超深脚手架。
4、本定额房屋层高以6m内为准,层高超过6m,另按每增加1m以内定额计算;檐高30m以上的房屋层高超过6m时,按檐高30m以内每增加1m定额执行。
5、本定额未包括高度在3.6m以上的天棚抹灰或安装脚手架、基础深度超过2m(自设计室外地坪起)的混凝土运输脚手架、电梯安装井道脚手架、人行过道防护脚手架,发生时,按单项脚手架规定另列项目计算。
四、单项脚手架。
1、外墙脚手架定额未综合斜道和上料平台,发生时另列项目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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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高度超过3.6m至5.2m以内的天棚抹灰或吊顶安装,按满堂脚手架基本层计算。高度超过5.2m另按增加层定额计算。 如仅勾缝、刷浆或油漆时,按满堂脚手架定额乘系数0.20。满堂脚手架在同一操作地点进行多种操作时(不另行搭设),只可计算一次脚手架费用。
3、外墙抹灰应利用外墙砌筑脚手架,如不能利用须另行搭设时,按外墙脚手架定额乘系数0.3。如仅勾缝、刷浆、油漆时,乘系数0.1。
4、高度在3.6m以上的内墙抹灰脚手架,如不能利用满堂脚手架,须另行搭设时,按内墙脚手架定额乘系数0.3。如仅勾缝、刷浆、或油漆时,乘系数0.1。
5、砖墙厚度在一砖半以上,石墙厚度在40cm以上,应计算双面脚手架,外墙套外脚手架,内面套内墙脚手架定额。
6、电梯井高度按井坑底面至井道顶板底的净空高度再减去1.5m计算。
7、防护脚手架定额按双层考虑,基本使用期为六个月,不足或超过六个月按相应定额计算,不足1个月按1个月计。
8、砖柱脚手架适用于高度大于2m的独立砖柱;房上烟囱高度超出屋面2m者,套砖柱脚手架定额。 9、围墙高度在2m以上者,套内墙脚手架定额。
10、基础深度超过2m时(自设计室外地坪起)应计算混凝土运输脚手架,按满堂脚手架基本层定额乘系数0.6。深度超过3.6m时,另按增加层定额乘系数0.6。
11、构筑物钢筋混凝土贮仓(非滑模的)、漏斗、风道、支架、通廊、水(油)池等,构筑物高度在2m以上者,每10m3混凝土(不论有无抹灰)的脚手架费按76元(其中人工费32元)计算。
12、网架安装脚手架高度(指网架最低支点的高度)按6m以内为准,超过6m按每增加1m定额计算。 13、钢筋混凝土倒锥形水塔的脚手架,按水塔脚手架的相应定额乘系数1.3。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综合脚手架
1、工程量按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有地下室时,地下室与上部建筑面积分别计算,套用相应定额。 2、以下内容并入综合脚手架计算:
(1)、层高2.2m以下的技术层、住宅楼下储藏间(车库)按外墙外围面积的1/2计算; (2)、层高2.2m以下的半地下室及地下室,按外墙外围面积的1/2计算,套用一层地下室定额。 (3)、临街建筑物底层用于市政的公共通道:穿过建筑物或有柱的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沿街无柱的按上部挑出建筑物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4)、挑出建筑物墙外,宽度在1.5m以内的有盖无柱走廊、檐廊,按其顶盖投影面积1/2计算。 (5)、底层无围护的活动层及车库,层高在2.2m以上时,按其上部建筑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层高在2.2m以内时,按其上部建筑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二、砌墙脚手架工程量按内、外墙面积计算(不扣除门窗洞口、空洞等面积)。外墙乘系数1.15,内墙乘系数1.1。
三、围墙脚手架高度自设计室外地坪算至围墙顶,长度按围墙中心线计算,洞口面积不扣,砖垛(柱),也不折加长度。
四、满堂脚手架工程量按天棚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工作面高度为设计室内地面(楼面)至天棚底的高度;无天棚者至楼(屋面)板底,斜天棚(屋面)按平均高度计算;局部高度超过3.6m的天棚,按超过部分面积计算。
五、电梯安装井道脚手架,按单孔(一座电梯)以座计算。 六、人行过道防护脚手架,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七、砖(石)柱脚手架按柱高以米计算。
八、基础深度超过2m的混凝土运输满堂脚手架工程量,按底层外围面积计算;局部加深时,按加深部分基础宽度每边各增加50cm计算。
九、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构筑物高度在2m以上,混凝土工程量包括2m以下部分。 十、烟囱、水塔脚手架分别高度,按座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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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采用钢滑模施工的钢筋混凝土烟囱筒身、水塔筒式塔身、贮仓筒壁是按无井架施工考虑的,除设计采用涂料工艺外不得再计算脚手架或竖井架。 十二、网架安装脚手架按网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第十七章 垂直运输工程
说 明
一、本定额适用于房屋工程、构筑物工程的垂直运输。
二、本定额包括单位工程在合理工期内完成全部工作所需的垂直运输机械台班。但不包括大型机械的场外往返运输、一次安装拆卸及轨道铺拆和基础等费用,另按相应定额计算。
三、建筑物的垂直运输,定额按常规方案以不同机械综合考虑,除另有规定或特殊要求者外,均按定额执行。
四、垂直运输机械采用卷扬机时,定额中塔吊台班单价换算,数量按塔吊台班数量乘以系数1.5。 五、檐高3.6m以内的单层建筑,不计算垂直运输机械台班。
六、建筑物层高超过3.6m时,按每增加1m相应定额计算,超高不足1m的,每增加1m相应定额按比例调整。地下室层高已综合考虑。
七、同一建筑物檐高不同时,应根据不同高度的垂直分界面分别计算建筑面积,套用相应定额。 八、如执行现浇商品混凝土(泵送)定额时,定额子目中的塔吊台班应乘以系数0.98。 九、加层工程按加层建筑面积及房屋总高套用相应定额。 十、构筑物高度指设计室外地坪至结构最高点为准。
十一、贮仓或水(油)池池壁高度小于4.5m时,不计算垂直运输项目。
十二、滑模施工的贮仓定额只适用于圆形仓壁,其底板及顶板套用普通贮仓定额。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地下室垂直运输以首层室内地坪以下的建筑面积计算,半地下室并入上部建筑物计算。
二、上部建筑物的垂直运输以首层室内地坪以上建筑面积计算,另应增加按房屋综合脚手架计算规则规定增加内容的面积。
三、非滑模施工的烟囱、水塔,根据高度按座计算; 钢筋混凝土水(油)池及贮仓按基础底板以上实体积以立方米计算,钢筋混凝土水(油)池套用贮仓定额乘系数0.35计算。
四、滑模施工的烟囱、水塔、筒仓,按筒座或基础底板上表面以上的筒身实体积以立方米计算;其中水塔应包括水塔水箱及所有依附构件体积。
第十八章 建筑物超高施工增加费
说 明
一、本定额适用于建筑物檐高20m以上的工程。
二、同一建筑物檐高不同时,应分别计算套用相应定额。
三、建筑物层高超过3.6时,按每增加1m相应定额计算,超高不足1m的,每增加1m相应定额按比例调整。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各项降效系数中包括的内容指建筑物首层室内地坪以上的全部工程项目,不包括垂直运输、各类构件单独水平运输、各项脚手架、预制混凝土及金属构件制作、商品混凝土运输和泵送。 二、人工降效按规定内容中的全部人工费乘以相应子目系数计算。
三、机械降效按规定内容中的全部机械台班费乘以相应子目系数计算。
四、建筑物有高低层时,应根据不同高度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分别计算不同高度的人工费及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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械费。
五、建筑物超高施工用水加压增加的水泵台班及其他费用,按首层室内地坪以上建筑面积计算。
有关单独计算费用的说明
一、塔式起重机、施工电梯基础费用
1、塔式起重机轨道铺设按直线形考虑,如为弧线形时,乘以系数1.15。 2、固定式基础未考虑打桩,发生时,可另行计算。
3、轨道和枕木之间增加其他型钢或钢板的轨道、自升式塔式起重机行走轨道、不带配重的自升式塔 式起重机固定式基础、混凝土搅拌站的基础未包括。
4、20kNm塔式起重机轨道基础,按塔式起重机固定基础乘以系数0.7。 5、高速卷扬机组合井固定基础,按塔式起重机固定基础计算。
二、特、大型机械安装拆卸费用
1、安装、拆卸费中已包括机械安装后的试运转费用。
2、自升式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费定额是按塔高60m确定的,如塔高超过60m的,每增高10m, 安装、拆卸费用增加15%。
3、柴油打桩机安装、拆卸费中的试车台班是按1.8t轨道式柴油打桩机考虑的,实际打桩机规格不同, 试车台班费按实进行调整。
4、步履式柴油打桩机按相应规格柴油打桩机计算;多功能压桩机按相应规格静力压桩机计算;双头 搅拌机、锚杆钻孔机按1.8t轨道式柴油打桩机乘系数0.7,单头搅拌机按1.8t轨道式柴油打桩机乘系数0.4,振动沉拔桩机、静压振拔桩机、转盘式钻孔桩机、旋喷桩机按1.8t轨道式柴油打桩机计算;20kNm 塔式起重机按60KNm塔式起重机乘系数0.4计算。 三、特、大型机械场外运输费用
1、场外运输费用中已包括机械的回程费用。
2、场外运输费用为运距25km以内的机械进出场费用。
3、凡利用自身行走装置转移的特、大型机械场外运输费用,按实际发生台班计算,不足0.5台班的按0.5台班计算,超过0.5台班不足1台班的按1台班计算。
4、特、大型机械在同一施工点内、不同单位工程之间的转移,定额按100m以内综合考虑,如转移距离超过100m:在300m以内的,按相应场外运输费用乘以系数0.3;在500m以同的,按相应场外运输费用乘以系数0.6。如机械为自行移运者,按“利用自身行走装置转移的特、大型机械场外运输费用”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需解体或铺设轨道转移的,其费用另行计算。
5、步履式柴油打桩机按相应规格柴油打桩机计算;多功能压桩机按相应规格静力压桩机计算;双头搅拌机、锚杆钻孔机按5t以内轨道式柴油打桩机乘系数0.7,单头搅拌机按5t以内轨道式柴油打桩机乘系数0.4,振动沉拔桩机、静压拔桩机、旋喷桩机按5t以内轨道式柴油打桩机计算;20kNm塔式起重机按60kNm塔式起重机乘系数0.4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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