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某地露天石灰石矿规划开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评价单位组织有关评价人员赴现场进行实地踏勘,对评价区域的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等情况进行了调查,收集了当地水文、地质、气象以及环境现状等资料,并对收集相关资料进行了归纳分析,并在初步工程分析及评价因子等基础上制定了工作方案。 4、环境影响评价文本编制
通过对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开采方案的分析,资料收集的分析,现状监测资料分析与评价,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1)对报告书总体编制内容章节安排与要求,根据相关环境影响评价的法律法规、技术要求及专项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编写技术要求,编制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5、成果的提交
通过征询直接受影响区域内居民和企事业单位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对收集这些意见和建议的归纳分析,完善本项目的技术文本。技术文本经过专家审阅后,修改完善了《某**某铁矿开发利用项目境影响报告书》,现提交环境主管部门予以审查批复。
(三)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
本项目属铁矿开采项目,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影响环境的因素,主要包括废水、废气、工业和交通噪声、固体废物、土地占用、地下水抽排、地表沉陷等,以及各种临时、永久改变环境因素功能的建设与生产活动。本项目矿区主要环境特征为干旱,荒漠化趋势严重,开采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是地下水资源破坏、井口工业场地和道路占地、水土流失和荒漠化程度加重。
本项目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见表1.3-1。
表1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表 主要环境问题 产生的主要原因 矿石采出后,原岩应力平衡遭到破坏,使围岩发生变形、位移、开裂和塌落,甚至产生大面积移动。随着采空区不断扩大,岩石移动范围也相应扩大,当岩石移动扩大到地表时,地表将产生变形和移动,形成下沉盆地或塌陷坑,局部出现断层和裂缝。 矿井涌水排放可能引起地下水位下降和地下水流场等水资源动态平衡。 爆破、凿岩、开采及运输。 硐口建设、工业场地、道路等 堆放废土石、井口工业场地、道路修建等 5
采空区崩落 地下水资源破坏 噪声、粉尘 侵占土地 破坏植被、景观
水土流失和荒漠化程度加重 原生地表的扰动引起水土流失量增加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主要结论
(1)本项目为地采工程,某**某铁矿铁区(含开采许可证下限界外资源量)资源储量:(332+333)铁矿石量38.98万吨,按综合矿块损失率15%,废石贫化率10%,生产规模4.0万t/a计算,矿山总服务年限9.2年。本项目新建井下开拓、井口工业场地、道路和废石堆场及配套供水、供电等公用工程。设计总投资为1424.34万元, 项目建设投资为1300.03万元,其环境保护投资66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0.46%。
(2)本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中相关产业政策;符合《某维吾尔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钢铁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某维吾尔自治区钢铁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和《某维吾尔自治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20》中相关内容。
(3)根据《清洁生产标准 铁矿采选业》(HJ/T294-2006)中相关指标分析,本项目清洁水平总体评价为二级。
(4)拟建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粉尘和矿井涌水。粉尘采取相应的措施后能达标排放,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矿井涌水经处理后分别用于生产用水和井口工业场地降尘、绿化以及道路降尘等杂用水,不排放外环境,对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本项目涌水量不大,其地下水区不是饮用水水源和地表水水源直接补给区,因此矿井涌水对地下水位影响不大。
(5)综上所述,本项目对繁荣地区经济、有序及规模化开发地区矿产资源、促进某地区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和提供钢铁工业经济发展的铁矿石原料保障做出贡献。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规划。通过实施清洁生产与采取污染控制措施,可有效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同时,制定切实可行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可减轻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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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1.1 评价标准
1.1.1环境质量标准
(1)井田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及《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45-1996)修改单中的标准。
(2)声环境质量标准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 (3)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Ⅲ类标准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1.1.2 污染物排放标准 (1) 废气排放标准
粉尘及地面二次扬尘等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执行《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61-2012)浓度限值要求。
(2)污水排放标准
本项目生活污水排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一中二级标准,标准数值见表1.6-7。矿井排水执行《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中表2的标准。
(3)固体废弃物排放标准
固体废物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中的Ⅰ类场标准。
(4)噪声排放标准
施工现场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标准,生产区厂界外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1.2 评价等级与评价范围
1.2.1 环境空气
根据估算模式SCREEN3筛选计算得,运营期废石场扬尘最大占标率为3.02%。TSP最大占标率Pmax均小于10%,本项目大气评价等级确定为三级。
评价范围以运营期的废石场产生的扬尘为污染源,按最小评价范围确定本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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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评价范围为半径2.5km的圆形区域,评价面积为19.635km2。
1.2.2 水环境
本项目无地表水,水环境仅指地下水。
通过查《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1)中“表6和表11”评价等级规定可知,本项目地下水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
项目区评价范围仅限于矿区范围内地下水。 1.2.3 声环境
项目建成后,噪声排放量较小,拟建项目选址区周围无噪声敏感保护目标,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2.4-2009)规定,本项目的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
本项目噪声评价范围为矿区边界外1m及运输公路向外扩展200m的范围。 1.2.4 生态环境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的规定,对于影响范围小于2km2且生态敏感性一般的区域,其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
根据评价工作等级要求和矿区周围环境特征,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要求,本项目采矿区生态环境影响评价范围界定为矿区四周各扩展1km。
1.2.5风险评价
本项目物质危险性和功能单元不属于重大危险源,风险评价等级定为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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