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对电子政务的多视角思考
但是一些政府机关简单地把网站建设等同于电子政务,认为电子政务就是网站,忽视了电子化内部办公和协同办公的建设,仍采用传统的低效率工作方式,导致无法支撑前端电子化对外服务及对海量数据进行及时处理,使得电子政务系统无法有效运转。这样的电子政务就是根基不稳的、沙滩上的电子政务。这些网站经历了短暂的热闹后,很快成为被遗忘的角落,用户访问量小,网站缺乏维护,造成电子政务投资的浪费。
六、推倒重来
近年来政府机构改革的力度比较大,来自政府的应用需求也有了较大变化,但是,需求一直处于不稳定状态,导致当前电子政务建设中普遍存在着系统建设推倒重来现象。在系统升级和更换时,完全否定原有系统,重新设计新的系统,无视系统的使用寿命,对于前系统的优点和可以继续使用的部分全盘推倒。这种现象的出现和当时需求不明确、设计不科学有直接的关系;另一方面,最近的行政机构改革对这种现象也有直接影响。很多机构撤销合并、政策颁布后又废止都使以前建设的系统失去了存在的价值,合并后的机构只好“推倒重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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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建设适应新机构的电子政务网站。
七、政府网站“打盹休眠”
目前一些政府网站存在着三个问题:一是网站的动态信息发布量少,更新缓慢,不能适时同步地反映部门的工作,使信息的时效性大大降低;二是为民服务的内容少,功能差。虽然大部分网站提供了本部门的办事指南和办事程序等信息服务,但是在利用网站进行行政审批以及解决问题等方面明显存在着不足;三是网站信息数据少、质量差,不能全面准确地为公众提供各种信息服务,部门之间的信息数据共享程度低,大量的信息资源无法实现共享和交换,形成了“打盹休眠”现象。
八、把手段当做目的
国内不少政府机关认为将政府事务搬到互联网上去就是电子政务,把信息化这一电子政务的手段当成了目的。提供的电子化对外服务完全按照传统的各部门行政职能划分和传统的工作流程进行, 大部分政府网站的界面结构仍然是按照政府的组织结构来安排,在设计时不是考虑服务的对象是否能够最快最方便地找到所需的信息和服务,而是考虑来自于该机构本身的要求,简单地将现有的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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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作模式搬到互联网上去,将信息传递的方式由传统方式变成了电子方式。比方说,对于一个开餐馆的申请,申请者需要知道工商、税务、卫生、城管等各部门对此的审批和管理权限,随后按照传统的办事程序到各部门的网站递交申请,得到审批结果后再到另一网站重复同样的工作。电子政务网站变成了“面子”网站,失去了建设的初衷。
第二章、我国电子政务发展的推动能力 一、政府推动
在变法模式启动之初,由于政府权力巨大,市场、法治、公众参与等要素都尚未发育成熟,因此,来自于政府的推动必然是决定性的第一推动力,这是变法模式的一个基本特征。同时,对于转型国家而言,政府推动还具有力度大、见效快的特点,能够通过行政组织快速加以落实。在电子政务准备度相对不足的情况下,我国的电子政务能够迅速普及,在短时期内发生巨大变化,政府推动可以说居功至伟。但是,政府推动不是没有缺陷,其最大弊端在于缺乏连贯性,容易随施政重点目标转移而发生推动力衰减现象。一旦政治领导人注意力转移或者执行机构工作重点调整,这种推动就会失去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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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停滞。当前一些业内人士对电子政务发展有担心,其实就是这种缺陷的反映,它也说明我们的电子政务工作还没有真正走出单纯依靠政府推动的发展阶段。同时,政府推动必须依靠传统的科层制与部门架构,而电子政务需要的是网络结构与政府流程再造。因此,政府推动的最终结果极有可能与电子政务的基本要求背道而驰,这是政府推动的另外一个致命缺陷。实践中,电子政务系统越多、部门壁垒越森严,信息化条件下政府信息资源越难共享等问题,都根源于传统的政府推动模式与电子政务规律的内在冲突。可见,政府推动的电子政务发展到一定阶段必然会出现推力衰减和内在冲突等问题。这个时候,与其期望更多的政府推动,其结果是新一轮的恶性循环,还不如进行根本调整,更多发挥其他机制的推动作用。
二、市场推动
在“变法”模式之下,市场机制本身是由政府培育的,其边界与作用的程度也取决于政府的宽容度。因此,市场机制最初不可能发挥第一推动力的作用,这是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电子政务初始条件的最大区别。但是,一旦市场机制得以确立,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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